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炒作燁隆股票(已改名中鴻,代號2014)一案,本月初統媒報導法院已開庭數次;並大規模傳訊證券界人士,深入查辦。日昨統媒又誇大喧嚷:炒作規模及資金有多龐大,且「有向上發展趨勢」。如此,每隔幾天就起乩一次,深怕國人健忘,並藉以影響辦案,實令人反感!另據陳哲男委任的律師表示「報導不實」(2006 0420)。茲謹就當時環境,客觀地綜合分析如次:
一、2002年全球鋼鐵業復甦
2002年之前,鋼鐵業在歷經數年景氣蕭條後,我國除中鋼等少數大廠外,多半已淪為破產的艱困公司,幸賴政府紓困,得以苟延殘喘;但股價已比「水餃」還便宜。迨至2002年初全球鋼鐵業否極泰來,各廠紛傳轉虧為盈,股價乃自然甦醒大漲!
二、2002-2004年鋼鐵股飆漲的史實
自91年初至93年春是鋼鐵股牛市狂飆時期,此波漲幅最少的中鋼(代號:2002)約3倍,最多的是本案標的燁隆(代號:2014)約32倍(92年度臺灣股市漲幅第一名)。當時燁隆分三波段飆漲,確實驚濤駭浪,撼動股市人心!特整理分析如下:
(一)第一波段:91年初自每股0.7元飆到6.0元左右,費時約四個月,大約漲了7.5倍,才進入盤整期。當時一般投資人只愛電子股,少注意產業股,所以,除長期持有者外,賺到者不多。
(二)第二波段:91年秋自每股6.0元快速拉升到10.4元,曾有連漲4支漲停板的紀錄,費時約二個星期,大約漲了0.73倍。適逢菲律賓首都銀行拒絕燁隆要求延期償還其七千萬元貸款,導致退票。傳聞入市,當即以六個跌停板下挫至約6.5元。這波來得急去得快,動作慢的投資人應有暫住套房,飽受虛驚一場的煎熬!
(三)第三波段:91年12月退票案解決後,股價如脫韁野馬狂奔,到23.2元高峰,費時約15個月,大約漲了2.56倍。其實當時的鋼鐵股都是黑馬!閉著眼睛買,也不容易賠!
應附帶說明的:93年初鋼鐵業景氣,又反轉向下,鋼鐵股價也從高峰重挫下來,中鴻竟因94年度虧損50億,股價跌到去年底7.17元,跌幅高達69%(三分之二的本金蒸發了!如果是融資60%的散戶,走投無路,可能戶口名簿早已除名)。今年元月底傳聞鋼鐵業復甦,中鴻股價再飆升,4月20日已達15.15元!短短二個多月漲了111%,不知檢調司法人員,是否準備要再查辦另一批賺60%的散戶?其實,軍公教人員投資股市者比比皆是!不信?可查核自己司法界同事的三等親帳戶,試辦!試辦!
三、有關陳哲男買賣燁隆股票的報導
據統媒報導:陳哲男於92年1月3日及1月7日,分別以每股平均價7.45元,及8.05元買進,旋即於1月9日及1月28日,分別以每股平均價9.35元,及15.77元賣出,獲利370萬。另於同年4至8月再度進出該股,獲利230萬,總共600萬元,獲利約60%。依此推算,陳哲男投資本金應為1000萬元,而非日前又爆料的3億。
四、攤開真相
從以上分析,可清楚瞭解到陳哲男於92年開始買賣燁隆股票,已屬第三波段漲升期,那時,燁隆已是市場的特大號熱門明星股,成交量動輒超過20萬張,天天天量,市場男女老幼都在爭逐價差。因此,我們可據以代駁斥不實報導與質疑如下:
(一)陳哲男是『股神』?統媒記者,以聳人聽聞的『股神』稱號,影射其有內線交易。依上述攤開的真相,陳只是後知後覺者,單純的散戶跟盤,何必入罪!再說陳獲利約60%,相較於該股全波段漲幅(自0.7元至23.2元)約32倍(3200%),僅約53分之一,何必眼紅?
(二)內線交易?當時鋼鐵股族群人氣沸騰、已然是市場主流,還需要內線交易?邱毅質疑陳與燁聯集團董事長林義守關係密切,『說沒有內線交易是騙外行人的』。林董事長也曾公開否認,因為燁隆早在民進黨執政前,就被中鋼收購,已和燁聯集團毫無瓜葛,無從過問其經營狀況,當然無所謂內線交易。退一步說,如果他們有內線交易,林自應在第一波段告訴陳,讓他賺死!那有在第三波段才要他冒風險?這點常識,只要具有普通智商者都應知道;除非別有用心?
(三)集資炒股?據統媒報導:偵辦中,發現數個人頭帳號「同一期間買賣同一股票」,質疑是集資炒股!按股市交易,每天同時間,很多帳戶買賣同一支熱門股票的情況,是正常行為,否則怎能成為熱門股?何況本案係一支熱門的特大號黑馬股,成交量動輒超過20萬張,成交值約40億(絕非少數幾個人頭戶所能撼動),本案指涉的,只是在同一期間(意指不是同一天),影響力更微小!怎能構成內線交易、或集體炒作?
五、檢討司法
何謂內線交易?按在正常的股市環境下,一般個股漲跌,應與其類股族群走勢相近。如果某股走勢異常,不日後,即有重大訊息發佈(如合併、或重大虧損等),其結果導致事先知情進場者,獲得超乎市場預期的不當利潤,那才能認定為內線交易。
至於集資炒股的犯罪認定,更應嚴格界定為:資金龐大,且意圖影響市場公平交易者。就記憶所及,在我國證券交易史上,似無類似成功案例。因為散戶集資成中戶、或大戶,在浩瀚股市中仍然是蒼海一粟,起不了作用!往昔號稱股市四大天王者,各擁資百億、數百億,而今安在?又2000年政黨輪替,新敗的老K,存心要讓新手難堪,大賣其千億持股,又逢全球電子科技業景氣反轉,在此雙重打擊下,臺灣股價指數從8000多點,跌到3000多點(同時期,美國Nasdaq指數,從5200多點,也跌到1200多點)。當時政府集資5000億,由學者、專家、和財經官員合組「國安基金操盤小組」,拉抬股市。不數月,即虧損1500多億後,棄股投降。陳身居高位,全程見識,怎敢造次、集資炒股?用膝蓋想也知道!
綜上述分析,我們可推演得知,本案檢調司法人員辦案應有下列三大缺失之一、或二、或全集!
(一)財經學養差:檢調人員對本案窮追猛打,無非缺乏財經學養,對上述內線交易、集資炒股之定義,茫然無知。又對股價必然反應景氣變化,作快速漲跌的自由市場經濟法則,毫無概念,所以,才會懷疑股市賺錢的人,就是經濟犯!
(二)意圖打虎揚名:本案也許他們受泛藍政客、媒體天天爆料的催眠,早已先入為主認定,陳必是經濟犯!倘若能將之羅織入罪,當可獲統媒冊封為「打虎英雄」;但苦無證據,所以會開庭數次;並大規模傳訊證券界人士,明知如此,乃係虛耗大量寶貴的司法資源、與擾民(被傳訊者)也在所不惜!
(三)辦案不得要領,缺乏宏觀視野:如果他們具有科際整合的訓練、技巧、與知識。接案後,就應思考當時股市內外環境,有無上述內線交易、與集資炒股的可能性?請證券交易所作專業簡報,若是就很容易研判,不必配合統媒窮追不捨、或深怕輕縱,被質疑包庇。
六、納稅人的看法
納稅人認為,不法情事,當然要查辦到底!但應注意公平客觀、及輕重緩急!如對國家、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為整飭吏治,嚴懲官商勾結等案件,自應優先查辦;並迅速結案,以伸張正義、並彰顯司法公信力。例如下列各案,無論如何,都比炒股案(小CASE)來得重要,為何不主動偵辦、或迅速審結?
(一)歷年國民黨侵佔國有財產數千億,監察院已完成調查報告,目標明確、帳目清楚,國民黨卻仍賴帳不還,而馬英九正急切賤賣變現,企圖逃避全民追討。從未聽聞檢調司法人員,以國家訴訟代理人身分,主動偵辦?是否黨籍因素作祟?
(二)台中市長胡志強偽造證件,詐領退休金案。據報導:業經行政院調查小組確認,且檢察總長已交辦。這是重大貪瀆案,迄今半年,卻不見行動,為何?是顧慮泛藍、外省政客?
(三)馬英九未經法定程序(公開標售)賤賣台北銀行給富邦集團,其後數度接受該集團夜宴?明顯官商勾結、圖利財團,也可能有不可告人的密約,或政治獻金!為何不見約談(比照查辦私人公司──高雄捷運公司招標疑案,擴大偵辦)?怕斷送其總統夢?
(四)2003年SARS起於台北市長領導無能、應變無方、及衛生機構人員失職,致傳染開來。造成全國恐慌、奪走87條人命、重創全國經濟活動(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認定損失逾2000億)。業經偵結起訴在案,台北市政府有關官員,均被求處重刑,迄今卻不見開庭?因為個個都是自己人嗎?
(五)2001年納莉颱風造成台北市精華區停水、停電六天七夜,2000多棟大樓停業一星期(SOGO因此撐不下去,要求紓困)、捷運系統停擺(約四個月之久,各線才完全恢復),造成全市上千億元的經濟損失、及30條人命,檢察官卻以天災草草結案;不能採用偵辦炒股案的認真態度重辦?
看了上述各重大案件的司法態度,泛綠的納稅人都很納悶,也很憤慨司法正氣沉淪。難道我們辛苦所得繳納的稅金,只能供養你們配合統媒、及泛藍政客專辦能羞辱執政黨人士的禮券疑雲、及炒股等微不足道的案件?你們享有高薪資(據悉:年資滿15年者薪資和部長相當),應具有高標準的道德勇氣、及使命感,拒絕受統媒和野心政客的影響、或指揮,更不必擔心被指控是泛綠的打手,只要你們堅持做「全民的司法官」,就是「現代包青天」!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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