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法鼓山聖嚴法師〈六倫運動 〉(《自由時報》2007.6.29)大作,意猶未盡,覺得法鼓山是國人長期熱情供養的大道場,其對於國內社會與政治倫理的擾攘、動盪不安,關懷面竟是如此地狹窄,自我設限,隔靴搔癢,不切實際,不禁提筆抒發己見,從宗教倫理VS.政治倫理的角度,論述其間的關係、互動態度與關懷的課題。
相對而言,宗教倫理,是一種內歛式的自我要求、自我反省,依賴道德和智慧,修練心性,讓自己心靈平靜,過得更好,再由之而推己及人,改善社會,造福人群。政治倫理,以古代思想而言,政治也是哲學的一環,更要依賴道德和智慧,才能捍衛國家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在充滿混亂和衝突的公眾事物中,避免捲入各種利益糾葛和陰謀,撥亂反正,懲惡獎善,建立井然的法治秩序,以滿足社會人群的共同利益和需求。
原則上,宗教倫理首重個人私欲的消融與升華,而政治倫理則偏重在把公眾事物建立在一套放之四海皆準的公平正義體制上;宗教倫理是個人心靈淨化的課題,政治倫理則是整個社會重建制度,使其運作人性化、平衡化、公義化的課題。這樣的對比,尤其在近現代的社會,似乎更為明顯而凸出。
宗教倫理和政治倫理,兩者都是在追尋社會的進化與人類的快樂,但是,宗教倫理是依靠個人的智慧與德行來實踐,而現代的政治倫理則反對人治,否定古時候「明君」或是「國師」級的個人崇拜主義,用宗教性的泛道德主義來教化和統治人民,而是把人類社會的福祉建立在群體性的制度共識上,以獲得普遍而立即性的救贖。
在快樂與正義的追尋上,宗教倫理的途徑是內在的、主觀的、難以被檢查的、未來的、個人的,而政治倫理的途徑則是外在的、客觀的、可被檢查的、當下的、全民的。可以說,宗教倫理和政治倫理的救贖途徑,兩者是互為表裡,也是互為優缺點,懂得這兩者的特性,也就懂得如何互相尊重,互相強化,截長補短,而不會越廚代庖地說三道四,唯我獨尊,製造災難。
你也可以說每一行有每一行的途徑。面對小偷強盜或殺人放火者,道德的說教,遠不濟急,不如執行社會的治安和司法制度,立即而有效;而人類的存在意義與終極價值的建立,外在社會制度即使再完善、完美,終究無法解決世事多變所帶來的虛幻和痛苦,這時,宗教的心靈淨化與昇華,則成了最好的良方。所以,「凱薩的歸凱薩,天主的歸天主」,古代哲人是這樣,現代人更應這樣,不應有模糊的空間。
政治的凱薩與宗教的天主,其形象與職能,完全不同,而造福人類社會的目的,卻又殊途同歸,彼此相關相連,相互增益,或相互損減。當兩者能互相了解和尊重彼此的職能,而又能不計得失地關心或支持對方時,相互增益的作用就能夠發揮得淋漓盡致;反之,兩者互不了解和尊重彼此的職能,自大地指手劃腳,或無視對方的墮落,姑息邪惡勢力,那麼,相互損減的作用就會出現,也就是,政治倫理與宗教倫理同時敗壞而產生相加相乘效果的時候。
如果以上所說是合理的,那麼,國內政治倫理上的大是大非,例如:聯合專制中國干涉和操弄台灣民主;破壞台、中兩岸軍事平衡,增加中國犯台的蠢意;挾持重要民生法案和國家預算,以交換一黨一人之私;不願還財於民,挾持龐大的不義黨財以破壞公平的政黨競爭機制;處處阻隢台灣成為正常民主國家的虛幻、殘餘、他者的黨國勢力等。這些,在在影響著每一個台灣人民的生命、自由,乃至國家的存亡,作為現代台灣的宗教及宗教師,是不是應該關懷呢?在歷史的關鍵時刻裡,選擇真理與民主正義的一方,棒喝虛偽的意理和黨國專制邪惡的勢力。
光明,來自黑暗的解消;黑暗的解消,也必以光明逼視之。同理,人間真善美聖的追尋與淨土的莊嚴,不是憑空觀想可得,而是實實在在地從倫理意理出發,以真止妄,以善止惡,以美治醜,以凡入聖。也就是,在針鋒相對的刻苦中,逐一完成堅持的理想,用精進和堅毅形塑永恒的意義。也唯有這樣的過程,方足以有所謂的「驚天動地」的神聖力量,成為人類終極性的價值意義。
泛道德論、避重就輕、打高空、唯心論,誰都會唱,但是,面對黑暗、不實、反民主、反改革的惡勢力,卻是一般人所畏懼的、逃避的。國內的大部分宗教團體,就是這種情形。如果只是停留在個人心性解脫的追求上,那是他個人的自由,但作為公民社會的一分子,他是不及格的、消極的、落伍的。宗教團體就更嚴重了,長期接受社會民眾的供養,但其形象卻是不愛國的、無視民之所欲所關心的、與社會主流價值脫節,一邊享受民主自由的社會,卻不顧民主自由被踐踏、被破壞,真不知這樣的形象,要怎麼進行社會倫理教育?甚至「提升人的品質,建設人間淨土」?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7.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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