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升星法官於前不久,在聯合報投書(註),認為民進黨正受到「司法現世報」,細看該文,有不少奇妙的論點值得討論。
該文一開始就說,雙陳的賭場照是一張照妖鏡,讓民進黨標榜的「清廉執政」、「希望改革」現出原形,這明顯是以偏概全的用陳哲男代表民進黨,何況陳哲男現在尚未起訴、定罪,身為法官實在不該急急忙忙於此時發表意見。
張法官接著又說,在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貧富不均,族群撕裂,經貿衰退,價值崩毀。
貧富不均、經貿衰退涉及複雜的財經政策研究,且有相關數據可考,如果張法官已查閱過相關資料,那就沒話說。但說到族群撕裂、價值崩毀,就大大可議,畢竟,族群有沒有撕裂一來難以精確驗證,二來包藏著土地認同、未落實追求轉型期正義等錯綜糾葛的命題,民進黨對後一議題做的不徹底當然需要負責,但藍營在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後,熱心的幫中國解套,挫傷了國際譴中力道,難辭其咎。
至於什麼是價值崩毀,由於不清楚張文所謂的價值是什麼?實在難以對話,身為法官,也不宜用這樣模糊難明的用語,至少,要小心,有時,您的價值跟我的價值只是不同而已,用崩毀來論述,有將自己的價值過度放射的疑慮。
張法官文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認為,民進黨今天會被全民開講纏傷,就是因為在三一九槍擊案的不起訴處分書未遵守無罪推定原則,檢察系統意圖替統治權的正當性背書,不惜將自由心證的門檻降到寬鬆浮濫的程度,無視於許多「合理懷疑」的存在,經過重重推理、假設、猜想和揣測,一口咬定陳義雄就是三一九槍擊案的嫌犯,所以百姓看著「賢男二人組」照片和言之鑿鑿的市井流言,影射總統和第一夫人涉案,有什麼奇怪?
如果張法官要指控檢察官為統治權正當性背書,是不是應該拿出證據,不要也是經過重重推理、假設、猜想和揣測,就一口否定檢警的努力,然後再不知所云的把線牽到總統和夫人身上,法官可以這樣嗎?
張法官也質疑聲援蘇案的法學教授、辯護律師、司改團體、社運人士等,不知道是基於政治立場還是現實利害,對檢方偏離常軌的心證標準竟然毫無異議,放水過關?並說如果和陳義雄相比的話,其實蘇建和應該感到高興才對。
當然,我不知道蘇建和要高興什麼,至於陳義雄案,據我了解,台權會前會長魏千峰律師,就非常關心陳義雄的家屬,也願意提供法律上的協助,張法官在這恐怕又是一竿子打翻,而且,最重要的是,司法能說服人才不會引來質疑,而服氣與否並無超然、客觀的量尺,張法官無法被不起訴處分書說服是一回事,扯上蘇案真是太過。
該文最後論到,槍擊案發生後,地下電台散佈謠言指控「連宋勾結中國暗殺阿扁」,民進黨立刻見獵心喜,順勢操作而攫取政治利益,同時暗爽「天佑台灣」。
不知張法官是親耳聽到地下電台這樣說,還是藍營怎麼說我就怎麼信,至於民進黨怎樣見獵心喜,怎樣暗爽,我想張法官應該說明一下他得證的依據吧!而且,暗爽「天佑台灣」有何不對?明爽都可以。
總之,張法官如果要以法官的名義投書,行文上就要應該注意自己的身分,否則,用張升星三個字投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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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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