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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專欄

法法不壞世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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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今舉世佛教界大都把佛法淺化、世俗化了!結果是距離「深奧的」佛法越來越遙遠,距離「簡易的」世俗法越來越接近。佛教法師樂於以出家人大談在家法,在家人也樂於聽得懂「佛法」。

 海濤法師愛談在家法,最近說外遇是丈夫前世的妻子,今生的妻子不要告外遇,否則就是「犯上」,就是告丈夫前世的妻子(意旨如是),引起婦女團體的不滿與反彈。海濤法師的說法,真是正教的說法嗎?

 釋迦牟尼佛的佛眼看見過去世無窮無盡,外遇固然可能是丈夫前世的妻子,也可能是丈夫前世的父母、兄弟、姐妹、親友、同事、恩人、仇人。如果是仇人,依海濤法師所言,妻子就可以代夫報仇?

 過去世是過去世,現在世是現在世。佛法主要是出世間法,但是,釋迦牟尼佛說:「佛法不壞世間法」,意即佛法尊重當地社會的民俗與觀念,海濤法師說法有待周圓。

 「佛法不壞世間法」,同理,「軍法」也應該不壞世間法。

 軍人也是國民,也是國家生命共同體的一份子,洪仲丘案發生後,軍法回歸司法,「特別」回歸「一般」,在台灣國解嚴之後,也算是廣義的「軍法不壞世間法」,與一般國民同受司法管轄。

 最近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射死一個漁船船長,喪禮中,犯錯、犯罪的軍人,穿著便服(以人而非軍人的身分)大行跪爬祭拜之禮,合乎台灣民俗,而且是最典型的「軍法不壞世間法」的案例,沒想到會引起諸多反對意見。

 此一案例之所以會引起諸多反對意見,原因是一向的絕對主義認為軍人是「特殊份子」、「特權份子」;但軍人也是人,軍人也是國民;軍人不是化外之人,軍人也不是化外之民,「軍法不壞世間法」。如果有「軍法不壞世間法」的先決考量,就不會冒然提出絕對的激烈反對意見。

 豈只「佛法不壞世間法」,「軍法不壞世間法」,我們應該趁著上述兩個案例的發生,普遍建立「法法不壞世間法」的國家生命共同體觀念。

  201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