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江建祥專欄

台灣真的缺乏正義的轉型

 中研院徐永明教授發表了一篇「追求台灣政治的轉型正義」的專論,談到本土政權取代外來政權後的台灣,對政治轉型以及正義價值的追求。在該文中,徐教授依其政治學的專業素養,針對台灣在政治轉型過程中所面對的追求正義的困難性,提出了精闢的論述,拜讀之後,感觸良深,也頗為贊同。從政治學、社會學的理論角度來探討轉型正義,有其獨特的功能和目的;然而,轉型正義中所牽連涉獵的法律層面,甚至宗教觀的爭點卻也不可忽略。

 二次大戰後針對國際戰犯所進行的紐倫堡審判,以色列人對納粹戰犯的追擊訴討、前幾年東南歐種族屠殺事件之後,對獨裁屠夫的審判、以及目前正在伊拉克進行的對薩達姆哈珊的審判,是屬法律對正義滿足的追求。南非走過種族隔離後,對前迫害者的寬恕,和台灣本土政權取得執政後,對白色恐怖加害人及其利益分享者的和解共生政策,是屬宗教上的恩德與慈悲。正義與恩慈是互相悖逆,不可併存的嗎?

 曾經被當做執政黨執政誠意標竿的「和解共生」,已被證實是一個無法付諸實行的空幻理論。「共生」是生物界的自然現象,是自然環境下無可避免的事實,生存在太平洋西岸這個翠綠小島上的人,不論血緣、族群或到來的先後,都有權利以人本的立場,甚至就生物的本質生於斯死於斯。「和解」雖然美好,卻是可遇而不可求,和解並非「共生」的充分必要條件。人類歷史的痕跡很明顯地展示,不同血緣、意識形態的人群可以保有各自的特性,不必堅持「存異求同」,仍然可以共生而相安無事。

 堅持「和解」的人,表面上想要將過去的恩怨情仇,藉著妥協的方式予以化解,但深層的意識裏卻有著天下大同的統合思維。如果「和解」的最終目的是要讓不同意見的人學會如何互相容忍、避免相互傾軋,那麼,這種和解是值得追求的;如果「和解」的隱藏目的是要假借妥協之名,行強姦他人意識之實,那麼,這種和解只不過是一個騙局,和漢人最常自誇的侵略性「同化」沒有兩樣。

 基督教的教義講求愛與寬恕。耶穌基督教導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又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從文字的表面看,這種的教導根本上是違反人性的,甚至比佛教所講求的慈悲為懷或儒家的以直報怨,更加強人所難。雖然從聖經前後文的關係中可以看出,這些是耶穌對其門徒個人行止的約束,可是,對一些望文生義,不假思索的人而言,這些教導彷彿是放諸四海而皆準,可以適用於公私領域的最崇高的道德標準。果真如此嗎?

 無論耶穌要求他的門徒如何地奉獻犧牲,他的要求絕對不可能包括犧牲掉一己的常識和智慧。譬如,耶穌說過:「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如果每一個基督徒都「身體力行」這個戒令,世界上恐怕會有很高的瞎眼或獨眼龍的人口比例。事實上,耶穌基督只是用象徵性的言語來強調門徒必須與他心意一致,而並不要求每一個追隨者都變成白痴。

 右臉挨了耳光,自動送上左臉,不是要驗證「出手不打笑臉人」的真實性,而是要與加害人爭取同等的地位。多半的人都是右撇子,如果出手摑人耳光打到右臉,勢必是因為他用手背,以不屑的方式甩了一個「威權式」的耳光。一個人遭受如此的羞辱時,如果及時把左臉送上,所爭取的不是另一個羞辱,而是「請您尊重我,要打用你的手心,以平輩同等的身份對待我」的訴求。

 古代的猶太人臣屬於羅馬帝國,羅馬的士兵在殖民管轄地有要求當地平民服侍的權限,可以臨時抓公差,要求路過的平民百姓代為扛負軍備重擔,但是,只限於每人一里路。如果一個人被半路抓公差,走了法定的一里路之後,掉過來對那個既懶惰又喜歡佔人便宜的羅馬士兵說:「讓我再替你背額外的一里」,這時候,這個平民便從被動變成主動,從被強迫的服侍變成自願地提供恩典。

 這種「要求被同等對待」以及「從被迫變成自願」的方式,就是基督的方式,是基督的門徒應該學習的個人行為準則,是屬於私德領域的範疇。

 私德領域內的不對抗、不報復主義,可否適用於公德範圍呢?一個信奉基督教的司法官能否依據不報復主義縱放一個觸犯法律的罪犯?一位篤信基督教的國家領袖可否堅持不對抗主義,而放任鄰國對自己國家的侵略和百姓的屠殺?答案是否定的!

 掌權的人能否遂行婦人之仁,對違法犯紀的視若無睹,最終導致無政府的狀態?轉型後的台灣,在軟弱的民進黨執政團隊的「無為不治」的政策引導之下,所產生的各種不公不義的現象,很明確地告訴我們,無政府狀態下的人吃人慘境,有可能比過度掌控的專制體制更可怕。

 使徒保羅在聖經羅馬書裏很清楚地解釋:「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 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偽」國慶日那一天,在台上講話的陳大總統忘了他已是掌權的人,不曉得他有來自上天授予的權柄;而在台下滋事搗蛋的丑角宋叛仔和他的黨羽,不但不知道要順服掌權的陳大總統,甚至對他從不出鞘的佩劍更是嗤之以鼻。這是台灣缺乏正義的轉型的傷心寫照。

 正義是什麼?從古代希臘的哲學家到現代的法哲學家,議論紛紛,莫衷一是。不管是分配性的正義、報復性的正義或者是賠償性的正義,其實都只有一個重點:公平。也就是,除非因為特殊或例外的理由,任何人都必須得到他應得的報酬或懲罰。孔丘所說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指的不是經濟資源的分配,而是在強調「不患土地人民之寡少,患政理之不均平」。所謂政理的均平就是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

 群居的動物都有追求公平正義的本能,從會講話開始,對不公平的抱怨,是任何幼兒最經常使用的表達方式。同時,養過兩條以上的狗的人都知道,吃醋的狗或認為沒有受到主人同等待遇的狗,比「前妻」更可怕。實際上,科學證明對任何不公平現象的不滿,以及對不公不義的反動,是維持一個群居社會的要素。透過這種「不滿」與「反動」的交替運作,群居社會逐漸地形成集體的行為準則與模式。當社會繼續發展,新的不公平的現象自然因應而生,新的「不滿」配合「對新的不公的反動」,又是促成群居社會新秩序、新規範的激因。群居的社會因此周而復始、輾轉前進。

 所謂的轉型正義,指的就是由於在社會、政治環境變遷,舊有的事物和昔日的「權貴」必須在新的社群規範下被嚴格檢視。當舊昔的人事物在新的標準下呈現不公不義的狀態,社會必須為群眾對這種不公不義的不滿提供渲洩的正常管道。最終的目的就在讓每一個人,包括昔日權貴和今日的社會成員,得到每一個人應得的(Let each receive what he is entitled to and deserves.)。

 正義與愛的併存只有在宗教的範疇內找得到,基督教的神學其實可以濃縮成如下:「神既是愛人的神,也是愛公義的神。神愛世人,不願世人因為他們罪惡與不義而被毀滅,卻又要求世人為他們的罪惡付出不可避免的代價(罪的工價是死)。於是,神為世人背負所有的罪過,以自己的死為世人提供救贖的途徑。道成肉身的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使得愛與正義併存不但可能,更成事實。」

 這種為愛犧牲的情操是宗教性的,是不可見容於公眾事務領域的。如上所述,對正義的追求是維繫群居社會唯一的方法,追求正義是屬於群體性的。屬於個人私德領域的慈愛、原諒與寬恕,在此公共道德的範疇裏是不可以被強行植入的。簡言之,愛與正義在人類的群居社會道德模式中是無法併存的。

 陳水扁團隊這六年多來所犯的最大錯誤,就是將只能存在於宗教範疇或私德領域內的愛與正義,併存的虛構適用在極需正義的政治轉型過程中。在此錯誤觀念引導下所形成的和解共生政策,忽略了對正義的追求,讓過去被壓迫的無法從過去的不公不義裏得到平反,他們對不公不義的不滿也無法渲洩;過去的權貴則在婦人之仁的錯愛下迷失,無法認知自己的過往罪孽,從而無法適時地悔改向上。

 民進黨執政團隊拿熱臉孔去貼冷屁股的愛,在施明德帶領、馬英九暗許縱容的滾滾紅潮裏,證明是枉費了。穿著紅色衣衫的藍色十八趴族,好像萬聖節的小鬼,嚷嚷著:「不給糖,就搗蛋」。世界上實在找不到比陳水扁總統更能夠讓親者痛、仇者快,不分敵友,人人幹聲連連,怨聲載道的人了。

 陳水扁先生坐在總統府裏觀看外面喧囂的紅潮翻滾,不應該再問:「我錯了嗎?」因為,陳總統,您真的錯了!你錯在沒有展現上天給您的權柄,你錯在沒有讓您的佩劍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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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