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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李登輝日前受邀出席在台北教育大學舉行的「人權文學講堂系列講座」,並以「打破暗暝見天光」為題發表演講。李前總統說,獨立與否的神學士論爭,不但沒有意義,只會讓人民一分為二,激化對立罷了,這會導致政治停滯,給人民帶來無可計數的損失,而國家領導人,若是放任或是助長統獨對立,都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非民主國家之福。李登輝認為,能夠以台灣之名而存在,才是唯一的重點;更進一步說,其實他從未主張過「台灣獨立」,因為,台灣已經實質獨立,沒有必要在國際社會作出引起爭執的發言。
沒錯,若以地理觀點來評析,台灣有人民、土地、政府、主權,又沒有受其他國家管轄,當然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可是以政治觀點來論述,台灣以「中華民國」為國號,它是中國上一代的國號,所用的憲法也是中國上一代的憲法,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中華民國分裂出去,顯然的,依政治觀點,海峽兩岸是分裂中的「一個中國」,以土地觀點及政治觀點看台灣,竟然出現兩種不同的結果,台灣當然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
台灣要真正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就要「正名制憲」,只是執政黨不可能推動「正名制憲」,一則是中國問題,一則為美國問題。馬英九執政時代,促使台灣的經濟寄生在中國,它就像吸毒者的毒癮,要一下子戒掉有困難,而是要漸進式的戒毒,中國對台灣的態度雖然得寸進尺,但也不希望拉破臉。若執政黨推動「正名制憲」,就會拉破臉。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美國的態度,美國雖然與台灣友好,但在國際社會也需要中國協助,所以不願意因台灣問題與中國衝突,若是台灣的執政者推動「正名制憲」,就會被認定為「麻煩製造者」。
顯然的,民進黨雖然完全執政,但由於國際社會因素,要推動「正名制憲」還是有困難。只是重大國家政策未必要由執政者推動,國家的主人是人民,當然可以決定國家政策,只因為每一項政策都由國家主人來執行是有困難,因而票選行政首長來掌控行政權,選出民意代表來執行立法權。然而必要時,國家主人還是可以執行直接民權,其方法就是以公投的方式來決定國家重大政策,而且其位階還在「間接民權」之上。若由人民直接推動「正名制憲」,就不會被國際社會當作「麻煩製造者」,因為民間的任何活動都不代表政府。
直接民權的位階高於間接民權,本來人民執行直接民權不受間接民權的規範,可是台灣卻出現間接民權約束直接民權,形成「惡奴欺主」的怪異現象。阿扁總統執政時期因為朝小野大,國、親兩黨完全掌控立法權,可是綠營卻有人提出公投法,在立法院席次佔優勢的國、親兩黨將公投法變成約束直接民權的法律,除了門檻太高外,《公投法》第二條公投的內容排除了憲法及法律的創制權,也就是不能「公投制憲」,間接民權閹割了直接民權。
民進黨目前已經全面執政,隨時可以修訂法律,為了讓國家主人能執行直接民權,必須修改《公投法》第二條,還給人民的創制權,並降低公投門檻。如此執政黨不必介入「正名制憲」的工作,從聯署到公投都由民間推動,執政黨就不會被國際社會指責為「麻煩製造者」,台灣更可成為正常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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