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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提出修憲版本,將現行體制改為內閣制,國會議員可以兼任政務官,也同意將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
可是,馬英九對降低投票年齡感到疑慮,認為應該多辦公聽會,聽取一般民眾的意見,至於政府體制方面,他贊成恢復立法院擁有行政院長任命同意權。
民進黨對中國國民黨所提出的修憲方向興趣缺缺,該黨最痛的就是立委選舉制度,因為票票不等值讓綠營翻不了身,例如原住民、金門、馬祖等地區一共可以選出八席立委,但其總人口與宜蘭縣相差無幾,可是,宜蘭縣只能選出一席立委。
政治人物真是「白賊」,每個政黨都是為自己設想,但嘴巴都說為國家社會而努力。對於中國國民黨而言,今後八年他們要問鼎總統的機會不大,立委選舉就不一樣,雖然總得票數贏不了綠營,但席次卻可能過半,一則票票不等值,藍營在席次方面佔了很大的便宜,一則新成立的政黨會打亂民進黨的佈局,使綠營的席次減少,所以,將政府體制改為內閣制有利於中國國民黨。
馬英九方面,九合一選舉是他一生之痛,而他認為自己受創的主因是年輕人「反馬」,所以,反對降低投票年齡是他很自然的反應,然而,改變行政院長任命的方式則耐人尋味。
總統任命行政院長需要立法院同意,代表閣揆是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總統執掌國防與外交,行政院長執掌內政。只是馬英九執政期間,行政院長「有責無權」,扮演總統幕僚長的角色,馬英九從未將閣揆當作最高內政首長,自己要卸任了,才想到該將閣揆定位為最高內政首長,真的是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大家都知道二〇〇五年的第七次修憲是沒有詳細規劃的動作,之所以能快速完成,是國、民兩黨的「陽謀」,他們公開表態推動「兩黨政治」,真正的目標是要將親民黨及台聯消滅,結果是成功的消滅小黨,卻產生意想不到的副作用,由於票票不等值,藍營是搶到新娘又獲得嫁妝,綠營卻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典故,事實上還有更嚴重的問題,由於匆忙修憲,把人民的創制權也修掉。將以前的《中華民國憲法》拿來台灣用,等於拿大人的衣服給小孩穿,當然需要修改,然而,修憲時不是真正的修改,只是將大人褲子的褲管剪掉大部分,就當作小孩的褲子。
原來的《中華民國憲法》所規定的修憲,人民有創制權與複決權,由於制憲時「中華民國」幅地太大,資訊又不發達,不可能舉行全國性的投票,所以由人民選出國代,代表人民執行全國性的投票,有關修憲的創制與複決當然也由國代來執行。
人民對憲法的創制權規定在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的第一款,「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立法院也可以提出修憲,但必須經過人民(國代)複決,它規定在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第七次修憲時,將國民大會幹掉,連人民的創制權也一併取消,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的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的規定」。
修憲的過程保留立法院的提議權,而複決權移交給全民,可是,人民的創制權被砍掉了。
顯然的,《憲法增修條文》將人民的創制權砍掉了,且修憲門檻太高,尤其是公民複決部分,要超過國代的二分之一容易,但超過公民的二分之一是不可能,這些缺失應先解決,立法院宜在七月以前議決並公告,總統大選時一併交給人民複決,至於其他修憲內容,留給下一屆立委詳細規劃,不要重蹈第七次修憲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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