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江建祥專欄

秦國奴的「兩區論」

 看見長頸鹿,就不禁令人想到造物者的詼諧。想到扁馬相繼執政被欺騙的台灣人,也讓人窺見神的幽默感。

 一般詐騙集團,使用詐術騙人財物,充其量是可惡而已。但是,無恥知識分子假借智識所賦予他們的「特權」,去編造一些有利他們維護權勢和地位的謊言,並且在日積月累的扯謊過程中,反而被自己編造出來的謊言所催眠,不但信以為真,甚至忘了誰是「始作俑者」,這才是世界上最可悲又可恨的了。

 秦始皇的兵馬俑是採用模型雕像做陪葬,至於這個暴君曾否強迫活人陪葬,則不可考。不過,在「博大精深」的支那文化裏,(活人陪葬)殉葬的記載倒是斑斑可考。子曰:「死作俑者,其無後乎?」孔老二對發明用模型雕像陪葬的人尚且如此苛責,不曉得受孔老二影響的支那人對強迫活人陪葬的老祖宗又有什麼精闢的評語?

 聽到「中華台北」馬先生最近所發表的「區」與「區」特別關係論,就令人想到他老祖宗的兵馬俑。馬先生不但每年得親臨兩蔣奉厝的慈湖頭寮,在眾多的媒體鏡頭前,對著兩具蔭屍,上演一段肉麻的磕頭秀,他平日也不忘效仿這兩個獨夫那種「不甘願死」的典範,沒事把早就滅亡的中華民國掛在嘴邊,還要別人跟著復誦。

 年幼過節時,看大人殺雞,總看到他們扯著雞脖子,一邊拔羽毛,一邊嘴裏頭「晰晰唸」著大意是:「死就要死乎伊去,毋嘆佇地仔這菇菇纏」的咒語。有些所謂「八字輕」的人,不知是技術差,還是因為一些不得而知的原因,老是和垂死的雞扭打成一團,看在小孩的眼裏實在是既恐怖又滑稽。雞鴨禽類尚且捨不得離開這個世間,斷頸淌血還要在鬼門關前扭捏作態,況乎在世時享盡榮華富貴的獨裁君主,還有那自認勛業功高的黨國?

 「中華台北」馬先生捨不得讓他那兩位「永遠的偉人」早日入土為安,其實和他的身分和心態有很緊密的關聯。身為黨國之子,擁抱著威權遺孽的特權,他馬的心態仿佛是困在帝王陵寢裏的陪葬臣子,對駕崩多時的威權獨裁者,除了敬畏思念外,也存著自我撫慰的悲情。畢竟,不管他對過氣的前朝存有多少幻想或懷念,兵馬俑和殉葬的死忠分子所面對的只是處處踫壁的死胡同,他們最終總脫離不了困死的厄運。死就是死,「死就要死乎伊去,毋嘆佇地仔這菇菇纏」,為什麼跟雞禽類一樣,搞不懂這個簡單的道理呢?

 威權遺孽在彼等父執輩的陶鑄之下,不但每一個都是撒謊的能手,更是謊言的信奉者。(可還記得馬先生和李慶安那會自動失效的美國永久居留權和公民資格?而馬先生所屬的政黨對西方那隻「老母雞」失於照顧已逾數十載,居然它對那老母雞的主張權不會「自動失效」!邏輯這門課,在他馬的國度所採用的教科本顯然和其他國家用的很不一樣?)國際社會的現實迫使這些撒謊者拋棄他們對謊言的信仰。在「繼續撒謊以確保政權的延續」和「對現實的承認與讓步」之間,這些人多數都染患了精神分裂症。他們對車輪圖騰的愛恨關係,對內搖旗吶喊,對外則鳥盡弓藏,就是他們最明顯的精神分裂癥狀。

 1950年三月十三日蔣介石在陽明山莊對國民黨幹部講話時坦誠:「中華民國到去年(1949)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我們今天已成了亡國之民」。 很不幸的,這群亡國奴為了要滿足其在流亡處所得以繼續強取豪奪的目的,竟然編織了一段「123到台灣」的阿里山謊言,把收容他們的善良台灣人「教化」成他們反攻大陸的軍夫,並且強迫他們充當中華文化道統戰場上的炮灰;這些黨國殉葬的忠臣,再怎麼樣,都不肯讓中華民國得個好死。唉!「死就要死乎伊去,毋嘆佇地仔這菇菇纏」有這麼難嗎?

 中華民國既然已滅亡,馬先生用來欺壓蒙騙台灣人的虛幻國度根本不存在,當然沒有資格被視為國家。好好的一個台灣國被虛情假意的中華冥國綁架,被強壓著透不過氣。怪不得美國國務院的官員會脫口而出:「中華民國(或稱台灣)不是個主權國家」。一個早就死了,而另一個被死去多時的僵屍所捆綁,我們自己看不出來,還得外國人來提醒?

 比較悽慘的是:中華台北馬先生明知道已經入殮但還未入土的僵屍,即使抹粉搽脂還是見不得人,於是,在國際場合,尤其在其繼承人──前萬惡的共匪(註一)──面前,馬先生只能琵琶半遮面,半推半就把中華冥國的貞操給賣了,也順帶把台灣當做嫁妝。

 回想2006年三月二十日,「中華台北」馬先生在美國紐約接受前指導教授孔傑榮Jerome E. Cohen的考問時,曾經有如下的一段夢囈:「雖然中華民國在中『華』(註二)大陸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推翻,但是,嗣後卻在台灣另起爐灶,所以,當中『華』大陸引用國家繼承原則的時候,在有的狀況下是可以適用的,而在一些狀況下則不適用。」

 國家繼承原則是個非常複雜的國際法理論,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我們所要揭發的倒是躲在「中華台北馬先生」那「勀死你媽」charisma的笑容後所包藏的禍心。我們要大家看出馬某的邏輯謬誤:既然馬某承認他所衷愛的中華民國已遭「推翻」,這個被推翻而滅絕的國家是如何另起爐灶的?這個死屍復活的神話,是否和連阿斗說過的「借殼上市」有所關聯?

 有些人不喜歡聽到「死」這個字。所以,在法律上,「繼承事實的發生」有時是「死亡」的代用語。繼承的效力始於死亡,有死亡方有繼承。馬某承認國家繼承原則在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改朝換代的過程中,雖然不是全部適用,但是,至少也是局部適用。依據上述繼承與死亡的關係,馬某承認中華民國在某種程度下已經死亡了,所剩下的只不過是如同行屍走肉的中華冥國;換言之,馬某和他的同黨們所死咬著不放的中華民國,其實如同慈湖頭寮的那兩具蔭屍,靈魂已死,卻還硬撐著腐爛的肉體,拒絕下地獄?唉!「死就要死乎伊去,毋嘆佇地仔這菇菇纏」有這麼嚴重嗎?

 中華台北馬先生對丈二金剛摸不著腦袋的墨西哥媒體解釋說:因為兩邊的憲法都無法容許領土上有另一國家,所以,雙方是特別的關係,不可能取得包括墨西哥在內任何國家的「雙重承認」。他馬的特殊「區」與「區」關係,和他在接受孔傑榮考問時所提出的片面繼承說,其實是換湯不換藥的瞎掰。世界上有那一個國家的憲法會容許領土上有另一國家的存在?如果一個國家的領土上有另外一個國家存在,那還可以稱為「領土」嗎?

 如果萬惡的共匪所成立的政權已經合法取代他馬的中華民國而擁有中國的代表權,那麼,繼承的事實已經發生,中華民國顯然已經死了。如果他馬的片面繼承說可以成立,請問「死」可以「死一半」嗎?某人的老子雖然癱瘓在床,卻猶有一絲氣息,這個人可以不孝地宣告繼承事實業已發生,開始分散家產嗎?癱瘓的老頭可以留著一小「區」的財產,然後和偷取大半(區)家產的不孝子主張什麼特別「區」與「區」關係嗎?遺產總要等到死後才能分吧?還沒有死的時候給的叫「贈與」,死後留下來的叫(遺)留的財(產),不是嗎?哈佛法學院不曉得曾否教過中華台北馬先生這個基本的法律概念,還是馬先生當時忙著報效黨國望著台灣留學生做筆記,分了心?

 他馬的特別「區」與「區」關係其實在是在替即將上場的國共和解鋪路。馬先生心知肚明,國家繼承原則在從中華民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改朝換代的過程中已經發生。為了要向萬惡的共匪輸誠,馬先生不惜忍痛「回到歷史的原點」,也就是國共內戰的尾聲,中國國民黨嚴重挫敗,開始那美其名「轉進」的渡海流亡恥辱時刻。

 那一刻,中華民國雖已奄奄一息,卻仍苟延殘喘。馬先生把中華冥國從墳墓裏挖出來,把它推回「斷頸淌血的垂死雞」時刻,唯一的目的就是要遂行其國共最後和談,完成中國國家統一大業,畢竟,只有「活」的主體才可以和另一個活的主體完成法律行為,不是嗎?兩個敵對政黨,各自佔有特定的領「區」,和解的結果,兩個領「區」合而為一,兩個政黨同屬一個抽象的中國之下,新的統一的中國不就順理成章的形成?

 馬先生連總統職稱都不在乎了,還會在乎一個毫無實權的特首職位嗎?他馬的追求的東西其實和他的學長阿扁一樣:都是所謂的「歷史定位」。當他馬的黨主席恢復的時刻,就是我們要擔心的黨(主席)對黨(主席)面對面和解賣台的時候。台灣人覺醒吧!大聲地向馬先生和他的黨羽說:「死就要死乎伊去,毋嘆佇地仔這菇菇纏」!


 註一:筆者自幼受國民黨教育的摧殘洗滌,只知道台灣海峽彼岸的支那人叫做萬惡的共匪。如果黨國遺孽認為如此的稱呼因時移物遷而變得不雅,那請這些黨國之子代替他們的父執輩向筆者道歉。然後筆者可以考慮改稱海峽那邊的支那人叫中共。

 註二:孔傑榮考問馬英九的整個過程可上網查考。見http://www.cfr.org/publication/10217/conversation_with_ma_yingjeou_r 馬某在此公開場合適用Chinese mainland來指稱中共政權。顯然地,這個Chinese mainland 和他所喜歡用的Chinese Taipei 有異曲同工之妙, 故此,筆者將馬某口中的Chinese mainland 譯成中「華」大陸。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8.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