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怒哀樂是人類基本的情緒,本身沒有對錯之分。導致生氣的原因雖然有很多,不過,總脫離不了以下的範疇:心理恐懼所引發的裝腔作勢的氣憤、心理或感情受傷害所生的怨恨、恨鐵不成鋼的憂恨,以及對邪惡勢力不滿的義憤。被外族統治了上百年的台灣人,雖然保留大部分表達氣憤的能力,但是,因為長期在高壓統治下過活,由於他們的情緒表達受到統治者不當的壓制 suppress,他們不知不覺地學會自我抑制repress情緒。他們已經不曉得如何對不公不義的邪惡,適當地表達他們的憤怒。
一般人誤以為翩翩君子應該要避免憤怒的情緒,很多人也以為身為一個宗教信徒,不應該任意表達心中的不滿。實際上,聖經的教導恰恰相反,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六節說:「生氣,卻不要犯罪」;英文版翻譯成:Be angry,and yet do not sin,也就是說:生氣是正常的,只是生氣的時候不可做令 神不喜悅的事。如果,我們或身邊的人遭受不公不義的待遇,我們必須要知道如何表達我們的義憤,否則我們就是愧對神,傷害自己,鼓勵邪惡繼續囂張。
什麼是合乎時宜的憤怒?簡單地說應該是:凡是會造成「天怒」的,就應該要惹起「人怨」。面對很明顯的罪惡,我們應當要義憤填膺,憤憤不平,而不是一味地容忍;要知道如何表達我們的氣憤,而不是漠不關心。 什麼樣的罪惡是會引起天怒的?或許有人會擔心適用天怒的標準,會因人而異;實際上,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因為一個人如果順著『本性』,行道德法則所要求的事,雖然不知宗教律法的存在,他的良心實際上就是道德法則的最好反應。舉例說明:任何有良心的人都知道要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犯姦淫、不可偷盜、也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這些真理是亙古不變,放諸四海而皆準的,而且也不會因人而異。
台灣內部的那些中國難民,總統選舉輸了不服氣,就來個柔性政變;失去執政權,便濫用立法權杯葛牽制政府行政;為了要討好隔海唱和,虎視眈眈的共產表親,就不顧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生命安全,屢次杯葛軍購案;難民裏還有一些自以為是的司法人員,更是違法濫權,胡亂裁判,以司法獨立為幌子,侵犯司法之公正。面對這些不公不義的事情,眼睜睜地看著這邪惡的狐群狗黨,有良心、有是非判斷能力的你,還能夠不義憤填膺嗎?你還要被那自我抑制方repression所拘束嗎?你難道不曉得天怒之而人怨之是適當的,也是唯一能遏止邪惡繼續擴散的方法?
醒來吧!發出你的怒吼!是該捲起袖子幹活的時候了。即將來臨的三合一選舉,不管你對民進黨執政有任何的意見,請投下你神聖的票給真正的台灣兒女,不要再給那些中國難民看「衰小」,說台灣人就是不團結,放尿攪沙眛作堆。
我們將挾著十二月三日的勝利餘威,讓台灣人的怒吼震天憾地。我們要利用各種管道,強制執行立法院的解散和立法委員的全面改選,我們要正名,要制憲,我們最後也要公投進入聯合國。
朋友們!這不是在說「艋舺」,這是我們的夢想,也是我們的願望。夢想是否能成真,取決於我們有沒有智慧洞悉惡人的狡計,能否有勇氣對邪惡發出怒吼,化悲憤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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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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