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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國國民黨政權佔領台灣,號稱「光復」台灣,並訂定十月二十五日為光復節。由於蔣介石屠殺不少人,受台灣人排斥,可是,中國國民黨卻認定中華民國的抗日「收復」台灣,有恩於台灣人,要台灣人知恩圖報,對蔣介石感恩。
若是在法理上台灣屬中國的版圖,且中國國民黨政權將台灣人當作同胞,十月二十五日才算是光復節,問題是在法理上台灣並非中國的版圖,一八九五年大清帝國依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台灣的主權屬日本,一九五一年依舊金山和約日本公開放棄台灣主權,台灣的主權屬台灣全體居民。舊金山和約之後,日本已失去台灣的主權,當然沒有權力主宰台灣的命運。
一般有三種情況可主張擁有一個地方的主權:那就是繼承、國際條約、長期佔領的事實等。海峽兩岸中國人都主張依開羅宣言主張擁有台灣的主權,問題是擁有台灣主權的日本並沒有參加開羅會議,美、英、中三國領袖當然沒有權力處分日本的主權,所以,開羅會議只是一份聯合公報,不是條約。顯然的,中國不能以開羅宣言來主張擁有台灣的主權。
除了在法理上台灣不屬中國外,還有比法理還重要的因素,認定台灣不是「收復」,中國國民黨政權佔領台灣與日治時代並無區別,屬殖民統治,其特色有二:第一,統治族群與被統治族群不平等;第二,統治者積極消滅被統治者的文化。
中國國民黨政權統治台灣初期,除了屬獨裁統治外,還以戶籍資料區隔台灣人與中國人,在成文的規則中,連全國性高普考的錄取成績都不一樣,不成文的規定更嚴重,重要職位都由中國人擔任,台灣人只能擔任基層工作。蔣經國時期雖然也用了台灣人,只是屬「以台制台」的策略,因為受重用者都屬特殊人物,沒有公平取才。
消滅文化方面比日本政府還要嚴重,日本政府雖然也會將日本地名搬來台灣,但中國國民黨政權卻更嚴重,例如高雄後車站地區的街道全部都是中國地名。日本政府各社團,甚至於政府機構都可以用台灣來命名,例如台灣電力會社(目前改為台灣電力公司),中國國民黨政權卻不准,例如台灣教授協會就不准登記,直到陳水扁執政才正式登記。日治時代民間還存在「漢學子先」(先乃先生的簡稱,意指老師),日本統治了五十年,台灣人(文盲除外)對台語還可以寫、讀、聽、講,中國國民黨政權只花三十年時間,就將台灣人這些能力消除。
本來台灣人也誤認為終戰後台灣就會「回歸」祖國,只是中國國民黨佔領台灣之後,台灣人才發現自己不是中國人,因為統治者從未將台灣人當作自己的同胞,嘴巴說大家都是中國人,卻推動殖民統治。最奇妙的,本來台灣人並不喜歡日本政府,可是,中國國民黨政權來了之後,卻促使台灣人懷念日本,代表其殖民統治的手段遠比日本惡劣。
十月二十五日並不是台灣光復節,而是台灣再度淪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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