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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這個看法,是要反對很多人逼迫邱太三趕快推動司法改革。這是衝動且錯誤的荒謬作法。
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撼動司法等於撼動社會信任,也撼動社會共識。所以,很多國家會有政黨輪替,甚至有革命,但對司法改革,不會輕易說出來。
革命會改變司法規定,但絕不會說要司法改革。政黨輪替更是。掌權的人、黨可以更動,但司法體制是不能任意改變。司法的地位是重要且微妙的。
今天,大家都有要改革的共識。但這不意味有改革就對,還要這個改革必須符合司法的幾個重要指標:社會上接受,甚至不挑剔的公平正義。
這表示司法改革不是改變目前偏向藍軍且荒謬的現象,也不是依從綠軍想法,走向偏綠軍的司法體制。甚至,也不是進入所謂好多人認定的「司法正義」。
司法改革必須達到絕大多數人認為他公正,而反對他的人也覺得不好挑剔太細微的地方,已引起社會不快。要達到這個狀況,絕不是讓司法改革匆匆上路就可以了。
有人說喊司法改革那麼久了,而政黨確定輪替、邱太三確定被任命為法務部長也很久,為何還不能推動呢?這是沒有辦理公務的經驗者,所講的外行話。
以往國民黨要進行各項經貿、國是改革座談,都要動員行政單位的龐大資源,且有半年以上的準備期。邱太三確定當法務部長後,他手中有多少資源可以用?他才接任ㄧ個月,又能動用多少資源呢?更何況怎麼進行司法改革,也不是他說了算,還需要凝聚更多的社會共識。這些都不是邱太三個人可以完成的。
為了國家長治久安,我們需要更完整的準備,更充裕的時間討論。逼邱太三將司法改革匆匆上路,就是讓台灣的百年大業,輕易毀在社會的「殷殷期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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