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江建祥專欄

無知的傲慢──驅長!有這麼難嗎?

 李慶安師法馬英九的『自動失效』說,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竟然不買賬。在確認李慶安與其夫婿繼續以美國公民身分共同報稅,並獲準領取美金九百元的經濟刺激方案退稅款,檢察官認定李慶安仍然擁有美國國籍,她在擔任公職期間,謊稱已經沒有外國國籍,繼續領取公俸,已經違反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以及同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取財罪。

 就算暫此不評論北檢這種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面對黨國權貴,只會打手心的不當做法;李慶安引用馬英九『自動失效』說,而慘遭滑鐵盧,這檔子事倒是值得驅長省思。

 本乎傲慢的心態,馬英九在競選期間,透過發言人一再堅稱:他的美國綠卡因為長時間未使用,己經『自動失效』。依據美國憲法上的正當程序原則Due Process,政府必須透過合法的通知 Notice,以及正當的法律程序Legal Procedure,方能剝奪個人受憲法保障的權利。

 一紙綠卡,其背後所代表的是持卡人得合法永久居住美國的權利,係屬憲法保障的權利。馬的『自動失效』說,罔顧美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完全暴露出馬的粗俗法學素養。

 而馬的拒絕『補』填一張簡單的綠卡拋棄書I-407,來消弭社會對他誠信的質疑,更顯示出他馬的傲慢。他這種老子就是不甩你們的態度,彷彿在怒斥質疑者的合理懷疑,也是在恥笑他們的無奈。這種傲慢的態度堪稱是對中國人那句『春風吹馬屌,甩都不甩』歇後語的最佳注解。

 國民黨派在媒體的『名嘴』民代,對馬拒絕補填一張簡單的I-407這件事,總有制式的回答:既然主張綠卡長期未使用已經自動失效,如果再到AIT 補填一張I-407,豈不是承認自動失效說是有問題的;況且,馬何必被批評者牽著鼻子走,就算補填一張再簡單不過的I-407可以終止任何人對他美國永久居留身份的懷疑,他馬的不爽就是不爽,學著阿扁說:『不然!你要這麼樣?!』

 對的事情必須堅持,然而,就錯的事情的顢頇堅持,除了無知之外,就是傲慢!馬英九對『新八七』水災的災後救難的處理,難道不也是這種無知的傲慢的另一次表現?

 假設一個人因為戰亂,不幸和結婚才一年的妻子離散超過四十載,在此期間已經在他鄉異地另外娶妻生子。如果此人主張和第一個妻子的婚姻關係已經因為太久沒有『使用』而自動失效,姑且不論這種『太久沒有使用而自動失效說』能否騙得過那已經結婚超過三十年的第二個妻子,至少當這個心裏總覺得不舒服的二任妻子要求此人透過合法程序,引用法律上準許的理由,辦理一張證書來終止和第一任妻子的任何關係,以證明此人對第二段、比較長的婚姻的忠誠度,這不應該是一個值得怒斥或恥笑的微小的要求吧?

 馬英九拒絕補填一張I-407的傲慢和扭捏作態,必須隨時隨地受到(第二任妻子)臺灣的質疑和譴謫。李慶安的美國國籍不會自動失效,馬英九的美國永久居留權也不可能不經美國憲法規定的正當程序而被剝奪。

 既然自動失效說已經行不通了,馬英九還是乖乖地到AIT 填張簡單的I-407吧!

 小氣的驅長如果捨不得花費,我在此向全世界公開聲明,我不但免費提供馬先生代填綠卡放棄書I-407的法律服務,並且願意墊付任何相關的規費。如此一來,馬先生您除了我上面講的無知的傲慢之外,應該沒有其他的藉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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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