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228慘案專題何光明專欄

何光明專欄

催生228大屠殺治罪特別法與特別法庭

 荷蘭海牙國際法庭二月二十七日正式審理,波士尼亞指控塞爾維亞暨蒙特內哥羅邦聯一九九二至一九九五年戰爭期間犯下種族屠殺罪一案。

 代表波國的律師索夫提奇向庭上表示:「一九九二年像人造海嘯一樣重創敝國的武裝暴力,…摧毀了波士尼亞暨赫塞哥維納的國格,而且可以肯定摧毀了境內大量的非塞裔族群。我們提訟是因塞國當局故意讓波赫非塞裔族群走上死亡之路,這條路上屍橫遍野,家庭破碎,有人英年早逝,有人失去前途,文化與宗教信仰遭到摧毀。」

 波士尼亞在一九九三年戰火尚熾期間,向國際法庭具狀控告塞蒙邦聯,指稱這兩國的特務與代理人「殺害、謀殺、傷害、強暴、搶奪、虐待、綁架、非法拘留與滅絕波士尼亞暨赫塞哥維納的公民」。

 這則二月二十七日的國際新聞,二十八日登在台灣國的自由時報上,這一天,59年前,台灣發生了震驚世界的228大屠殺。日期怎麼會這麼巧合?恐怕是荷蘭海牙國際法庭法官特別的靈感吧。

 國際法庭設在荷蘭,荷蘭曾經殖民統治過台灣,對於這個殖民地上的人民也迫害過,荷蘭人心中應該有所虧欠,想要對台灣的悲痛表示同情吧!冥冥之中,上帝有意的安排就適時出現了。

 在228大屠殺歷史特別受到重視,朝野特別用心紀念的今年,台灣人有沒有特別注意到這一則特殊的新聞呢?台灣人會不會感觸特別深刻呢?有沒有思考上帝或荷蘭海牙國際法庭法官,想要傳達給台灣人什麼樣的啟示呢?

 根據外電報導,波士尼亞指控塞爾維亞暨蒙特內哥羅邦聯1992至1995年戰爭期間犯下種族屠殺罪一案, 13年前提起訴訟,首次開庭審理。

 台灣國的228大屠殺,1947年發生之後,至今59年了,加害者從來沒有一個人被起訴,一拖就是59年。

 59年之後,台灣人終於有了第一次的行動。北社擬對中國國民黨所犯228大屠殺的罪行,向國內法庭提起訴訟,請求民事賠償50億。

 上帝與荷蘭海牙國際法庭法官一定大感意外,228大屠殺受害者家屬應該不會看重民事賠償,他們最希望提起的,應該是刑事訴訟吧,何況刑事訴訟也可以附帶請求民事賠償啊。

 北社捨刑事訴訟而不為,難道此途已窮?刑事訴訟犯罪主體元兇蔣介石已經死亡,但是,元兇之外的犯人可能還有生存者(包括決策者與執行者),北社捨刑事訴訟而不為,主要理由當然是追訴時效消滅與否顯有爭議,拖延至今起訴困難。

 然而,法律適用的現實狀況是:228大屠殺,殘害族群,犯行特殊,性屬專制時代國家暴力,又歷經長期戒嚴,人民無從起訴執政黨,追訴時效在法理上不能比照普通刑法普通殺人罪之普通規定。

 59年過去了,我們鄭重建議,行政機關應該儘速提出、立法機關應該儘速制定228族群大屠殺治罪特別法,並儘速成立特別法庭,追究犯罪行為,審判犯罪主體。清鄉、白色恐怖等事件,也應該比照辦理。

 台灣雖然已經是民主的國家,但是,對於現代世界四大屠殺之一的228大屠殺,如果這一步遲遲不能做到,台灣就無顏自稱是文明的國家,也對不起上帝有意的安排、荷蘭海牙國際法庭法官特別的靈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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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