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虛偽的殖民統治者
馬英九,這個紅衫流民的幕後操控者,數月來,帶領著支那黨國遺孽,對台灣人所選出來的總統與其妻孥,無所不用其極地遂行毀滅性的人格謀殺。馬某和他的信徒,在屠殺的過程中所展現出來的,那種殖民者以上臨下傲慢的態度,令任何旁觀者都會膽顫心寒。
可是,當政治鬥爭從「國務機要費」的版本,突然轉成「首長特支費」戲碼時,那平常喜歡裝出風流倜儻模樣的馬市長,赫然又「秀」出他在SARS期間那副驚弓之鳥,渾噩不知所措的庸君面相。原來規勸陳總統的「萬方有罪,罪在朕躬」的義正辭嚴,卻變成了「錯在屬下,錯不在我」的「面仔青筍筍」的「斷尾求生」了。今非昔比,沒有比這樁更可悲的了!
妄自論斷的回力棒作用(Boomerang Effect of Self-righteous Judgment)
聖經規勸人說:「不要論斷人,免得自己反而被論斷。你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馬太7:1) 諸如此類的勸誨,平日聽起來宛如嘮叨老母的「淅淅念」,到了應驗的時候卻是如雷貫耳,令人悔不當初。馬某這一路走來確實是始終如一:面不改色的盜賣黨產、四處走透透替貪污腐敗的從政黨員站台、便宜葬父的冠冕堂皇之後隱藏的巨額喪葬補助金、視首長特支費為個人薪資加給從而中飽私囊。馬某的昭彰惡行可謂是罄竹難書!
然而,馬某卻毫不掩飾其殖民者高傲的姿態,忘了先除一下自己的三兩秤籃,竟然對代表台灣人的陳水扁指指點點起來。湊發票應付審計部門的積久行政蔽習,由陳水扁團隊來做,在馬英九的眼中變成了不可赦的重罪。好在天老爺有眼,秉持祂獨一無二的道德標準,拿著同一座正義天平,量完了陳水扁,也不忘轉身秤了馬某一番。只是這一量秤,把馬某的女性專用品都張揚出來,如此的窘境,豈是「始料所不及」、「情何以堪」幾個字能夠形容。
詭異的現世報(How long?O Lord!)
「天老爺啊!還要等到幾時呢?」自古以來,有多少為正義殉道的人,他們的冤魂曾經如此的吶喊?殖民統治者對被殖民者的欺壓,看在神的眼裏,被奴役者的歎息哀求聲,也進了神的耳朵。那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的神,有祂自己的時間表,祂所應許的一定成就,絕不耽延;誠如俗語所說的:「不是不報,只是時間未到。」
此番馬英九在首長特支費上栽跟斗,其實完全符合羅馬書二章所述的現世報: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麼?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這段經文用在馬英九身上,居然有如此之高的可適性(applicability),讀了之後怎不毛骨悚然!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翰8:7)馬英九、施明德以及他們所帶領、掌控的紅衫流民,如果不是不通曉這段典故,就是自視冰清玉潔,只見到婦人眼中的小木屑,看不到自己眼中的大梁木。他們撿起來砸人的石頭,像擲出去的回力棒一樣,已經回落到他們自己的頭上了。痛哉!哀哉!
架設好的絞刑台不可浪擲
舊約以斯帖記(Esther)裏記載一則足供惡人警惕的故事。話說奸臣哈曼(Haman)欲置猶大人末底改(Mordecai)於死地,聽信了惡妻和劣友的話,便在自家立起了一個五丈高的絞架。嗣後,當波斯王對哈曼的行止感到憤怒,不知如何處置的時候,伺候在他身邊的一個太監就說:「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做了五丈高的木架,現今立在哈曼家裡。」王說:「把哈曼掛在其上。」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王的忿怒這才止息。
從邱毅的無端爆料開始,到台開內線交易案的偵訊,從SOGO禮券案的不起訴,到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夾雜在其中的,則是裝神弄鬼的納斯卡紅潮與東施效顰的耶律哥圍城;擺在檯面上的是亟需政治舞台的不肖與過氣的政客、藍骨紅皮亡國危機意識橫流的難民、和散播霉毒的統派媒體;而隱藏其後的卻是覬覦總統大位,並以泛藍中興少主自許的馬英九。
除了自己曾大言不慚地警告司法人員,政黨有輪替的一天,倘不順遂其欲,小心秋後算賬,馬英九也透過他的「神杯」施明德,以所謂聖經記載的「海嘯」威脅承辦檢察官,必須對其屈服於泛藍邪欲所可能導致的社會動盪負責。(筆者按:聖經沒有如此的記載,施某所謂的聖經很可能是本自編寫的魔經。)馬某種種的動作,無非是在替陳水扁搭建一個絞架,思借助外來政權仍然掌控的司法公權力以及統派霉體,來遂行人格謀殺,進而達到奪權的目的。
馬某天天望著他替陳水扁搭建的絞架,心裏時刻期盼陰謀得逞的那一天。所幸老天有眼,馬英九在首長特支費的政治波濤中,成了奸臣哈曼,瞬間被套上死囚的罩頭,正一步一步被領向他自己立的(而陳水扁至今尚無福消受的)絞架。
法律之前,人人(有罪)的平等
當神說:「不要論斷人,免得自己反而被論斷。你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祂指的是世界上只有一個標準,那就是神的律法。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當一個人不知自己的罪孽,還自命清高地對人指指點點,他其實是想扮演只有神才可扮演的角色,把自己凌駕在別人之上。他所犯的最大的錯誤是忘了自己也是「不明事理,不尋求神、偏離正路、無用的罪人。這些人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參羅馬書三章)
總之,他們眼中不怕神,只等著神用實行律法的方式來跟他們講話。神的話語有時如清晨微風般地呢喃,有時會像響雷般地貫耳刺心。慈悲的神也有發出正義怒吼的時候,惡人們!要小心了!
懷著悲情的被殖民者,長久以來忍受外來殖民者的欺壓凌虐,已經對正義失已經去了信心,每一次外來者對其所施加的試煉,都宛如狂風暴雨的長夜;雨夜花只期待能在無情摧殘之後仍得倖存,唯一的寄望只不過是能夠繼續謙卑地抓住枝葉,那談得上有朝一日的揚眉吐氣?
可是,別忘了!人在做,天在看!真正有智慧的人,是故為愚拙,好得真智慧;而那些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充滿著虛妄意念,在神看則是愚拙的,總有一天,神會讓他們中了自己的詭計。神的律法會讓他們知罪!當受苦的人仰天哀嘆:「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要記得:神有祂的時間表!不是不報,只是時間未到。至於,那些為惡的,神的勸告是:在我來之前悔改,仍然有望。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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