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滿口道德仁義,一再標榜最高道德標準。他的名言之一是:「一隻雞、一只杯子都不能收取。」
然則,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七年多來,馬英九的市長特支費17萬,完全省去「核實報銷」的程序,於每月初直接將公款匯入私人薪資帳戶,連本帶利,累計近二千萬元。
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為了迴護馬英九,竟張牙舞爪,睜眼說瞎話,說這一切合法!看來「中華冥國」的大大小小官員們,早就不承認「中華冥國」的法律了;不然就是用兩套標準在檢驗,特殊的道德神人物,就用特殊的檢驗標準。
既然規定要「核實報銷」的支出項目,就是公款!公款未經核銷,就匯入私人帳戶,簡直明目張膽,無法無天!馬英九即使信誓旦旦地說:「特支費都用在公益用途上。」這還是犯法啊!不可以因為馬英九要作公益,就可以隨意侵吞公款吧!不然,創下此例,往後全國公家機關到底還要不要有「核實報銷」的程序呢?
阿扁總統為了「核實報銷」,被發票逼得快走投無路,藍營卻可以用雙重標準來為馬英九的貪污罪開脫、打烏賊戰。這要國人怎麼相信那個職業特務學生馬英九,已經痛改前非,變成品格高尚的正人君子?那個「一隻雞、一只杯子都不能收取」的道德神,原來是專收現金!
馬英九黨產數千億,個人家產上億,夫婦兩人平均每月存款比薪資收入還多。一毛不拔,小裡小氣地,為了公益而貪贓枉法,實在不值!這種視法律如無物的行為,難道是在台中國人馬英九特有的道德嗎?從國庫通黨庫,到市庫通私庫,「黨國之子」果然不是浪得虛名!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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