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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派的罷免理由可以用來罷免馬市長


/無忌

 據中國時報5月31日報導:立法院罷免陳總統的連署人數已達111人。提案人丁守中表示,「他列舉罷免總統的十大理由中,包括總統治國無方、罔顧民生、弊案重重、賤賣國產等」。另還有六大理由卻未見公告,大概是濫竽充數,羞於啟齒。茲謹就上述四大理由,簡略評論如下:

 一、治國無方部分

 陳總統執政六年的政績勝過國民黨統治五十年:無論改革或創新的政策,只要統派不在立法院扯後腿,都有輝煌成效(註一)。本人僅就記憶所及(數字可能略有出入),又顯而易見的舉述如下:

 (一)完成第二高速公路建設:據游前院長宣稱,較國民黨原規劃經費節省新台幣五千億。按國民黨時代工程規劃經費只供參考,執行過程必一再變更設計、延誤工期、追加預算。不追加預算,已是天方夜譚;談節省經費則比「反攻大陸」還難!

 (二)大潭天然氣儲槽工程招標,節省經費約1900億:把原已視同禁臠的投資公司(由國民黨與陳由豪財團合作成立,據說已投下百億整地等先期工程)掃地出門!

 (三)十個月完成台中科學園區建設、正式生產:效率一級棒,震驚工商界!百年老店國民黨憑良心說,他們的南部科學園區建設,光勘址、整地就不只十個月。

 (四)整治基隆河,採用引雨水出瑞芳海域洩洪法,大量節省經費、及縮短施工期,徹底解決汐止逢雨必淹,房地產慘跌的惡夢!這是國民黨自認不可能的任務。如今汐止沒水患了、房地產大幅飆漲,誰的功勞?

 (五)全力照顧農民:自80年代高雄縣余陳縣長開創農民保險以來,舉凡各項照顧、保護農民的政策都是由民進黨推動、實施!陳總統更把老農津貼由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到5000元。休耕土地補助費也提高到可接濟生活境地!

 (六)全面性照顧勞工:勞工退休金改為可攜式(70年代的『國建會』上,王永慶曾提出這樣建言,統治者不恤人命,予以否決),那是天大福音,可提高勞工的領取機會百倍以上,真的功德無量!又游內閣時代,花八百億實施的臨時雇工制,提供失業者務實的有效救濟措施等等,嘉惠數十萬中下家庭!

 (七)精簡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案,及調低軍公教退休金優惠方案的不合理部分:這是施政魄力、減輕國家財政負擔(至2030年約可省5000億)、與為後代子孫著想的大公無私方案;但被國民黨貪婪自私心態(因為外省族群約39%為軍公教家庭,又軍公教票80%屬藍)所攔阻於立法院,功敗垂成。

 (八)國民黨執政晚期,銀行、信用合作社、與農漁會被掏空嚴重,擠兌現象每月數起,金融體系瀕臨全面崩盤危機!幸賴陳總統展現魄力與毅力全面整頓、推動金改,降低銀行逾放比至2.5以下。六年來不但未見任何擠兌現象,且打消國民黨時代「創造的」1兆2千億元銀行呆帳。

 至於馬市長的政績,則是治市無方,僅舉其大者如下:

 (一)無工程執行力

 1、陳市長時代已規劃好的巨蛋,七年半了,迄今尚動不了工。

 2、濱江市場改建案,也是陳市長時代已規劃好;並已發包施工,他卻為回饋選舉,准予變更設計,增加工程費3億1千萬元,延長工期3年多,加上社會成本支出,損失超過十億元(註二)

 由此可見,馬仍不脫典型的國民黨施工法。和上述中央政府縮短工期,大幅節省經費的卓越表現相較,優劣立判!

 (二)應變能力差勁

 1、2001年納莉颱風造成台北市精華區停水、停電6天7夜,2000多棟大樓停業一星期(SO GO因此撐不下去,要求紓困)、捷運系統停擺(約4月之久,各線才完全恢復),造成全市上千億元的經濟損失、及30條人命。一河之隔的基隆市、及台北縣都雨過天晴,安然無恙;惟獨台北市禍從崩堤來,災後又調度無方,致夢魘長達一週,貽笑國際!馬卸責於天災;但市民認為:笨蛋!問題在你毫無應變能力啦!

 2、2003年SARS起於台北市,因市長、衛生局長蓄意對抗中央政策,導致防疫漏洞百出,讓疫情迅速漫延開來。造成全國恐慌、奪走87條人命、重創全國經濟活動(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認定損失逾2000億)。這場台灣史上最大的浩劫,歷史將會記在馬英九身上「領導無方、應變無力」!

 二、罔顧民生部分

 (一)民進黨提出的各種民生政策、經濟方案都被在立法院佔多數的在野黨阻擾。如追加治水800億預算案,雖然當時中南部水災頻傳,家家戶戶一再泡水;只因那不是國民黨票倉,就被硬阻達二會期以上。又為強制政府拋棄獨立主權立場,通過兩岸三通條例,在院會鬧了月餘,5月29日乾脆休會,無視國營事業總預算等重大民生法案,均未審查。如此這般,是陳總統,還是國民黨主席馬市長應被譴責、罷免?

 (二)民進黨實施中國新娘、郎入境面談制度,有效嚇阻假結婚、真賣淫或打工亂象,穩定台灣社會秩序。更以加強海防緝私、查禁偷渡、不承認中國學歷等政策,以實際行動維護臺灣農工產品物流,及保障人民就業機會。這和馬市長主張放棄主權,全面開放三通、直航、承認中國學歷等媚中政策完全相反,陳愛護臺灣子民生存權,馬眷顧祖國同胞的工作機會,誰罔顧國人民生?不問可知!

 三、弊案重重部分

 目前國人對政府的清廉質疑,乃係因媒體、檢調司法系統約有80%以上係屬深藍。他們與在野政客勾結,以三合一挾擊弱勢執政黨,所造成的「貪污舞弊假象」!大家耳熟能詳的模式是:政客無中生有,天天造謠爆料,統媒則據之擴大打擊面,日夜渲染洗腦,檢調司法人員則以公權力配合,無視公平正義,與偵察不公開原則,放話給統媒製造更多污衊資訊,誤導輿論聲討,最後則祭出「拘押禁見」法寶。當事人被關後,已無從置辯;但統媒則編織更多謠言中傷,徹底抹殺其人格。

 更狠的是,竟採釜底抽薪法,從根本否定被指涉的行政機關決策、法令解釋及執行之合法性,企圖把所有承辦人員一網打盡,製造更大的抹黑效果。例如台開聯貸案,雖然主管機關金管會一再認定是合法的「三贏」成果,聯貸案主辦行台銀也再三聲明,擔保品絕對有十足保證。但統媒還是天天質疑「花蓮工業區擔保品」有問題(目前已証明無瑕疵),或那個銀行被迫參加等等雞蛋裡挑骨頭式的找渣;甚至指責金管會態度曖昧,暗示有人被收買!

 如此廣開陷阱,檢調當然藉以「追查有無圖利」或「勾結」等弊端,繼續捕風捉影,打擊勇於任事的公務員。若是模式應用於任何國家,政府都受不了,何況朝小野大、國家認同殊異、少數族群偏見根深蒂固的臺灣,執政黨怎堪一再被抹黑、蹂躪?「曾參殺人」效應不現才怪!茲以近一年來幾件所謂大弊案略作分析佐證:

 (一)高捷案:檢調分12組大事搜索(採誅九族連坐方式查辦)、約談,並否定最高業務主管機關勞委會對雇用外勞解釋令、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政府採購法的解釋權。形同司法權凌駕行政權現象,也可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雖然以偽造文書、圖利罪等起訴15人,吵嚷半年,又檢調花費空前人力、物力、費盡心機;但卻查不到任何金錢行賄證據(陳哲男以接受招待機票為證,被以貪污罪起訴,以同樣標準,馬吃魚翅案應判無期徒刑)。所幸!目前已有前交通部政次周禮良被控貪污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判無罪在案!相信其他被羅織者也將陸續獲法院還其清白!

 (二)陳哲男炒股案,檢調以先入為主的觀念辦案,發動數波大規模搜索,及約談數百人,可說上窮碧落下黃泉。據聯合報5月27日報導略以「陳在前燁隆董事長林高炤2001年12月至2003年6月任內,查無買進燁隆股票記錄」。按該期間係燁隆股價初升段,及飆升段,既然「查無買進燁隆股票記錄」,進入末升段買進,怎可能是內線交易(註三)?又所謂涉司法黃牛案,統媒大肆宣染,惟據報導:陳始終不承認,又查無法官受賄涉案,自己一人怎能當「司法黃牛」?

 (三)趙建銘涉台開內線交易案:也和陳的遭遇一樣,所謂台開內部二大機密,賣信用部案,及聯貸案早在三井餐會143天前陸續在股市資訊站公告了,怎會構成內線交易?他們如果不是泛藍首要打擊對象陳總統的親信或女婿,而是在台北市政府玩股票,絕對沒有人會檢舉。就是被檢舉,也沒關係,因為市府某主管上班賣偽藥,藏槍枝都沒被「拘押禁見」。據粗估公教人員投資股市者應有80%以上,上班買賣股票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頂多記過處分而已,他們真倒楣!

 再說趙建銘諸多「賺錢術」,如涉違法,當然依法究辦,應和總統無涉!比照日本皇室規矩,女子出閣就是平民(如最近出嫁的清子公主),美國的第一家庭也不包括出嫁的女兒(血親不能切斷),何況女婿只是姻親關係(可以用離婚切割),又不在同一屋頂下生活。依台灣習俗,子不教,父之過,從無所謂,婿不教,岳父之過。如今,女婿半子有錯,要追究、譴責岳父?倒帳,岳父要負連帶責任?同胞們拿出良心,不要欺人太甚!又泛藍將之類比金大中兒子貪污案;但金為自己骨肉道歉可了事,陳總統為半子道歉,還要被罷免。是何居心?真莫名其妙!

 綜上論述,所謂「執政黨的重大弊案」可說都是小毛病(比之馬主席2005年提名九位有貪污、關說、買票嫌疑的縣市長候選人案,簡直小巫見大巫)。只因陳、趙傳承了老國民黨習性,愛玩鈔票,又被三合一組織盯上,予以無限上綱追殺、並擴大造謠抹黑,才會有今日身陷囹圄的冤情。路遙知馬力,不久的將來,真相現前,大家必然會知道:他們沒有那麼壞(如統媒報導的)。也能體會今日臺灣人的總統所承受的羞辱有多委屈!有多沉重!

 至於馬市府的弊端,他5月25日在市議會也坦然承認「罄竹難書」,隨便舉近年來的醜聞,就有捷運員工吃票案、公車招標弊案、及道路鋪設弊案等等,嫌犯超過250人;最嚴重的是馬市長本人貪瀆情節,不堪聞問(三合一組員都是自己人,當然不會爆料、刊登、報導、更不會主動偵辦)!

 (一)未依法「公開招標」,私自賤賣台北銀行(經陳市長整頓後,呆帳少,績效全國第一,竟急於脫手,動機可議)後,又數度接受買主的夜宴被查獲,官商勾結,證據確鑿。

 (二)七年半市長任內存款暴增4275萬元(註四),馬始終說不清楚,也不敢面對問題。這就是興票案的翻版!如果有公正檢調介入調查,比照陳、趙事例,大事搜索、約談,不「拘押禁見」也難!

 四、賤賣國產部分

 陳總統執政團隊,為打消國民黨留下的二兆多財政窟窿,依立法院通過的預算案,經由公開市場賣出公營事業公司股票,予以挹注,合理合法,怎能誣蔑「賤賣國產」?

 上述馬市長私賣台北銀行案,又歷年國民黨侵佔國有財產數千億,監察院已完成調查報告,目標明確、帳目清楚,國民黨前主席也已承諾部分歸還,但馬英九一當上黨主席,卻急急賤賣變現,企圖逃避全民追討,這才真正是賤賣國產;據市議員檢舉,該等買賣係密室交易,資金有流向馬基金的跡象,啟人疑竇(註五)

 綜上論述,就執政能力言,陳、馬施政魄力、毅力、效率、品質、改革、應變、及創新能力,都有天壤之別。

 就罔顧民生言,陳確實不顧中國人死活;馬則愛心廣被祖國,唯獨缺臺灣,尤其中南部常鬧水災區,更是「視若無睹」。

 就弊案重重言,無論就案件數、或犯案人數,中央政府弊端絕對少於台北市政府。更重要的,也是大家忽略的一點,經過陳、趙兩案件,檢調已證實,清查過第一家庭所有帳戶,完全清白正常(未持有股票),陳總統的操守無懈可擊;但馬市長卻賤賣銀行,又受招待吃魚翅案、及密室交易黨產,資金疑似又流入其基金等案疑雲纏身,日後當會慢慢發酵。

 更嚴重的是七年半市長任內財產暴增四千多萬(不含股票),已三度說明,卻越描越黑!如果你自認是理性、正直的公民,在選賢與能的原則下,要選誰?在罷黜無能貪官的號召下,你要誰下台?

 我們歡迎泛藍提案罷免陳總統,也呼籲民進黨市議員儘速連署罷免馬市長。兩案並陳,可相互比較、教育選民如何探索真相,認識政客嘴臉、能力、操守!這是最好民主教育機會!


 附註

 註一:請參閱2006年5月5日南方論壇Happyer轉貼「陳總統主政時代是最好的時代」一文。

 註二:請參閱2006年5月19日中央社:立委王世堅質疑,濱江市場案 馬英九說法曖昧涉瀆職。就連台北市政府市場管理處都說這項案件「有無形政治力介入」,才讓工程順利變更工法。

 註三:請參閱2006年4月22日南方快報,正義無忌發表「從偵辦 陳哲男炒股案 看司法素質與偏見」一文。

 註四:請參閱2006年5月17日南方快報pvaa發表「億萬富翁馬英九的幽靈財產傷了 他的清廉與誠信」一文。

 註五:請參閱2006年5月25日臺灣日報報導,市議員羅宗勝批馬英九漂白黨產變馬產 利用新台灣人基金會做掩護 。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