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即政治‧政治即生活
獨裁專制底下的封閉性社會,有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區分。民主自由制度裏頭,也有資方勞方、自由派保守派的差異。不論如何,民主也好,獨裁也行,生活在任何制度底下的人過得都是政治生活。
『政治』是個聽起來很敏感的字眼,政治也是令人膽寒、厭惡的事,二二八屠殺之後,在白色恐怖下生活成長的人都記得小時候父母的叮嚀:『吃給它飽,穿給它暖,睡給它足,不要涉政治!』我們平日看到的政治人物,那種『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胸襟,那種為了選舉什麼話都說得出口的德性,給我們的只有厭惡與噁心的感覺。
一般人所謂的政治,指的是狹義的政治,也就是管理眾人的科學,主要在透過立法或類似的程序來達到發展或採行特定政策的目的。狹義的政治著重於透過權力的取得來做社會的改革。
其實,政治還有廣義的一面,其中包含:(1)社區團體的生活,與(2)社區團體成員的相對責任。廣義的政治,關懷的是我們在社會中的生活整體,是一種在社區團體裏共同生活的藝術。從這個角度看,每一個人,雖然不是政客,卻應積極地參與政治──也就是團體生活。
政治是生活,生活是政治。我們可以把生活當做例行公事,日復一日無聊地過,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也可以把權力鬥爭當做唯一的生活方式。或者,我們可以將生活藝術化,做一個真正的生活藝術家,盡情、充分地享受生活;用合理的辯論與互相的協調當做為與人共處的方式。
三種影響他人的方式
人類用來影響他人的方式可以歸納成下列三種:(1)強加式 Imposition、(2)自由放任式 Laissez-fair,與(3)說服式 Persuasion。這三種方式表現在人類生活的各個層面,如: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方式、傳揚宗教理念的方式、或政治制度。
『小孩子有耳無嘴』,是我們多少人曾經有聲無聲抗議過的強加式教育?當然,我們也看過不少無人管教的小無賴。宗教史上天主教鎮壓異教徒的恥辱事實,豈不是強加式傳教的例子?『我可以跟您分享嗎』難道不是比較可以被人接受的說服方式?
表現在政治生活裏,強加式的影響方法,導致了獨裁專制。一個獨裁專制的政府欠缺權力的制衡。獨裁專制是基於對人性的悲觀與失望,統治者往往自以為是地認為一般的販夫走卒是愚昧無知的,所以,他們沒有辦法自己決定是非善惡、好壞利弊。而且,就算他們明白是非善惡、好壞利弊,他們也會七嘴八舌地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所以,掌權者便很傲慢地強加他們自己的意念於老百姓頭上。
我們常聽到的藉口是:『嚴格的管制是為了要達到社會秩序的維護』。江澤民和溫家寶這群典型的獨裁者都說過類似的話。他們說:中國有十三億人口,如果每一個人犯一個錯,加起來就有十三億個錯,那還得了?他們忘了,十三億之多的中國人,每一個人都犯了一個錯,那就是容許無血無淚的無神主義者用強暴脅迫的方式統治自己的人民,威脅全世界的安全,放縱納粹式的低劣民族主義橫行,替另一個人類的浩劫埋下恐怖的種子。十三億個小錯,其實加起來是一個大錯特錯。
自由放任式用在親子教育,會產生許多欠缺管教的小無賴或沒有生活紀律的庸懶之輩,用在政治生活中,則造成無政府狀態。自由放任主義的始作俑者本在倡導以對經濟制度的自由放任為方式,來達到有條有序的社會的目的。然而,發展至今,所謂的自由放任已經成為無法無天的混亂狀態。崇拜自由放任主義的人對人性太過於樂觀,誤以為一般人都有自我控制的能力,而法律的存在與一個公義的社會沒有緊密的關連。
人性的本質
強加式的獨裁專制與自由放任式的無政府主義都對人性的本質有所誤認,前者主張人性本惡,後者則認為人性本善。由於它們在理論上的錯誤,在實務運作上便導致了災難:獨裁專制造成暴政而非公義,自由放任形成混亂,並沒有將人們帶入烏托邦。
其實,人性並非『本善』也非『本惡』,人性根據正確的神學理論應該是:『可貴變本賤』!聖經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
起初,人在被造的時候是被造成『可貴』的,是充滿神的屬性的。後來,人企圖取代神而成為自己的神,人在墮落犯罪之後,原本可貴的本質變成可憎的罪性。羅馬書一章二十八至三十二把人性的醜惡描劃的淋灕盡致:『....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人從『可貴』到這種『賤』的田地,就好像一個人站在一面破裂的鏡子前面一般,鏡子裏反映出的,已不再是神的完美形象,取而代之的卻是歪七扭八的醜態。
民主制度的真締在對人性有正確的認識;民主制度承認人原本是具有神性的、是可貴的,也體認到人墮落後的罪性。民主制度,從人性本貴的角度去尊重每一個人的權利,承認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尊嚴;從人的罪性(人性本賤)的立場,又明白人無法避免被權力腐化,乃產生權力制衡的方法架構。
如果說獨裁專制是對人性採取的悲觀的看法,自由放任主義是對人性太過於樂觀,那麼,民主制度應該是最恰當的中庸之道,因為相信民主制度的人,對人性採取一種非常客觀、實際的看法,確認人有尊嚴如神的一面,也有腐化墮落的傾向。
民主制度的生活方式──皮厚心軟
民主指的是一種決議的過程。民主的決議過程可以從三個不同的角度來看:(1)由誰來做決定?(2)如何決定?(3)決定的精神所在為何?民主制度裏,決定權屬於每一個人。這與精英制度由少數適格的人做決定,或獨裁的一人專政不同。在民主制度下,決定是經由:(a)討論;(b)批評與(c)妥協而達成的。做決定的精神在於考慮到社會整體的利益,而非少數的個人或團體的私利。
討論、批評與妥協的功課做起來並不簡單。討論 discussion當然包括在爭辯Argument之中,目的在交換彼此的見解,在企圖說服對方的過程中,也學會靜心聆聽對方的意見,了解對方的立場,縱使我們不完全同意對方的看法。
英文裏講的:Stand in someone's shoes 就是我們所熟悉的設身處地替別人想。批評別人是件很簡單的事,接受別人的批評則是很難的功課,大部分的人都會情不自禁的反擊。妥協則是衡量了利弊得失之後的選擇。這三門功課以批評最難纏!
拙見以為在踐行民主決議過程中的批評時,每一個人應該要學會並謹記『皮厚心軟』的原則。也就是當我們受到批評的時候,不管別人的批評是是抑非,也不論別人的批評是否得體,我們應該要有很厚的臉皮,不要動不動就把別人的批評當做天下最要不得的事,彷彿不馬上回覆或反擊便會導致身敗名裂的結果。
反之,當我們在批評別人時,則應該要心軟,心存厚道,就事論事,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擊,要能做到見好即收,不可趕盡殺絕。一般人都是皮薄心硬,這也就是我們常常相互傾輒韃伐的原因。
確認人性有可貴的一面,讓我們知道如何自我尊重與尊重他人,明白人性『本賤』的丑陋,讓我們能隨時隨地警醒自己的缺點,並能避免被別人無端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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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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