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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毛雞 假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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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攸關中國學生納入健保後費率計算的《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時,台聯主張「全民健保」屬社會福利,不應該擴及沒有在台灣繳稅的外國人。民進黨團則提出修正版本,要將中生、外籍生等族群增設為第六類第三目被保險人,保費須全額自付,但中國國民黨立委有異議,最後動用表決,法案維持原議。

 未來中生納保,保費比照現有外籍生,自付六成(每月七百四十九元),政府補助四成(每月五百元)。綠委陳節如質疑,包括中國經理人和學術研究、專業技術人士來台若居留滿六個月投保健保,都由政府補貼四成保費,並不合理。

 中國國民黨提出將中國學生也加入「全民健保」的理由是外籍學生都納入,為何將中國學生排除在外?基於人道精神,也應該將中國學生納入。事實上將外籍學生納入全民健保本身就是錯誤,若中國學生也納入,根本就是錯上加錯。

 當年所以出現錯誤的政策,是因為台灣的國會議員水準太差,竟然不懂國會所立的法。在先進國家的國會議員當然也不是萬事通,然而其聘任的助理都是專家,在台灣小黨的助理還算專心於立法工作,主導政策的大黨其國會助理反而有很多人專跑婚喪喜慶,沒有用心在立法工作,造成出現荒腔走板的政策。

 以前國會將外籍學生也納入全民健保,或許是看到其他國家的外籍學生也都辦了「醫療保險」,但有一點必須認識清楚的,外國的「醫療保險」屬「商業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國會議員的水準太差,也將台灣的「全民健保」當作「商業保險」,或許是因為他們不看法律的內容,只看到「保險」兩個字就當作「商業保險」。

 事實上,台灣的「全民健保」是「社會福利」,不是「商業保險」。「商業保險」的特點是使用者付費,保險公司自負盈虧。「社會福利」則是富人多付費,由政府主導收支的平衡。顯然的,台灣的「全民健保」是「社會福利」,不是「商業保險」,沒有在台灣繳過稅的外國人,憑什麼享受台灣的社會福利?

 民進黨立院黨團也不用功,提出修正版本,要將中生、外籍生等族群增設為第六類第三目被保險人,但保費須全額自付,他們誤以為「保費全額自負」就等同「商業保險」,錯!雖然政府沒有幫他們付保費,可是全國小康家庭以上的國民在幫他們付費,因為「全民健保」屬「社會福利」,是由小康家庭以上的國民來承擔這一項「社會福利」,沒有在台灣繳過稅的外國人,憑什麼讓台灣國民來供養?

 中國國民黨真是離譜,表示中國學生年紀輕輕,不會生病,讓他們投保,是「賺」不是「賠」,果真如此,何不由該黨承辦屬「商業保險」的「醫療保險」,好好的讓他們賺一筆。

 藍委蘇清泉的說辭更為荒謬,他認為台灣面臨少子化危機,很多私立大學要靠招收外籍生、中國學生來「救命」,與其讓外交部花一堆援外冤枉錢,不如補助留學生健保費還來得有效。

 身為國會議員竟然不知道台灣私立大學不像美國的私立大學那樣,經費來自學雜費、捐獻、研究計畫等。台灣的私立大學還是要花費不少納稅義務人的經費,招不到學生就應該思考退場機制,怎麼想到以納稅義務人的錢來養中國學生?荒謬!

 

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