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場 南部觀點

 
  記者偏見之斷簡殘編200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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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關於媒體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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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問我關於媒體改造,我看不到新政府有任何戰略性思維。

 陽光已經看見,夢想就要實現?至少就新聞界而言,新政府自我描繪與廣受期待的媒體改革願景,看起來仍然是那麼遙遠。 

 坦白說,台灣傳播環境實在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 

 先天不足的部份,在於政治操縱。在長達數十年的戒嚴時期,媒體一方面受到警備總部、國民黨文工會、國防部總政戰處等黨政軍勢力的強力箝制,另一方面則在心中深植「小警總」的白色恐怖陰影,以致媒體在解嚴後仍處處殘留政治面向的自我設限。

 後天失調之處,則在於商業惡質競爭。在電子媒體開放至今的短短數年之間,媒體一方面自陷於收視率負面競爭而使得內容品質飽受抨擊,另一方面更因少數財團進行各種垂直或水平壟斷,導致電子媒體在大幅開放後,仍層層受制於老闆與企業體以利潤為核心導向的惡性循環。

 因此,台灣媒體改造的合理途徑,絕非停留在「點」的層次上斤斤計較,而應提升到「面」的層次上全盤考量。

 也就是說,面對盤根錯結的媒體結構性病因,媒體改造應該如同兩岸關係、外交政策一樣,具有全面性的戰略思維,然後再根據戰略主軸來制定戰術操作,否則媒體改造只會被矮化為「節目品質改善」等技術性調整,甚至沈淪為媒體高層人事大風吹而已。

 但令人遺憾的是,新政府上任至今,外界看不到新政府具有任何媒體改造的整體思維,而只看到種種零星出擊的「補破網」式政治操作。

 先來看新政府的媒體政策。 

 以媒體改造工程之浩大、影響之廣泛、公權力之勢必介入,照理說,新政府的媒體改造藍圖不應再由新聞局承擔大任,新政府應該讓新聞局單純回歸「政府發言人室」的定位,而由直屬於行政院的特別委員會、或成立超然獨立的傳播委員會等機制,來整體規劃媒體產業結構調整、資源合理分配、公眾監督機制等重要媒體改造內涵,可惜新政府仍率由舊章,讓新聞局以尷尬的身份繼續扮演缺乏正當性的「媒體主管機關」角色。 

 即使在現狀中力圖改革,前任新聞局長鍾琴以兩個月為期,試圖提出媒體改造策略方案的過程中,表面上雖然鼓勵學者專家進行全盤考量,實質上卻根本只是希望達到「以變動最小為原則」的微幅修正,這種打著戰略思考為名,卻連戰術操作都談不上的媒體改造策略方案,其官方結論之不痛不癢早可預見(她還堅決反對黨政軍退出三台哩)。

 而現任新聞局長蘇正平雖然極具改革理想,並已承諾推動成立類似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的獨立機制,但其大意輕忽導致「財團利委」趁亂修改有線電視法,並且刪除最重要的第十九條「反家族壟斷條款」,則終究必須承擔守望不力的失職責任。

 再來看新政府的媒體人事佈局。

 從中央電台、華視到台視的董監事與高層人事異動中,外界同樣沒有看到任何整體性思考脈胳,而只看到具有鮮明黨派色彩者引領風騷,甚至任由以台視董事長賴國洲為首的「政治酬庸」、「利益交換」傳聞踐踏媒體專業。

 在這些媒體高層人事變革中,雖不乏台視總經理胡元輝、華視副總經理徐璐等具有專業背景的資深新聞工作者,或是過去表現傑出的專業經理人出線,但若缺乏整體媒體改造方向的支撐,媒體大結構中的個人努力恐也終將船過水無痕。 

 僅以「黨政軍退出三台」的改革目標為例,新政府就必須在「股權釋出」現實與「媒體公共化」理想之間尋求最大交集。 

 表面上,股權釋出、股權分散是「黨政軍退出三台」的最有效方法,但証諸國營事業民營化的結果,以及有線電視市場早已被東森、和信兩大集團壟斷的現況,股權釋出幾乎已無法避免走上「財團壟斷」不歸路。 

 相形之下,陳水扁競選「傳播白皮書」中標舉的「媒體公共化」理想(簡單說,就是希望台灣出現更多公共電視台,或至少讓佔有公共電波頻道的四家無線電視台更具公共精神,才能製作更多優質節品以善盡社會責任),雖然陳義甚高,在現實操作上也相當艱困,但仍不失為值得追求的媒體改造戰略性願景。 

 如何在現實與理想間求取最大平衡,已是新政府責無旁貸的當務之急。無論如何,新政府必須深刻體認的是,媒體改造沒有捷徑,想要解決種種傳播亂象,非以戰略思維進行結構性改造,並且循序漸進佈局,否則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 

 有人問我關於媒體改造,期待陳水扁早日兌現其競選政見與傳播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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