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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五位預備候選人,A、B、C、D、E,在選票支持方面,A與E是最可能當選,但相當多一部份的選票卻還沒有表態(即所謂中間選民)。
現在,選民他們對某個議案:X,有不同的看法。其中,A、B、C、D持贊成態度,只有E是反對。
對X議案要怎樣處理呢?
●甲
若X原本就是對A、B、C、D的支持者比較支持的議案,卻有很多原本非支持者或不一定支持的人持保留態度。A、B、C、D要怎樣處理?
一、B、C、D表態支持,固然會提高他們支持者的選票,卻不能吸引中間或敵對陣營的選票,加上聲望不夠,也無法當選。
二、A可以表態支持,但這原本就是他支持者會支持的議案,對他的選票助益不大,卻又損害他吸收中間選民或敵對陣營的選票,反而降低他當選的機率。
在勝選很重要的前提下,請問原本這個陣營的支持者,要支持表態支持X議案的B、C、D嗎?要逼A表態支持X議案呢?還是讓A保持沈默?
●乙
若X原本就是對A、B、C、D的支持者比較支持的議案,A卻和很多原本非支持者或不一定支持的人持保留態度。A、B、C、D要怎樣處理?
一、B、C、D表態支持X議案,但他們卻無法當選。也就是說他們的表態支持是無效行為。
二、A依舊不表態,可能得到中間選民或其他人的支持。
(一)支持者因為A沒有表態而不支持,卻讓E當選,而E一定不支持X方案。
(二)不管原本支持者的態度怎樣,而讓A當選,而A卻不支持X方案。
(三)不管原本支持者的態度怎樣,而讓A當選,而A支持X方案。
我不知道支持者是要支持不能選上的B、C、D?採取讓A沒有選上卻讓E選上?或者讓A選上,卻不能保證施行X方案?
●丙
A最後選擇表態支持X方案,原本強硬支持X方案的人也因此會支持他。如此則:
(一)A得到這些助益,卻損失他中間選民的支持,最後落選。他當然無法推動X議案,以前的表態等於沒有意義。另一個角度,表態支持X議案,等於變相支持E當選。
(二)A得到助益,卻也損失一些選票,所幸當選,也執行X議案。
我想請問強烈支持X議案的人,A表態真的很有意義嗎?
其次,站在支持或反對X議案的角度,我有幾個其他議題要問:
一、若表態支持X議案,可以推論是選票增加的機率低,損失的機率高,那要求表態的人,到底是支持執行X議案?還是反對執行X議案?
二、站在反對X議案的角度,我是支持A表態支持X議案,來減少中間選民對他可能的支持,還是反對他表態,以增加其他中間選民的支持?
三、如果還有一個比X議案更重要,且需要A當選,我們是為了X議案將A拉下,還是為更大的議案,願意在A不一定執行X議案的狀況下,支持A呢?
四、對於X議案,我們要的是他在我們支持的人當選,然後執行?還是也可以因我們支持的人當選,大家站在相對更公平的條件下,重新審視X議案?使得他的通過、執行,得到更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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