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說台灣的法官八成以上是藍色的,中國黨素有「政黨比例任用症候群」,為什麼不主張法官也依政黨比例重新任命?以示公平?
法官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享有司法獨立、審判獨立,又逢台灣國「民主內戰」,參與「民主內戰」的藍色法官如何能夠公正判決?
法官不能公正判決,台灣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有可能崩潰,台灣國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司法改革之道,一是法官也依政黨比例重新任命(矯正顏色偏頗),二是陪審團制度的建立(避免法官獨裁)。兩者都必須修改法院組織法、訴訟法,中國黨掌握立法權,絕對可以做得到,但是,他們絕對不做。
司法改革之道,三是轉型正義的處理,台灣國政權輪替後應該比照東德法官處理模式,至少,2000以前任命的法官必須停止任用或強迫退休,這也必須立法。
立法院被中國黨掌控,司法改革無望,絕望。但是,中國黨也不必高興得太早,現在是民進黨與台灣人民遭殃,一旦台灣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崩潰,將淪到藍色法官與中國黨遭殃(千萬別忘了法國大革命皇帝的下場)。
一旦台灣人民覺醒到,司法改革之道在於立法改革,中國黨立法委員候選人就會被淘汰,民進黨就有可能贏得立法權,司法改革就有希望,社會秩序免於崩潰,轉型正義得以實現。
原來司法改革決定於立法改革,立法改革決定於立委選民,換句話說,司法改革的希望與絕望,決定在台灣人民一念之間、一票之選,一旦紙彈發威,銀彈就一夕失效。司法改革說難還真難如登天,說易又易如反掌。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7.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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