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何光明專欄

特權比合法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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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昨審查北投區土地權利金,發現有一筆五億五千萬元歲入預算收入,是郝市府任內將靠近新北投捷運站的一千零四十坪市有地,以都市更新方式標給富邦人壽作溫泉旅館開發,不僅不需經過議會審查,富邦也可獲得五十%都更容積獎勵,五十年合約權利金僅十四億元。財建委員會痛批根本是送地給財團蓋旅館,最後決議暫擱預算,並將此案送政風處調查。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台後,揭發郝馬時代「五大弊案」,造成社會轟動。如今又來一筆郝市府時代的「爛帳」。郝馬本人與中國民黨的反應,主要策略都是儘量強調「合法」。至於輿論批評的社會正義、社會觀感、妥當性、特權、巧取豪奪等,則是顧左右而言他,採取迴避或強辯的態度。

 這種態度,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的「炒房炒地」事件中,如出一轍。例如中國國民黨黃復興黨部書記長胡筑生說王一切合法,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也說法律面沒有問題,王本人第一時間也唱同調。奇怪的是,純粹強調「合法」,其他完全不談,道德上也不道歉,品格上也不作為,顯然是以最低標準來回應最高標準的民意檢驗。

 台灣族老人最清楚,其實跟中國國民黨談合法與否是沒什麼意義的,在他們的人生經驗裡,立法院是「中國國民黨的立法院」,許水德說「法院是中國國民黨開的」。有一個笑話說:我們千萬不要批評中國國民黨違法,明天立法院就給你一個法律,違法變合法;本來違法還可以批評,違法變合法以後,反而不能批評了。

 中國國民黨的黨政要員即使被法辦,他們也認為辦假的,他們第一時間的反應竟然是一句流行的口頭禪:「沒有用啦!」,這句口頭禪在中國國民黨內部也通用,照樣公開流行。雖然現在是民主時代了,中國國民黨依然一黨獨大獨富,體質未變,宿習不改,台灣族老人還在搖頭。

 合法不能保證沒有特權,合法有時候還會保護特權,也就是法律徒具形式,沒有公平正義的實質,也就是惡法;你批評它惡法,中國國民黨還故意誤解說「惡法亦法」,也不怕台灣族人民笑說:「現在又不是大秦帝國時代!」,惡法的存在,根本原因就是一黨專政繼而一黨獨大,立法院永遠是「中國國民黨的立法院」,不是「國家的立法院」。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自己的立法院自己救」,台灣國70年來,不是「國會萬能」,而是選票無能。民主先進國家選票萬能,為什麼民主制度到了台灣國就變質為選票無能?占絕對多數的台灣族選民,要負最大的責任,選票是人民的,不是中國國民黨的。

 如果真的做到選票萬能,2016年國會輪替輕而易舉,台灣國將是「國家的立法院」新時代。否則,即使中國國民黨在野了,猶如2008年民進黨執政,國會還是「中國國民黨的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還是合法而不知恥的政黨;台灣國還是中國國民黨「特權比合法更可怕」的舊時代。

 

  2015.11.26

中國中央統戰部在高雄

http://youtu.be/FXK8L-OfA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