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灣人經過寧靜的革命,已經從外來政權的高壓統治下解放;如果台灣人已經脫離奴隸狀態,為什麼台灣人自甘受制於以往的奴隸主人?如果台灣人已經收拾『細軟』,離開了那奴僕的『住所』,為何還要回頭眷顧呢?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使徒保羅對自己受『舊我』的束縛與捆綁的怨嘆,難道不夠做我們的借鏡?
美國南北戰爭結束黑奴被解放之後,很多黑奴捨不得離開他們的老主人,雖然他們已經是自由身,當他們看到老主人的時候,還是會『畏然起敬』,有的甚至還會拿起掃帚,不需老主人的吩咐,自動地清掃起來。至今,有很多美國的黑人還停留在奴隸的思維裏,他們常常高唱著entitlement『理所當得』,不事自食其力之務,始終認為他們和他們的奴隸祖先一樣,必須仰賴主人的供養與使喚。事實證明:不能擺脫奴隸的思維,帶給奴隸子孫的,只有永不止息的不公、不義。
民進黨執政已經五年有餘,從核四停建案的讓步,到「四不一沒有」的宣示,從扁宋會的卑躬屈膝,到「和解共生」的死胡同,最後到對『老主人』的不肖子、紈袴子弟的無理取鬧、凡事杯葛,代表台灣人的民進黨似乎是完全地束手無策。為什麼會有這種『無力感』癥候群?理由很簡單﹕應該使喚這些不肖子、紈袴子弟的新主人,忘了自己已經是權力在握的主人,而那些『去了勢』的,鳥都沒了,卻仍抓著隱形的鳥不放。
有人開玩笑地說:台灣有三個總統怎能不亂?!那三個呢?一個當了總統還搞不清楚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統帥,處處還在看人臉色;一個卸任的阿斗,還以為自己是阿舍東西,派頭十足;另一個則是覬覦其位,無所不用其極,到最後『無魚蝦也好』的市長候選人。
聖經裏有一個恰如其分的比喻: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經過國會的全面改選以及總統的直選,台灣人已經從兩蔣屠夫所遺留的黨國體制淫威下解脫。黨國體制既然已亡,蔣『該死』從中國帶過來,替自己量訂做的憲法,也跟著死了。台灣人應該可以挺著胸膛,大聲主張獨立自主權。可是,因為奴性的作祟,很多人沒有種喊正名制憲,卻仍偷偷摸摸地、竊竊私語地主張:『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什麼與什麼的最大公約數』,或是自甘墮落地想當人家的屬地。這些人最大的毛病在忘了自己有『改嫁』的自由,還誤以為直接追求自主獨立是在『討客兄』。
每一次台灣立法院有議員拳打腳踢的事件,美國的CNN電視台都會把那精彩畫面放在當日的『運動娛樂』版。我知道很多道貌岸然的人會假惺惺地說,國會殿堂大打出手,會貽笑大方,丟盡台灣人的臉。其實,從另類的角度看,CNN的運動娛樂歸類,反而可以給我們一個深思的機會:既然中華『冥』國已死,維護黨國體制的『偽』憲法也名存實亡,那麼,那些依照中華『冥』國憲法所選舉出來的立法委員,其實只是虛幻的假象,由這些跳梁小丑耍耍猴戲,您說該不該擺在『運動娛樂』版?
台灣目前要做的是:廢除總裁制的中華『冥』國憲法。那過去凶惡的主人用來鉗制奴隸的『家規』,跟著老主人的死已經一起下土了,為什麼還被奉為聖旨呢?台灣人有一個新的家,台灣人是這個新家的戶長,當然要有新的家規。至於那些老主人留下來,沒有被『娶娶鬥陣去死』的敗家子、紈袴子弟,台灣人必須很嚴正的告誡他們:Enough is enough!鬧也鬧夠了,不要給臉不要臉!否則以新家規嚴加懲戒!重者掃地出門!
台灣人!不要再眷戀過往的奴隸歲月,試一試當主人的過癮滋味,或許你會很喜歡呢!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5.1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