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問錯了問題


劉進興

 (本文與《不必要的羅生門:沙盤推演綠卡真相》部分重復,但進一步解釋,馬英九說他的綠卡1985年就失效,這個1985的奧秘。)

 綠卡事件讓馬英九元氣大傷。但他馬上貼出免戰牌,罵不還口,謝謝指教。謝陣營亂拳打到綿花堆,無可奈何,眼看就要成為羅生門了。

 其實是謝長廷問錯了問題,問馬英九「你有沒有放棄綠卡?」是無彩功的。根據現有證據稍加推演,就可知道真正的問題是「馬英九曾經是美國公民嗎?」。

 首先,馬英九承認,他在1977年得到美國綠卡。當然他也可能曾是美國公民。因為擁有綠卡五年之後,即可申請入籍美國。

 但馬英九1990年之後的護照上有美國觀光簽證,可以證明那時他已無綠卡,也非美國公民,否則就不可能申請到觀光簽證。

 顯然在1977年至1990年之間,馬英九已經放棄他的綠卡。奇怪的是他卻堅稱從未填表放棄。

 根據馬英九的說法,1985年左右他因申請美國觀光簽證以致綠卡自動失效。但這點有可疑之處。

 因為申請觀光簽證時必須填寫一張DS-156表,其中第36欄會問你,「是否曾有人爲您申辦過綠卡嗎?」如果他照實填「有,我有綠卡」,AIT官員就會請他到一邊,要他填表放棄。馬英九根本沒有機會「申請到觀光簽證」而使「綠卡自動失效」。

 他如果填「沒有,我不曾申請過綠卡」,那就是說謊。根據美國法律,「將導致永遠被拒發簽證或永遠不得進入美國」。馬英九不可能說這種謊。因為既然決心拿觀光簽證讓綠卡失效,那就填表放棄,何必冒險說謊?

 1990年之後有觀光簽證的事實,證明他已無綠卡又非美國公民。但綠卡又未曾填表放棄,也不可能自動失效,那麼唯一的可能性是,他曾經在1990年之前因入籍美國而繳回綠卡,但後來又放棄了美國公民身分,這樣才能同時滿足「曾經擁有綠卡」、「有綠卡就不能申請觀光簽證」、「未曾填表放棄綠卡」、「現在護照上有觀光簽證」等看似矛盾的資訊。

 那時的馬英九是總統府官員,有可能擁有美國籍嗎?

 根據1976年2月19日聯合報的報導,當時,中央圖書館館長被檢舉具有美國籍,牴觸公職人員任用資格;但有人認為他是「以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並無國籍限制」。1982年2月17日的聯合報則報導,行政院指出「正式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的公務人員,還未發現有雙重國籍者」。從這些蛛絲馬跡可以看出,公務人員雖不准擁有雙重國籍,但有一些「不具任用資格的公務人員」則是例外。

 馬英九回國擔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時,其實是沒有任用資格的「黑官」。一直要到1986年他通過甲等特考,才漂白成為正式的公務人員。從那時起,他應該不敢也不會有雙重國籍。但在那以前,他是否擁有美國籍,就不得而知了。

 以上的推論,乃基於「馬英九在申請簽證填表時未曾說謊」的假設。如果這個假設為真,馬英九就可能曾經入籍美國,但在1985-1986年放棄。但如這個假設不成立,馬英九就應該向美國移民局自首曾經謊報身分。(劉進興/台灣科技大學/躲藏世界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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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