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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協議引起太陽花學運,搞得馬政權焦頭爛額,立法院已確定不可能在這個會期通過服貿協議。
馬政權正在研究如何面對服貿協議之際,反核人士又殺出停建核四的議題,除了林義雄無限期禁食外,反核人士又發動群眾運動,馬英九的聲望民調更是每下愈況,連中國都瞧不起他,因而不得不暫時停建核四來止血,並宣告通過核安之後再行公民投票。
反核人士很清楚台灣的公投法是「鳥籠公投法」,再怎麼投都不會過關,因而主張先修公投法再行公投。事實上公投法本身沒有問題,是中國國民黨強暴了《公投法》,造成人民不能依公投來展現民意。
民進黨於二十七日由黨主席蘇貞昌邀集蔡英文、游錫堃等黨內高層緊急會商,隨後宣布民進黨願意退讓,將核四公投特別條例原本無任何門檻的「簡單多數決」,修正為同意票需高於公民總數25%的門檻,公投才算通過。
只是中國國民黨並不領情,行政院長江宜樺於二十八日針對核四議題召開記者會,說明黨團會商的決議,其內容約略為公投法的門檻沒有必要修法降低,也不需另訂核四公投特別條例。此舉對民進黨二十七日所提出將門檻從「簡單多數決」提高為25%的提議打了一個大巴掌。
中國國民黨一向以公投法的門檻來封殺「直接民權」,綠營因而稱台灣的公投法為「鳥籠公投法」,認為公投法不應該設有門檻,可是,一些御用學者及電視名嘴一直強調,世界各國的公投法多數設有門檻,綠營人士也接受這種說法,因而積極在門檻的高低方面下功夫,陷入公投「門檻」的泥淖。
事實上,公投法設有門檻不算錯,是中國國民黨強暴公投法,扭曲門檻的意義。
一般國家的公投法分成兩類:第一類是一般公投,第二類是重大改變現狀的公投。前者不設門檻,採相對多數為通過的標準,這種公投是由關心公共事務的人來決定政策,不參加投票的人視同沒有意見。
美國的各項政策常由人民來決定,各州在選舉時,常順便舉行公投,不設門檻,不參加投票的人等同對該政策沒有意見。這是很正確的做法,一般政策由關心公共事務的人來決定是很恰當。
第二類是重大改變現狀的公投,由於對國家社會影響太大,不能由少數人來決定重大的改變,若以相對多數來決定政策並不恰當,所以,這一種公投必須設門檻,通過門檻才能改變現狀,否則就要維持現狀。例如修憲屬重大改變現狀,若沒有通過門檻,就不能修。
顯然的,公投法設門檻並沒有錯,它用來抑制現狀的改變。中國國民黨卻強暴公投法,他們用門檻來卡死「維持現狀」,由少數人來「改變現狀」。
當年與中國簽訂ECFA屬重大的改變,台聯以同意簽署ECFA為主題提出公投,卻被馬政權掌控的公審會駁回,其理由是台聯反對ECFA,應該以反ECFA為公投的主題。
可是,續建核四方面,馬政權主張續建,卻以反對續建核四為主題提出公投,真是莫名其妙,赤裸裸的強暴公投法。
遇到重大改變現狀時,公投須設門檻,以免少數人就可「改變現狀」,可是,中國國民黨卻用門檻來壓迫「維持現狀」的意見,也就是少數人就可成功的改變重大的現狀。
台灣人該抗爭的是這一點,若是任由中國國民黨強暴公投法,有朝一日統派人士以「反對投降中國」為主題提出公投,依台灣人的習性,出席投票的人絕不可能過半,公投沒有過關,豈不是一下子就「統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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