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的聯合晚報一版,刊出「閩南語不標準 學生罰站」的新聞,在標題的上方還加了一個聳動的大標題:《學生噩夢》。等讀完整篇新聞之後,才發現這根本不是所謂的《學生噩夢》,而是:如果讓這種惡毒的媒體及記者繼續如此惡搞下去,其實是《台灣人的噩夢》。
九年一貫鄉土語言課程的基本原則是:不考不評量。因此,就大家所普遍了解的情況,是大多數學校和老師並不是很嚴格要求這類課程的教與學,從這樣的理解來看這篇新聞的導言所謂:「宜蘭腔、下港腔、海口腔的閩南語算不上標準?客家學童學閩南語也喊累!國中小學上周開學,九年一貫鄉土語言課程已成為不少小學生的夢魘。」顯然是在危言聳聽,記者可能連什麼叫做「夢魘」都不懂,才會在新聞導言中使用新聞寫作上必須謹慎或嚴格限制使用的形容詞。
我們接下來檢視新聞的實質內容。記者完全沒有交代新聞來源,卻在這篇新聞中總共報導三個所謂《學生噩夢》的個案,分別是:北市東區一所國小學生、小傑、台北縣一所國小。這三個個案的新聞對象都隱諱不明,記者也沒有交代為什麼必須隱諱不明。
首先,這種報導方式又嚴重違背了新聞採訪及寫作上的專業要求,如果這些個案都是事實的話,絕對沒有隱諱不明的必要,記者及媒體有責任告訴讀者新聞來源是什麼、新聞對象的真實身分是什麼,以證明新聞的真實性及可信度,但是,聯合晚報竟然連這種最起碼的新聞要求都不遵守,棄新聞五要素於不顧,充分證明這篇新聞根本不是新聞學上所要求的「新聞」,有披新聞外衣蒙騙讀者之嫌。
我不知道名叫楊蕙菁的記者跑的是什麼路線,大致上來看,應屬台北市文教記者,依照新聞路線分工,台北市的文教記者絕不可能去寫台北縣的文教新聞或去跑跨縣市的新聞,可是,新聞中不但寫到台北市的國小,也寫到台北縣的國小,甚至又有一個不知是哪個縣市的小傑(這個小傑還被特別標明身分是客家人),企圖製造涵蓋甚廣,既跨區域、更跨族群的假象。
然而,我們再進一步檢視新聞描述的情景,就會發現彷彿是在讀故事情節,而且故事情節編排非常好。
第一個案例是在談腔調的問題,一位虛擬的國小學生,因為和老師的腔調不同,在學校被老師「糾正」。記者刻意強調「宜蘭腔」不是標準的閩南語,意思是說明鶴佬話之中不但分「派」,還有「正統」與「非正統」之別。扁政府有下令要做這樣的鄉土語言「分化」教學嗎?教育部有這樣的規定嗎?有這種笨老師不知道各地有各地的腔調嗎?
記者可能認為,你們過去都說蔣家王朝時代處罰台灣人講鶴佬話,現在我就弄一個講鶴佬話沒講「正統」也會被處罰的故事給你們看看。同時,由於「非正統」要被處罰,所以,鶴佬話是被「分化」的。鶴佬話既可被如此「分化」,鶴佬族群當然也可以被「分化」。
如果我推論的這種可能性存在的話,第一個案例的故事就有企圖製造鴨霸的印象,兼且達到族群分化之嫌。
第二個案例的故事性更強,當虛擬人物小傑不會用閩南語發「牛」的音時,老師罵人啦,罵得還真神呢,竟然罵他「笨得像牛」,記者更套用了政治語言讓這位虛擬老師罵出:「連閩南語都說不好,根本不是台灣人」。
當讀者看完這個故事之後,原本只是老師教學錯誤的問題,立即變成族群問題、國族問題,而且是由語文教學問題提升為政治問題,尤其把「笨」跟「不是台灣人」放在一起進行敘述、比擬的用心,更會達到激化對立情緒的目的,藉由「少數服從多數」的無奈,轉化為少數被歧視、被壓抑、被迫害的憤怒。
如果這樣解讀正確的話,那麼,蓄意編造出來的新聞就是惡毒的新聞。
第三個案例的故事則讓整篇新聞的編造可能性徹底露出馬腳。新聞的第二段清楚的寫著:「學校可視需求讓學生從閩南語、客家語和原住民族語三者中擇一必修。但不考不評量。」可是,第三個故事中卻說:「台北縣一所國小未依規定把鄉土語言課成績列入評量」,前後矛盾,破綻畢現。
同時,如果一個學生「所有課程都拿到甲等」(所謂「所有課程」當然包括從未學過的陌生、艱深、枯燥生澀的課程),可以證明這個學生雖然不一定聰明,卻是學習能力很強的學生,對於這樣的學生而言,「唯獨鄉土語言得到『乙下』」是很難成立的,即使成立也是很不容易讓人相信的。
退一萬步來看,就算成立而且可被相信,「乙下」也算是差強人意的成績,至少它不是「丙」或「丁」,過得去啦,宋楚瑜和馬英九那種不輪轉的鶴佬話都不一定能拿到「乙下」,什麼都拿「甲」而只有一科拿「乙下」的學生,有什麼好苛責、罰站的?最根本的問題是:既然是「不考不評量」,哪來所謂的「唯獨鄉土語言得到『乙下』」?瞎掰瞎編至此豈不一清二楚!
因此,從第三個故事反推到前面兩個故事,益增記者閉門造車的可疑性,回頭統觀整篇新聞則其編造的可能性幾乎可以確定。
編造假新聞、假民調在台灣媒體界不但俯拾皆是,並且已經不是一件可恥的事,人人以此為能事,為政治、為意識型態而編新聞、搞民調,中國派媒體尤其熱中,新聞專業成了裝飾的口號,所有可貴的資源和人才都浪費在為政治而服務,解除報禁之後的台灣媒體界並沒有善用解放了的新聞自由空間,竟然朝另外一個沉淪的極端狂奔,實在相當讓當年曾經努力參予突破言論禁錮的民主人士痛心啊!
聯合晚報這篇報導的人、事、時、地俱隱晦不明,我們無法依照新聞內容循線查證,只能從推理的角度找出它編造的痕跡,依照我先前所說的標準,如果我們無法證實它確實是編造的,我也不可以為它扣上「編造」的罪名,但因經過推論之後接近確信其為「編造」,所以,我才稱之為「類編造」。
我希望聯合晚報趕快提出證據,證明它這篇新聞不是編造的,否則,作為負責任的媒體就應該立即向讀者澄清更正。不過,我認為,如果聯晚能夠證實其中一二個案為真,也能確認整篇新聞為真,真新聞是其中沒有一絲為假或查證不周的新聞,真新聞是必須向讀者交代清楚所有的重要的新聞要素,因此,即使聯晚後來才交代清楚,18日放在一版擴大報導的處理方式仍然不當,仍然令人懷疑他們的處理是不負責的惡毒的做法。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3.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