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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修法後,將軍人平時違法的案件移交司法單位接辦,而最後一波移監及案件的交接於一月十三日進行,其中最受矚目的是前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叛逃中國的案件,以及前國家安全局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潛逃出境,分別遭軍事法院通緝案。
根據司法院、法務部、高檢署等單位初步討論,決定繼續通緝林毅夫和劉冠軍。
軍方配合移審的叛逃案共有六件,除林毅夫外,還有黃植誠、李大維及林賢順等投敵案件,罪名均屬投敵罪。法務部、高檢署初步研究,認為投敵罪是「繼續犯」,一月十三日移交後將繼續通緝,不至於形成通緝空窗期。
軍檢也認為林毅夫等六人,目前在中國擔任黨、政要職,投敵犯行持續中,沒有時效上問題,希望檢方繼續通緝,法務部和高檢署均支持軍檢見解。至於劉冠軍因逃亡及潛逃出境,非投敵案件,但因未超越時效,司法院認為法院接收該案件後,持續通緝並無法律上的爭議,該案通緝時效到明年二月十九日。
無獨有偶的,日前因馬英九追殺王金平案件而遭調職處分的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的叔叔陳忠孝,前往彰化地檢署舉發馬英九總統涉嫌叛亂、瀆職。
陳忠孝說,馬英九是中華民國總統,卻與對岸叛亂團體私通、勾結,又發動政爭、排除異己,是「台灣首惡」,為了台灣前途,相關單位應立即著手偵辦,並將馬英九判處死刑。
馬英九被舉發的類似案件已非首次,以前檢調均輕描淡寫的放過他,一般民眾也認為舉發馬英九只是個人在耍噱頭,沒有牽涉到外患或內亂的問題,然而,這一次有林毅夫等人當對照組,若是馬英九無罪,憑什麼繼續通緝林毅夫等人?
劉冠軍的案件是逃亡及潛逃出境,不是投敵,並非「繼續犯」,只要超過時效,就不再通緝。林毅夫等人屬投敵行為,犯行在持續中,當然沒有超過時效的問題。
司法及軍檢單位所以認定林毅夫等人屬「繼續犯」是因為北京政權仍然是「中華民國」的敵人,通敵的行為繼續進行中,這是很正確的解讀,因為北京政權消滅「中華民國」的動作從未中斷,當然是「中華民國」的敵人。
若認同北京政權是一個國家,而這個國家持續做出消滅「中華民國」的動作,所以,北京政權就是「中華民國」的敵國。若不認同北京政權是一個國家,而馬政權認定「中華民國」的版圖包含大陸,北京政權不只竊佔「中華民國」的領土,還積極要消滅「中華民國」,它當然是叛亂組織。
勾結敵國是犯了外患罪,與叛亂組織交流則犯了內亂罪,陳忠孝檢舉馬英九並非無的放矢,因為馬英九不是犯了外患罪就是內亂罪,若他無罪,司法及軍檢憑什麼繼續通緝林毅夫等人?為何馬政權可以勾結北京政權,林毅夫等人不可以?奇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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