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何光明專欄

何光明專欄

一黨獨大,司法獨利

 前中國黨執政時期,司法是黨國宰制台灣人民、鎮壓反對者的政治工具,司法獨利執政者,執政的前中國黨從來不喊司法獨立,司法獨立是當時被宰制的台灣人民、被鎮壓的反對者喊出來的。

 當被宰制的台灣人民、被鎮壓的反對者喊出司法獨立,就是控訴一黨獨大,控訴專制、極權、獨裁,要求民主,司法獨立與要求民主,兩者是「黨外」同時喊出來的。

 2000政黨輪替,台灣人以為民主運動終底於成,沒有注意到司法改革的失敗,司法獨立與要求民主,兩者是同時喊出來的,譬如鳥之雙翼,單翼如何飛翔天空?

 人民公審陳前總統的大戲上演之後,才使台灣人承認司法改革的失敗。回想起來,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司法對民進黨的「勇猛」,以為是司法獨立的表現,還以「法治奇蹟」相許,其實是錯誤的解讀。

 人民公審陳前總統的大戲,已經引起國際人權團體與法學泰斗的惡評,然而,黨國復辟之後的司法比行政更得意忘形,至於醜態百出而肆無忌憚,其實不難理解,作為黨國體制的一環,行政經歷政權輪替;司法沒有,一以貫之,從來如此。

 2008政權輪替,黨國復辟,人民公審陳前總統的大戲上演,執政的中國黨喉舌、被統派媒體族群如此洗腦台灣人:豎立典範──總統犯法定罪,以後誰還敢犯罪?司法獨利的揚升,司法獨立的敗落,就可以視若無睹了。

 人民公審陳前總統的大戲,台灣人看到的是政治清算與司法不公的極端,對於司法獨利的揚升,司法獨立的敗落,無法視而不見。從而對於「豎立典範──總統犯法定罪,以後誰還敢犯罪?」反而無法信用放款了!

 如果2000政權輪替,以及200-2008的八年執政,都無法改革司法,這種悲觀的歷史經驗,在人民公審陳前總統的大戲中,獲得確定的最後結論。

 超越人民公審陳前總統的政治鬥爭大戲,台灣人與台灣史的焦點是:專制與統一的惡夢、獨立與民主的暗夜。

 專制與統一的惡夢、獨立與民主的暗夜,緣於司法結構系統性的極端傾斜與酷吏本質,「司法結構系統性的極端傾斜與酷吏本質」在「大中國思想」與「黨國體制」、「聯共制台」的三大「鐵幕」合圍之下,永遠上演「司法靈魂的外遇」?

 在黨國體制裡,沒有三權分立;沒有三權分立,就沒有司法獨立;沒有司法獨立,就沒有「司法官」。「司法官」永遠不是「司法官」,「司法官」永遠是「公務員」。所謂「司法靈魂的外遇」、「司法獨利」,其中深妙的奧義,不如許水德簡短的一句名言來得淺顯易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2000政權輪替,以及200-2008的八年執政,終使台灣人認清殘酷的現實:誰擁有媒體霸權、司法霸權,誰就宰制台灣。媒體霸權、司法霸權永恆的實質,已經凌駕政權輪替的暫時表相。無論執政與否,擁有媒體霸權、司法霸權的中國黨是台灣永遠的實質統治者。

 2000政權輪替,以及200-2008的八年執政,終使台灣人認清另一方面殘酷的現實:沒有司法獨立,不只沒有民主政治、也沒有台灣主權獨立的保障。中國黨共犯結構的最後堡壘就是司法獨利,司法獨利使台灣永遠的實質統治者中國黨立於不敗之地。

 2000政權輪替,以及200-2008的八年執政,陳前總統沒有好好珍惜,台灣人也沒有好好把握,機會已經逝去。往者已矣,來者可追,台灣人如何重頭來過?

 「永遠的統治者」的最終解構,世界史上只見外力與革命,我們不希望如此,但是台灣人能改寫世界史嗎?世界史從來不在乎台灣的獨立,台灣能自外於世界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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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