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江建祥專欄

無冕王不是審判官

──給鄭弘儀先生的一封公開信

 日昨,透過海外台灣網,觀看了五月二十六日播放的大話新聞後,不禁感嘆萬千。這個原本還不至於違背觀眾期待太遠的政論性節目,曾幾何時,變成了鄭弘儀私設的影視公堂?除了一兩個偶而應邀的執業律師之外,一些沒有受過正式法學專業訓練的人,包括主持人和所謂資深的媒體人,居然扮演起現代包青天的角色。

 這些人的一連串違反證據法則的詰問,加上罔顧人權的「強迫取供」,時常對已經或即將進入司法程序的事件未審先判,甚至誤審枉判。如此荒唐的電視司法鬧劇,不但對於還在襁媬中的台灣司法是極大的侮辱,對於受國民黨愚民政策箝制過半世紀的台灣老百姓而言,更是極其殘忍的二度傷害。

 審判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工作,只有神具有最後審判的權力。神雖然在我們當中選擇了一些比較明智的人,在這充滿苦難的世間,代替祂做裁判論斷的工作。但是,神對這些被賦予重任的人的要求,遠遠高過祂對一般人的期待。所以,從事司法審判的人時常需要自我警惕,凡事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處處戒慎恐懼,唯恐因為一時的自私或偏頗,引發上天的憤怒,罪及妻孥。

 發生在法界多位前輩自己或家人身上的「不幸」,難道不值得任何學法的人好好地深思警省!鄭弘儀先生!如果您也想擠身「審判者」的行列,請不要忘了:適用在一般「審判者」的標準與戒律,也同樣地適用在你身上。切記:神不屬於泛藍陣營,所以,神沒有雙重標準!

 古代波斯有一位雷厲風行的國王名叫King Cambyses,他為了要確保司法的公正,特別將一位貪贓枉法,胡亂論斷的法官處死,並將他的皮剝下做成審判席的椅套。這位嚴厲但睿智的國王命令爾後從事裁判工作的人,必須坐在這張「真皮」編成的椅子上進行審判的程序。這大概可算是「警惕」這個辭兒的最好範例吧?

 鄭弘儀先生!您在主持大話新聞的時候,可也是坐在類似的「真皮」椅子上?當您在電視上升堂公審時,可曾問過自己:我是否搜集了充分足夠的事實?我是否了解所有的情況?我是否掌控了所有的證據?我在欠缺上蒼指引的狀況下,是否真正洞悉所有當事人及相關證人隱藏在內心深處的動機?我憑什麼審判論斷別人?憑什麼?!

 聖經勸說:不要論斷人,免得你自己被論斷。因為你用什麼標準論斷人,也必受同樣的標準論斷。為甚麼只看見別人眼中的小木屑,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根大梁呢?自己眼中有梁木的,再怎麼也不該對別人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吧!一個人對他人的「自以為是的論斷」(self-righteous judgment),總有一天會變成讓自己斷頭的絞架,有智慧的人可以不深省嗎?

 中國黨與其造孽成性的成員和追隨者,自從失去了政權之後,無所不用其極地對台灣進行破壞的工作。他們那種為杯葛而杯葛,為反對而反對的惡行,加上執政黨的軟弱無能與反制無力,使得台灣的憲政體制幾乎完全癱瘓。不但立法權不當地侵犯僭越行政權的不正常現象,已經是司空見慣;而號稱是三權分立民主國家的第四權的媒體,在此亂世也不甘寂寞,不斷地對尚在襁媬中的司法權進行略奪與強姦,更是令人髮指。

 行政權之所以會遭到外來政權殘留勢力的侵害,和執政者的不知強力維護有關;而司法權受到媒體的干擾與僭越,司法機關平日的老大怠惰卻是責無旁貸。雖然,我們不必同情不知爭取自己權力的行政和司法機關,對於不遵守遊戲規則濫用權勢的立法機關和媒體,我們卻也不可手軟!

 在此,我們必須提醒那些「新興」的無冕王:雖然你們掌握公眾資源,在維護「人民知的權利」的大纛下,享有特定的權限,你們卻不是三權分立體制範圍內的權利分享者。所以,千萬不要被權利的假象所蒙騙了!當你們在僭越司法審判權的同時,別忘了你們屁股下的椅套可能變成「真皮的」,小心啊!殷鑒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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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