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閣下:
你一直強調要怎樣又怎樣,其實我們因為支持台灣、也支持你的論點,但是,仔細想想,你的很多論點僅在規範泛綠軍,而這一群人當中,很多以前就是在不平等條件下被歧視、羞辱的一群,你的當政與堅持,竟然也僅在規範這些原本被壓迫的人,而原本壓迫別人的人呢?依舊是壓迫別人,請問,你完成甚麼社會正義呢?
你說要守法,我們也同意,很多人都知道以往在黨國體制下,許多的法律都是按照國民黨及屬於他的民族有利的方式在設計,也就是隱含民族歧視機制下的各種規定。現在你強調要守法,要執行合法的命令,就只能出現繼續執行歧視性法條,或者不執行這些法條而已,對所謂整體的社會正義,你到底做了甚麼呢?
一個守法的總統、一個偏頗的法律體系及一個立法權力在泛藍軍的手中,你能夠對他們怎麼樣?總統先生或許會說惡法亦法,大家照著法律走。既然是如此,那我們選總統先生當總統,不如拼立法院過半還來的有意義,拼命幫你選總統,結果你雙手一攤,我沒有辦法,那我們又能夠怎樣?那我們以往的努力,意義又在哪裡呢?
就算我們接受你的論點,「惡法亦法」,讓以往具有歧視性、不公平性法律繼續運作,我們也忍痛讓以往迫害台灣民主的國民黨黨工可以依「法」領有政府給予的敘薪薪俸及退休金(那可是我們辛勤工作,依法繳納給國家的稅金),我們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以往迫害民主的人繼續在政府單位內,不追究他們以往迫害民主的罪責,而享有許多的第一。但是,陳水扁總統閣下,你目前的政府真的有在執行那些好法或惡法嗎?
以李雙全命案來說,不是看到許多檢調單位在放話、修理李家嗎?請問,這是不是一種違法行為?而媒體大肆報導,這也是一種干預司法的行為,怎麼沒有看到你的政府、你任命的官員出面制止?而你的媒體政策又在哪裡呢?
有關你的任意,其實可以從很多地方看出來,凡是關係越接近你的人,就必須忍受越不公平的待遇,而關係與你越遠的人,卻能享受你給予較好的待遇。有人說,當陳水扁的敵人比當陳水扁的朋友好,我逐漸相信這一句話。
很多泛藍軍、國民黨在攻擊你及你的政府,你說「讓他罵,罵剩下的,就是我們的。」這種態度是不對的,因為總統閣下是將個人修養用在治理國家上,治理國家不是憑個人感覺,而是國家法治。那些攻擊政府的,在法律範圍之內,你的政府團隊要進行對話、辯論;在法律範圍之外,就要訴諸法律行動,透過司法,要求公平正義,而這不就是你所謂的守法嗎?在你的手下當公務人員會那麼沒有尊嚴,總統閣下的心態的確是很重要的因素。
如果人民是總統的頭家,那總統閣下又怎樣對待你的總統的頭家呢?這又分成兩部分,以往支持你的,拼命替你爭取選票連任、有機會實踐你理念的所謂泛綠軍選民,他們的感受經常不是你注意的焦點,你許多的政策大體上都強調要公平對待,但實際上卻經常背離你支持者的想法。你的兩岸政策比你的前手李登輝前總統更背離你的支持者的做法。李登輝前總統會用「戒急用忍」,他還必須替他的支持勢力,國民黨,有所交代,你卻走的比他更中國,更協助中國,讓中國繼續囂張。
總統閣下,當然可以找出許多理由為你傾向中國的經濟政策辯護,但我們也要說當許多有力的證據證明大部分到中國投資的你的選民、公民或國民,都因為錯誤的資訊而在中國嚴重虧損時,請問總統閣下,又做了哪一些協助他們的工作呢?你的政府對這種現象不僅沒有勸止,甚至有些政策還在推波助瀾。例如你逐漸推展的兩岸開放的經濟政策就這樣。總統閣下或你的幕僚會說大勢如此,你們僅是順勢而為,這是不對的。
總統對一個國家最大的任務不是部分人的經濟利益,甚至不是國家發展,而是國家安全。但你允諾這一些企業到中國去投資,不就在扒台灣人民的根嗎?甚至默許台灣人民往火坑去跳嗎?而這些到中國投資的企業,他的產值增加又變成中國政府在國際上發言力的重要支撐之一,讓中國更有力在國際上阻止台灣發聲、發展,而這樣的發展對於準備在台灣長久發展,這又多是你死忠的支持者,你又怎麼交代呢?請問總統閣下,你替台灣做了多少好事?
相較於以往不支持你的人,你又是怎樣對待?我們看不到以往不公平的社會、文化發展基礎有多大的改變,以往享有國民黨體制下特權利益的,依舊享有,以往掌握社會發聲、社會特殊利益的,依舊享有。你真的做了一個國民黨的反對黨領袖要做的事情嗎?你真的實踐民進黨的理念嗎?甚至你真的實踐你的政見嗎?我們懷疑。
每一個你對手對你的指控,你都用心在聽,甚至以實踐他們的論點來表示你大公無私。然而,你真的大公無私嗎?實踐他們現在或以往的要求,不僅延緩你支持者想要的社會公平,甚至讓以往的不公平,繼續且增強他的不公平。
連戰往訪中國的機場事件就是另一個明顯的案例,明明犯罪的人以穿黑衣的統派人是為主,而且他們也公然打人,然而,他們受到法律制裁嗎?他們受到檢察官起訴嗎?在該事件中,你的支持者卻是受傷的人,而且這一群人也沒有得到你或你的政黨有力的聲援、有力的關懷。這一種事情若是發生在統派,就是一連串的媒體攻訐、檢調出面,然後黑白顛倒,請問,這不就是以往兩蔣時代的狀況嗎?可惜,在總統閣下掌權的台灣,依舊如此。誰叫他們是你的支持者。
更往接近你的人討論。在過往數年,許多涉及政治鬥爭的法律案件,從案發到檢調介入、法院審判到最後終審,泛綠軍的人大概都經過媒體及檢調單位的凌遲、羞辱,當事人及其家人都受到撲天蓋地的壓力與凌辱,然後整體國民開始攻訐這一些人,最後,當法院終審確定無罪時,媒體與政府單位都沒有出面替當事人道歉,然後這樣的一個人就這樣報銷或報銷一半。
你所熟悉的衛生署長涂醒哲就是這樣,當他身陷舔耳案時,有多少人出來替他講話(網路的綠軍網友大概是最挺他的,反而他往日的朋友,許多都一一迴避)?而當真相大白之後,有多少人補償他,而他最後會去職,不也是因為政治鬥爭的結果,而不是他在SARS事件執行不力。這也就顯示當你的忠實幹部,就等著被媒體修理、你的政治反對勢力逼退。而你卻沒有捍衛他的尊嚴與利益。因為他是你的人,你要大公無私,最後,就以大義滅親的方式證明你的公正。
在媒體市場也是這樣,在你連任之後,許多以往挺你的政論節目一一收起來,而攻訐你的政論節目不僅沒有萎縮,甚至更加猖狂,周玉蔻、汪笨湖的節目就是很明顯的案例,反之,連罵你六年的節目卻生意興隆。不僅如此,你甚至將你手中的媒體台視、華視奉送出去,讓原本還有機會製播一些偏綠軍政論節目的權力自裁。難道在這一片泛藍軍聲浪囂張的時刻,我們這一些支持泛綠軍,或者強調公平的人,就沒有權力去看一些讓自己賞心悅目、能夠聽得下去的節目嗎?
要守法,你怎麼看待TVBS事件,已經有很充分的證據證明他們違法了,你卻高喊要新聞自由,輕輕的放棄法律的尊嚴。難道新聞自由高於法律尊嚴嗎?你或許會說是的。那麼,就等於讓新聞媒體人超越法律,成為這一個社會的特權份子,也成為這一個社會的亂源。從這一個角度來說,有人說新聞媒體是台灣兩大亂源之一,其中,媒體亂源的後台總老闆就是陳水扁總統你自己,而這一個亂源最大也可能是最希望的目的之一,就是毀壞台灣的民主、自由和法治基礎,也就是你念茲在茲的守法及愛台灣的目的。更進一步說,當查證出TVBS的資金出自台灣的敵區時,而總統竟然不追究,我們認為這是總統公然叛國的行為!
難道泛藍軍就是你的國民,你的支持者就不是你的國民?甚至協助敵國來修理你的國家,才是好的媒體?對的,我們沒有權力,因為做為你的支持者,就要連你那種「揮刀自宮」的精神都要忍受。總統閣下,請問這是你的行事風格嗎?而你當政的目的就是要彰顯這種:「誰叫你要支持我」的悲哀嗎?
更進一步說,我們的苦痛其實不算甚麼,因為你的家人就要忍受更不像人的生活。以趙建銘的案子為例,就你的女婿的角度來說,你要怎樣展現你的公正是你家的事,但是,就趙建銘這一位中華民國公民來說,他有沒有權力享有做為中華民國公民的基本人權呢?這絕對不是你能忽略的。你可以縱容你轄下的法務部檢察、調查系統侵犯他所擁有的基本權力嗎?同樣的,你的公民吳淑珍在SOGO案中,被許多人講說她特權,也讓檢調單位說要調查,請問你這一位總統及你轄下的政務官員、行政官員有沒有主動出面替她爭取基本人權呢?你的法務系統理論上應該是最懂法律的單位,但他們在整個趙建銘、吳淑珍事件中所呈現的反應,讓人們認為他們這些法務人員根本不是按照法務人員的程序在辦案,而是由媒體在指揮辦案,請問你這位總統怎麼看待?
你當然會說因為他們還有一個身分是你的家人,為了表現你大公無私的精神,你勇於犧牲你家人的基本人權,來彰顯台灣的法治。這一點我們不認同。你連你家人的基本人權都無法捍衛,有甚麼理由說你有能力捍衛整個國家國民的人權?連總統家人的基本人權都被侵奪,那權勢比他們低弱的人,又怎麼能確定可以確保呢?依這一次法務系統的做法,你不是在捍衛民主,而是在縱容亂法。因為他們既然敢以違法獲法律邊緣的方式羞辱第一家庭,則等於允許他們對第一家庭以降所有家庭,都可以用這種方式處理。我們比較戒嚴與現在的場景,我們會發現除了總統比較守法外,其他的情況和戒嚴時代,本質上沒有兩樣。你只是一個無能的蔣總統。
你愛台灣嗎?我們認為不是。你如果愛台灣,你就不應該考量第一家庭要做典範,而是以國家元首的角度去看待你的政府是否守法的問題,此時,吳淑珍、趙建銘僅僅是一個國家公民而已,而你所管轄的政治組織是否依法行事才是重點。
你強調要守法,你建立典範,你相信當你的對立勢力掌權之後,他會守法嗎?我想理解國民黨的黨國體制的人都會質疑,如果你建立的典範,若你的對手掌權也會遵守的話,他現在就不會用不守法的方式在整你的家人,在你當權時,連你的家人都用這樣卑鄙的方式在整,那你不當權,他們的手法不就更難聽聞,有權勢的人、動見觀瞻的事件都這樣搞了,一般社會大眾若落入他的手中,就更不堪聞問了。那麼,你現在所強調的守法,或者可能是你心中的典範想法,有意義嗎?
總統先生,我們覺得你並不是愛台灣,你愛你的歷史地位遠高於愛台灣,你愛你的敵人遠高於愛你的友人,你愛凌辱你的人,遠高於敬愛你的人。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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