首頁何光明專欄

法律殺人絕對不是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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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每次發生慘絕人寰的殺人事件,社會人心便劇烈浮動,情緒原子彈爆炸,理性的反思立即退居後方,甚至被迫完全煙沒。

 然後,不了了之。司法判決程序緩慢,等到結果出來時,如果沒有判死,再起廢死爭議漣漪,但新聞發高燒相對地大陡降了。

 再來,就是再來一次悲劇的慘烈重演。如果繼續這樣重演,重演再重演。那麼,社會人心劇烈浮動,情緒原子彈爆炸,意義何在? 

 每次都一樣,這次不一樣。一個小女孩的死,我們看到重演的部份,也看到沒有重演的部份。小女孩的母親,不像以前的被害人直接親屬純粹只有情緒原子彈爆炸,訴諸不可妥協的生死報復。小女孩母親的談話重心,簡而言之,就是一句話:我們的社會病了!

 社會病了,就要診療用藥,而且要對症下藥,更要確實吃藥。社會病是整體性的,人人有責;社會病是文化問題,沒有特效藥。

 反對廢死也是特效藥的心理作用,類似「亂世用重典」的簡單反射,容易出現唯一的集中焦點,而完全忽略、懈怠或原諒了其他人事。

 如果整體社會文化是向下沉淪,而不是向上提升,「亂世用重典」就一定有用嗎?如果沒有用,怎麼辦?對於「反對廢死」者,最極諷刺的是:當初鄭捷殺人的動機不就是「求死」嗎?

 2000年,李遠哲就警告提出台灣整體社會文化「向下沉淪」說,15年過去了,隨機殺人事件的新起發生與繼續不斷,證明我們整體社會文化是繼續向下沉淪,而不是向上提升。

 台灣族新聞評論家盧世祥從政治角度診斷,認為我們整體社會文化二次戰後由「日本的台灣」變成「中國的台灣」,不幸的巧合,文章登出之後的第二天,就發生女童被殺事件,冥冥之中似有天啟(給我們一個檢討反省的大方向):台灣超過半世紀的中國文化深遠影響,如何能夠不清算?不清理?

 隨機殺人事件令人髮指,原因是「殺身」。台灣超過半世紀以來,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的「殺心」事件,一樣令人痛心,卻因為是殺心而非殺身,痛心,痛心再痛心之餘,久而久之,善良的反而麻痺了,罪惡者更是反而麻痺不仁了,變成向下深度沉淪而不知伊於胡底;我們必須殘忍自問:隨機殺人事件豈是偶然?

 台灣本土民進黨任重道遠,雖然文化的轉折蛻變是時間長遠的改革問題,但是,改革的開始必須立即執行(確實用藥)。1895年的日本化與1945年的中國化,事實證明執政者絕對可以「上之風」,文化改革絕對是可以政治主導而加速成功的。

 台灣歷經中國文化與日本文化各半世紀的洗禮,所幸者可以兩相比較,中國文化壞的惡的必改,日本文化好的善的必學;台灣人民心裡最清楚台灣政治人物最需要洗心革面的是什麼!就從日本政治人物的「知恥」文化列為2016年第一課吧。

 

  2016.03.30

中國中央統戰部在高雄

http://youtu.be/FXK8L-OfA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