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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侍一郎專欄

自自冉冉對錯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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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府「自自冉冉、歡喜新春」的新春賀辭,引起全國性的爭論風波,至今終於有原著作者的聲音,「林瑞明在出席文藝活動時簡短表示,總統府當初選用什麼也沒通知他,他事前都不知道,總統府迄今還沒有問過他的意見,在總統府問他之前,他不表示意見」。

 這是到目前為止原著作者的說明,這先把他按下,先來看對錯的倫理判斷。

 一般論文著作一經發表,作者理當負完全責任!不管是邏輯錯誤、表達錯誤,這是普世的學術倫理。一個作品完成到付印出書,有一定的規則和環節,作者本身和印刷廠,然後出版,作者把作品稱為草稿或手稿,交與印刷廠、印刷廠一般也會印出先期版本,交回作者校對完成後付梓印刷成書。

 也就是說,已成的書,理論上倫理上就是要完全信任視為是作者的本意或原意,否則無法探討或者討論!因為懷疑作者會有錯字,就是懷疑作者全文是有錯的,因為你會有一個錯字,難保你不會有第二、第三....個錯字,到最後無法分辨哪裡是對?哪裡是錯?這種懷疑一存在可能就無法再討論了!

 現在追索這個「也許的錯」發生的可能。

 第一:作者本身送錯誤的手稿給印刷廠,印刷廠印錯的前版給作者校對,作者沒有校對出錯誤,付梓印刷成書。

 第二種:可能作者送出沒有錯的版本給印刷廠,印刷廠印錯交給作者校對,作者沒有校對出錯誤付印,這兩者作者都沒有可推託的責任!

 第三種:作者送出沒有錯的版本,印刷廠交回沒有錯的版前版校對,卻在付印成書時手誤印錯,但其實作者還是有可能校對成書時指正。可是,這本書應該已經出版有一段時日,作者也未出面指正,連事後這些號稱台灣文學專家,也表現出對賴和無比崇敬的專家,好像也無人做過質疑指正!

 總統府想用出版新春賀詞的同時,傳達表揚對台灣文藝作者的崇敬,引用正式的最具研究代表作者的出版品,所以,除了對賴和的尊崇之外,基本上也是對作者(林瑞明的)敬意表達。

 我們一般要引用別人的作品時,會去一一確認原作者的作品,說法是對不對嗎?你要引用某個專家的說法時,會去確認人家是否有錯字?有沒有多一個零少一個零?化學式有沒有寫錯嗎?台灣學術界的倫理真有這麼嚴謹嗎?可是,掛名抄襲還抄錯的例子,為何層出不窮那麼多呢?

 這個新春賀詞風波,至少總統府沒有抄錯!於理上,也是尊重原作者的作品,倫理上就沒有引用前去問人家,你有沒有寫錯字?這根本是對原作者的一種質疑!哪是敬意!

 再回到前頭,原作者林瑞明的說法,可能可以有兩種解讀,一種是不否定總統府抄錯,不也是在肯定自己的作品無誤?另一種解讀,就屬林瑞明人格風格的問題了!如果是錯字,那是在哪個環節出的錯?就是原著作者必須要負責查明說明的了!推給總統府或要總統府來問,那就是自我降格的倫理價值崩解。

 

  2017.01.05

中國中央統戰部在高雄

http://youtu.be/FXK8L-OfA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