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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贓款 哪來被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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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秀柱投入總統大選後,表示她是白色恐怖受害者的後代,屬弱勢家庭。讓人感到驚訝的是她一輩子都相當強勢,怎麼一下子變成弱勢者?

 她用白色恐怖的悲情,來烘托政治光環,大家應該對她嚴密的檢驗。其父親洪子瑜在中國大陸時曾任職於專賣局,1946年2月,隨嚴家淦帶領的國民政府人員至台灣接收,擔任台糖月眉糖廠副廠長,適逢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洪子瑜受台糖總經理沈鎮南資匪案牽連,雖無罪判決確定,卻遭以思想有所動搖為由,送至綠島接受感化教育逾三年,不過依據政治受難者張茂雄的紀載,洪秀柱的父親洪子瑜是1951年4月30日被捕,1953年6月22日釋放,前後被管訓了2年1個月又23天。

 台灣有很多人自稱為政治犯,這些人可以分成三類:
 第一類是參加政治活動被抓,是典型的政治犯。
 第二類是莫名其妙的被抓去坐牢,坐完牢後當然會反中國國民黨,也就是坐完牢才變成政治犯。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柯旗化,他第一次是莫名其妙坐牢,後來才知道他曾經與參加政治運動的人吃過飯而已,坐完牢後當然就反中國國民黨,才導致第二次坐牢,扮演典型的政治犯。
 第三類事實上是刑事犯,並非因為從事政治活動而坐牢。然而當時的獨裁政權過於嚴苛,執法沒有客觀標準,常出現輕罪重罰的問題,造成某些刑事犯認為自己是被迫害,因而認定自己就是政治犯。

 洪秀柱想消費「白色恐怖」,最基本的條件應該說明她父親屬上述三類當中的哪一類?若屬刑事犯,最好不要過度消費,若屬不該消費而消費,有人會將他祖宗八代全部掀出來。不過無論她父親屬哪一類,她還是出現相當異常的現象,她不只沒有幫助白色恐怖的被害者講話,還依附屬於加害者的強權。

 上述三類被害者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反加害者中國國民黨,刑事犯也不例外。但洪秀柱卻是例外者,她一直喝加害者的奶水。

 洪秀柱1948年出生,讀高中時就加入還繼續製造白色恐怖的中國國民黨,1980年結識中國國民黨臺灣省黨部主委宋時選,被延攬擔任中國國民黨臺北縣黨部第四組(婦女組)組長,後來到臺灣省黨部任職3年。

 現在的洪秀柱想消費「白色恐怖」,只是她一輩子從來不幫被害者講話,還投入加害者行列。「課綱微調」篡改歷史,將「白色恐怖」的歷史紀錄拿掉,引起學生抗議,洪秀柱不只沒有幫學生講話,還站在篡改歷史者那一邊,洪秀柱不只不夠格扮演「白色恐怖」受害者的家屬,還要面對「白色恐怖」受害者及其家屬嚴厲的譴責。

 若出現強盜搶人,有人在強盜窩裡享受贓款,有一天他突然表示,她也是強盜搶人的受害者,不知大家做何感想?尤其是那些真正受害者。

 政治民主化之後,政治犯都已經不容易以受害者的身分獲取選票,投入加害者行列的人竟然也想以受害者身分獲取選票,別忘了洪秀柱加入中國國民黨時期,該黨還繼續製造「白色恐怖」,她應該屬「白色恐怖」的加害者,怎麼搖身一變成為受害者?她是將選民當作白癡?

 

201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