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南嘉生專欄

不得不說:管、陳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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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這種文章會得罪一堆人。但不寫,會讓台灣學術界蒙羞,會對不起自己的良心。這應該是替歷史留記錄。

 有關管中閔、陳建良論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政策效果評估國際貿易實體」,與陳建良學生張瑋玲的碩士論文,「ECFA貨品貿易早收清單對臺灣出口中國大陸之影響:差異中差異模型之分析」,到底誰抄誰的問題,我認為學術界必須出來講公道話。

 張瑋玲的碩士論文出書在前,管中閔、陳建良的文章刊出在後。其間相似之處,不僅需要釐清,更需要為此中各種關連性,提出學術界應該有的、以前就強調的基本標準(標準在此很重要)及評論。

 學術界此時的沈默、曲意避談,乃至認為張瑋玲抄襲、奪取管中閔、陳建良的原創想法,等於妥協於學術界此時或未來的強權、霸力,也默認台灣的學術界,以往所謂的清高、嚴謹、客觀,乃是一堆虛話假言。

 「百分之一的戒嚴,乃是百分之百的戒嚴。」(原意出自朱敬一,他在三十年多前,在報端發文,批判王作榮教授,替國民黨的戒嚴在辯護)。台灣學術界對此一事件的遲疑、妥協而保留態度,乃至避而不敢談,就是台灣學術界全體的墮落。「百分之一的妥協,以後將會是百分之百的妥協」。

 此事件爭議的重點,乃是管中閔、陳建良的論文,有一些部分出自學生張瑋玲的碩士論文中。在追究到底誰抄襲誰時,先出刊、完成的張瑋玲碩士論文,僅在參考文獻中,提到曾看過管中閔、陳建良那篇文章的手稿。這個這中間有相當多可以討論的爭議。

 一、目前的爭議中,乃是管中閔、陳建良的文章中,引用該生張瑋玲碩士論文的一部份:
 「管中閔論文爆抄襲學生 張廖萬堅:有20多處雷同!
 「獨/管中閔抄碩士生論文?誰抄誰讓證據說話

 這個證據是明確的。但支持管中閔、陳建良的人認為張瑋玲的碩士論文的參考文獻中,提到他有提管、陳的手稿,「陳建良與管中閔(2016),『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政策效果評估』,手稿」。這中間必須仔細分梳。

  甲、手稿的內容是甚麼?手稿進行到甚麼程度?這是整個問題的重點,但沒有人提出該手稿內容到底是甚麼?既然如此,那這一部份要替管陳辯護,證據力是很薄弱的。

  乙、假設張瑋玲很認真看過這個手稿(手稿內容目前不知道),但我們無法推論張瑋玲看過的內容,包含他在碩士論文所寫的這一部份。換言之,這被管陳引用(或稱抄襲)的一部份,不必然在手稿中。依此,張瑋玲依舊是第一創作者。

 更進一步,身為張瑋玲的指導教授的陳建良,卻一定有看過張瑋玲這一部份的文章。因此,我們不確定張瑋玲看過管陳手稿中有沒有這一部份內容,卻可以確定管陳(至少陳建良)一定看過這個內容。

  丙、學術界在引據參考資料時,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引用別人的論文、資料、數據、表格時,必須在論文該處、或該處下方,標明資料來源,或者在註腳中就必須寫清楚。這是論文寫作ABC。

 一般碩士論文的基本訓練就包括這部分。身為管中閔院士的學生陳建良院長,怎麼連這個基本訓練都沒有教他的學生?張瑋玲在這邊沒有寫出資料來源、註腳,學術界一般的認定,乃是將這些資料、內文,視為是張瑋玲自己整理、論述的一部份。俟後有人提出這些資料(資料來源相同,尚可理解,僅需註明從那個單位提供的數據,整理得出),特別是論述,就必須說是出自哪一個人、哪一篇文章。而管陳這樣的作為,其實是有剽竊之嫌。

 二、碩士論文是經過檢驗的文章,必須負責任。手稿是未成形的文章,不需要負責任。兩者在學術角度的評價,本來就有相當大的差別。

 甚至在論文中「引用某些的手稿為依據」,進行闡論,嚴謹的指導教授是不接受的。因為這個引用是「拿不需要負責任的文獻」去佐證「需要負責任的文章」。

 三、退一步說,碩士論文是正式文章,手稿是未定稿。即令管陳的手稿有這一部份,也不能推論他們在張瑋玲看到、論述這一部份時,就確認他們要以這個資料、觀點進行他們的論文。

 所以,這不應該說是張瑋玲碩士抄襲管中閔院士、陳建良院長。而依學術界的標準,張瑋玲依舊是原創者。

 四、列名註腳論文、資料來源,以及列名文獻參考,在論文中的地位差別很大。

 註腳論文、資料來源是一定要看過,引據要小心,要接受其他讀者的檢驗。這部分絕對不可以亂來。但文獻參考裡的資料,標準比較鬆散。有時候在寫作時有看過、閱讀的相關文章、文獻就可以列入。但讀者卻不會在參考文獻上,某一些作者列名的文獻書刊大做文章。因為他對文章的成形、論述,沒有一定要考核、驗證的地位。

 五、管中閔、陳建良這一篇在研討會的文章,出現這樣的瑕疵,中研院的態度是不負責任的。

 中央研究院舉行的研討會論文出現抄襲爭議,他竟然說:「由於論文的性質只供研討會裡互相討論,並非正式出版的論文,所以接受論文的標準,只在確認其內容與研討會主旨相符,並無審查」,這是迴避問題。出自中研院,可以這樣處理。那中研院的學術評價,是不是就這樣被確定呢?

 六、台大將責任推給中研究,也是不負責任。

 台大不是不懂學術標準、不懂研討會應該有的論文規格,也不應該不懂學術界對論文抄襲的學術倫理看法。但台大卻勇敢的拋棄他台灣的大學龍頭的榮耀地位,將評判標準、責任推給中央研究院。

 這種作法,不僅識者難以接受,一般人也看不起這麼沒有肩膀挑責任的作為。一個台灣最重要大學,對其最重要的學術工作,竟以這樣的方式處置,這不是令人扼腕,而是感嘆:他要怎樣教育我們的子孫呢?

 

2018.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