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婆仿佛吃了搖頭丸,轉身一變成了另類電玩仙子瑤瑤,拿起敲擊樂器,搖頭擺臀殺很大的同時,正在出產護照聞名的貝里斯Belize訪問的驅長/臺灣島島主,也不堪寂寞,跟著搖起頭來,把哈佛法學博士學位拋諸腦後,順口溜出:『反對民進黨要求針對ECFA舉行公投的主張,只有涉及主權的議題才需要公投。』又說:『否則公投太氾濫的話,像前任總統(陳水扁)公投好多次,結果每次都失敗,只會讓人感覺是在搞社會運動,意義不大。』
從政治學或法學的觀點,公投真的只限於主權議題嗎?社會運動是國家的主人翁對現實的社會、政治議題的切身參與,怎可說是『意義不大』呢?
馬的博士論文是以『從新海洋法論釣魚台列嶼與東海劃界問題』為題,探討的是東海大陸礁層劃界的問題。劃界的問題牽涉到的是國與國之間的權限界定,是有關一群人的集合體和另一群人的集合體的競合關係,講的還是『人』際關係。
難道驅長在年輕的時候,就己經形成所謂的『地區對地區』,把人擺在次位的法政思維;難道『您』所考慮到的只是已經死冷的火山燄流,所關心的僅限於海裏悠游的魚群和蘊藏的黑金?怪不得,馬的昔日恩師孔杰榮得一再地在媒體投書要求不把人當人的驅長尊重司法『人』權。
驅長透過愛將葉金川對其老師謝炎堯的怒斥:『要批評的人多的是,還不只他(謝炎堯)一人,還輪不到他』,也間接地損了孔老一頓。其實,孔老要怪得怪自己,當年哈佛開這種只供外國人讀的博士班,為何不把美國注重人權的憲法和維護人性尊嚴的刑事訴訟法列為必修課呢?
沒有看過豬走路,總也吃過豬肉吧?沒有研習過美國法學教育的精髓──人權的維護和人性尊嚴的尊重,留美期間總也享受過美國法律所提供的自由和自尊吧?
美國獨立宣言裏說的『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人不可被剝奪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確保這些權利,人們因而成立了政府,而該政府的權利係來自被管理者的同意。』請問驅長/臺灣島島主,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有那一項『涉及主權議題』?
難道影響到臺灣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事項,因為和被『您』不斷出賣的主權,表面上無涉,你就可以一意孤行?難道那句政府的權利來自被管理者的同意是馬耳東風?驅長除了偶爾利用機會炫耀一下陳前總統不會講的英文之外,有空不妨對歐美的民主現況多加研習。
『您』的那句:『否則公投太氾濫的話,像前任總統(陳水扁)公投好多次,結果每次都失敗,只會讓人感覺是在搞社會運動,意義不大』和歐美的民主現狀顯然有所悖逆。就以外來移民即將超過土生土長白種人的加州為例,公投的直接民權和議會立法的間接民權,宛如民主戰車的雙輪帶,滾滾隆隆地轉動,無堅不克。
民主社會裏的主人們對政治的參與本來就是一種社會運動,有何不可?為何以意義不大加以貶低?難道是因為民進黨辦了太多次無山小路用的遊行,『您』根本不看在眼裏,『您』已經學會春風吹馬LP的絕技,甩都不甩了?
驅長的那句:『民主政治要靠代議政治,如果什麼事情都要人民投票來決定的話,這個政府會癱瘓掉』,應該和王郁琦代表『您』說的那句『肯定用自殺來維護名節』,一樣都是『口誤』吧?如是,請驅長『您』公開道歉!
國語日報最近對陽光健康的『您』做了一些宣傳,說驅長『您』能文能武,沒穿迷妳短褲跑步時就會早起閱讀《唐詩三百首》,並且用毛筆抄寫《古文觀止》培養閱讀的習慣。果真如此,我們對驅長『您』的民主精神的養成教育倒是憂心忡忡。
另一個老孔曾經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種古文看看就罷了(古文觀『止』),可別當真。如果留過學喝過洋水的『您』竟然還相信,對老百姓只能使他們按照統治者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們懂得其中的道理,那我們就不能止於『沒看過豬走路,也總該吃過豬肉』的評語了。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從中國避難逃到桃花源的中國人,來到新的環境,總得學習新的遊戲規則,不可再拘泥於遠祖的獨裁思想,『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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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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