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實話是一種美德。但是,如何把實話講的好,卻是一種藝術。
神雖然要求我們隨時隨地講實話,但也教我們要「用愛心」去說誠實話。譬如,再怎麼糟糕的衣服,穿在你老婆身上,絕對不會讓她看起來「有點胖」。好朋友最近開始嘗試的寫作,不可能是「才華誤用」,而應該是「尚有進步的空間」。
美國國務院專司外交事務,回復台灣立法院詢問的公文,當然也是恪守外交辭令的美學原則。前面的一句:「李慶安因擁有美國護照而為美國公民,且無喪失美國國籍的記錄」是明白的陳述事實,也就是證實李慶安的美國國籍「仍安然無恙」。
而後面的一句:「美國公民接受外國政府公職並宣誓效忠且有意圖放棄美國籍者,則『可能』已做出放棄美國籍之行為」,再以副本呈送的方式,附上美國相關的移民歸化法,則是在使用外交辭令,告訴你們:「確實有這麼一條法律,不過,適用起來相當複雜,李慶安用不著這一條,因為她的美國國籍,在我們的記錄上並沒有喪失的情事。(像布袋戲裏常用的避免拖棚的過場白一樣,用講得太慢,用比得較快,由你們自己去讀法條附件吧!)」
中國黨裏的一群很有國際觀的博學之士,居然連這麼了然的外交公文都裝看不懂,埋怨老美話不講清楚,本條之外還有「但書」。這下惹火了阿督仔,只好再度聲明the case is over。看到螢幕上斗大的「THE END」還不鼓椅仔收收勒回家,真不曉得中國黨這些徒眾還在等啥?
耶穌教訓門徒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魔鬼」。李慶安之所以被美國國務院認定她仍然是美國公民,是因為她目前仍合法有效的擁有美國的護照。美國國務院有專管護照發行和登載的部門,前一陣子總統大選期間,還有一個辦事人員因為偷窺希拉蕊和其他候選人的護照檔案資料而被調查撤職。
根據國務院的回函,國務院所存留的李慶安護照檔案,的確證實李慶安的護照仍然有效。李慶安不直接對關懷的社會大眾承認並交代為何她仍然擁有合法有效的美國護照,居然顧左右而言他,拿出一本舊的護照想要蒙混過關。
再替老百姓問李小姐一遍:妳是否仍擁有美國發行的合法有效的護照?Yes?or No?可要記得哦?除了Yes 或 No 之外,多餘的都是出自魔鬼的口!
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不但the case is over,實際上是Game Over了!既然李慶安還執迷不悟,繼續硬拗,就讓我們來替她敲一下喪鐘吧!
美國護照有效期間只有十年,如果國務院的回函明講李慶安的美國護照仍然在效期內,那麼,李慶安最後一次申請護照更新應該在1998以後。李慶安說她的美國公民資格在她1994年宣誓就職台北市議員時已經「自動失效」,請問李小姐:您為何在自動喪失美國公民資格(至少四年)之後,還蒙騙美國政府去申請美國護照更新?
是因為妳和馬英九還有希拉蕊都患有天生撒謊的毛病(Congenital Liar),還是妳壓根兒就沒有放棄美國公民的意圖?
李慶安,請切記切記哦,除了Yes 或 No的回答之外,多餘的都是出自魔鬼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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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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