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南嘉生專欄

台灣移民波與百年來的民族變化

 民族衝突或者說民族對抗一直是很多人很忌諱的問題,也因此許多人想要避開這樣的爭議。然而,這一個問題能夠這樣輕易的躲過嗎?

 當馬英九喊出二二八事件是政府政治能力缺乏的結果,不是民族之間的衝突時,他將整個事件導引為政治事件,從而也讓他擺脫外省民族或外省籍人士的困境,有利於競選2008年的總統大選。

 我反對這樣的論述,我的理由很簡單。兩個相隔五十年,又受過極端不一樣的文化薰陶後,可以認定這兩組人是在文化、思想上會相同嗎?如果不相同,能不能視為是同一個民族呢?

 以東西德國的關係來說,西德面對德國的分裂,他們認為德國是「一個民族,兩個國家」,但東德認為東西德是「兩個民族,兩個國家」。這樣的爭議其實很難解決,因為國家差別的認定是清楚的,但民族差別卻不一樣。不過,在東西德統一之後,到底東西德是不是一個民族就很清楚。

 觀察德國統一後的現象,許多東德所呈現的風格與西德就是不一樣,這種差異不僅出現在工作態度上,也出現在對社會公平的要求上,而這些差異從地區劃分也很清楚。我要問,如果東西德是「一個民族,兩個國家」,怎麼在統一之後的德國,會出現同一個民族不一樣的態度呢?這種差異明顯而深刻。

 這樣的爭議也出現在台灣海峽這一邊,有關台灣與中國的關係:

 1. 中國共產黨認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但他是分裂的。
 2. 中國國民黨認為:
  甲、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但他是分裂的。
  乙、兩個國家,一個民族,但未來會統一。
 3. 淺綠軍:兩個國家,一個民族。
 4. 深綠軍:兩個國家,兩個民族。

 到底哪一個是正確的呢?

 目前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因素加進來,就是將兩岸的問題從台灣問題變成中國與台灣的問題,這是泛藍軍的看法,但若將之排除,就是台灣綠軍看法,我認為應該將他排除。因為將之納入,則台灣的選擇就必須中國同意,然而,台灣問題是國際問題,不只是中國問題。

 台灣與中國目前有兩組問題,首先是一般人注意的主題,台灣與中國到底是一個國家或兩個國家?其次就是更深層的問題,台灣與中國到底是一個國家或兩個國家?前者是法制問題,後者是民族認定的問題。我認為是兩個民族的問題。

 假如台灣與中國是一個民族的問題,這等於意謂兩個分割數十年,在文化、教育、想法上已有相當差別的地區,或者說一個近代化地區與前近代化地區的人民,這兩個地區的人民在完全不同的教育內容、體制與文化訓練下,仍然改變不了他們的想法。那麼,世界的民族數量應該只有減少,不會增加。但實際上卻不是這樣。

 其次,從近代對民族的定義,不管從主觀認定或是法律認定,很多國家都認為血統、種族並不是決定近代民族的最重要因素,而是「認同」,而認同與「教育、文化」有極為密切的關係。就以1970年代的保釣運動來說,保釣運動讓很多土生土長的台灣人,包括在台灣居住數十代的人都投向中國,而這種認同難道與文化沒有關係嗎?

 比較日治時代後期,許多台灣人不也是認為為日本天皇效忠是應該要做的事情,這也是一種認同的力量所造成,他們都和血緣無關,而與教育、文化有關。在近代台灣政權更替的過程中,許多人也許一開始會認同自己是中國人,但在做深度接觸之後,反而自覺自己不是中國人。

 這種感覺無論在1900年、1949年、1970年及1980年代以後都曾經出現這樣的檢討主題。1900年是擁有那種祖國情懷而投奔者的反應,張深切的反省可以為代表。1949年是國共內戰之後,許多人對國民黨失望,投向祖國的反應,謝雪紅、江文也的發展過程可以明證。1970年代是保釣運動青年的反省,1980年代是一些老兵回到中國所做的反省。

 不管哪一個階段,面對哪一個政權,他們都先後感覺到中國與台灣的差異,這樣的不同,不僅僅是生活,還包括許多深刻方面的反省問題,尤其很多老兵在回到中國之後,最後決定在台灣另立牌位,那樣的想法等於是他否定他數十年來的思鄉與認同,經由親身返回故鄉所做的反省之後,決定讓自己的後代「流落異鄉」。這樣的感覺也許他說不出冠冕堂皇、深刻而具專業意義的民族覺醒這樣的話語,然而,他的行動的確指向他的民族認同已經和他數十年來思鄉的想法不一樣了。這樣的行動比台灣本地人去中國之後的反省更加深刻而有意義。

 如果我們將這樣的比較做分段深入比較,那麼,1945年及1980年代的比較值得注意。1945年的「臺、中接觸」,基本上是兩個被告知相同民族(種族)的再一次合併、統一的問題,尤其是統一或收復這樣的概念對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人特別有意義。

 而他的正式決裂就是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那是一場全島性的反抗運動,是一個島上的居民,全面反抗一個政權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可以說是政權對人民統治上出問題所造成的結果,但掌握那樣的政權的人與被統治的一群人又恰恰分屬不同的政權,所以,也可以說是兩個民族(nation)之間的爭議。特別在統治階級面對人民的反抗所採取的方式卻是大規模對這一個社會的菁英進行屠殺,事變之後,固然巧稱悲劇,卻將肇事的當事者升官,這樣的處置絕對不像一個政權在處置同一個民族之內衝突的方法,而是處置不同民族之間的手法。

 精確的說,在二二八事件之時,台灣人民或許無法體會那樣的衝突是民族衝突,但統治者卻以民族衝突的手法在處理。更進一步說,即令人民沒有足夠的政治意識覺醒,理解那樣衝突在民族之間的意義,但那樣的事件演變與發展所具有的意義,在全世界的民族衝突分析的標準上,也應該有其客觀的比較基礎,這樣的基礎應該替代人民的覺醒問題,做為研判是否是民族衝突的客觀標準。

 1980年代的老兵覺醒,他所意味的意義也在相同的標準下進行分析,很清楚的說,一些認定自己是中國人,也強調他有多強烈思鄉情懷的人,在他有能力也有客觀條件可以回鄉時,卻以拒絕回鄉的方式處理回應他的「思鄉」情懷,這樣的處置就他個人主觀的意識來說,也許他還認為他目前仍在「中國之內」,所以,他並沒有棄祖背宗,但拒絕以自己認同的祖國生活方式進行生活,卻是一個很明顯的事實,這樣的事實間接的證明「祖國」對他來說是一種想像的認同,卻不是實際存在的生活。這種意涵的確應該要深入探討,尤有進者,以「另立」的方式確定他的選擇,這種行為在民族學上或許意義不強烈,但在漢民族文化中,卻具有「獨立」的意涵,這也是需要深入檢討的。

 針對前述問題再深入的說,日治時代的教育是「兩個國家,兩個民族(nation)」的教育,1950年代之後的海峽兩岸是「兩個國家,一個民族(nation)」的教育,但精通理解民族理論的人應該理解,排除「中國」這種「想像的共同體」,百年來,台灣與中國是越走越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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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