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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執政剛好滿三年,行政院研考會五月二十日公布總統政見執行成效。研考會表示,三年來政見落實近九成,不過,在野黨表示,馬英九三年前的競選諾言絕大部分跳票,卻繼續開出一大堆支票,人民認定它還是空頭支票。
藍、綠各說各話,不過,有一項嚴重問題反而被大家忽略,那就是馬總統喜歡扮演民意代表的角色,對幸運碰到他的選民做個別服務,卻冷落了未受到照顧的人。
民意代表可以個別對選民服務,政府首長卻要對全民負責,馬總統的缺失是忘了自己的角色。例如,五一勞動節他與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到就業博覽會巡訪,在鼎泰豐攤位看到一名求職者在填履歷表,馬總統當場推薦,鼎泰豐也當面錄取。
事後電視媒體踢爆,該求職者本來就是鼎泰豐的員工,是官方與業界串通作秀,王如玄卻表示整個過程都是媒體主導。被點名的媒體否認主導那一場秀,而是他們發現作秀的場景,而將事實公諸社會,他們要求對質。
這一件事已漸被遺忘,但關鍵的問題還在,總統或地方政府首長是否適合為特定人選幫忙?其他人又要如何面對?
馬總統剛上任時,也出現類似的問題,到花蓮時,有人埋怨過年時買不到火車票,馬總統回答,買不到火車票可以打電話給我。過年時有人真的打電話到總統府,果然買到車票。馬總統沒有想到政府首長面對的是全體人民,不是某些特定人選,他不只要照顧打電話到總統府的人,所有人他都要照顧。
鼎泰豐求職案及花蓮地區的火車票案若發生在立委或縣市議員,那就很正常,這屬於「服務選民」的範圍,也是民意代表的重點工作之一,所有民意代表都設有服務處,其助理的工作大部分是服務選民。若是民意代表轉跑道成為地方政府首長,其服務處立刻撤除,選民並不感到奇怪,因為政府首長要服眾人之務,不是特定人選,設服務處已沒有意義。
民意代表的工作重點在於立法,也是制訂各級政府的政策。正常民主國家的民意代表並不包含「服務選民」,在美國國會議員的助理都是各行各業的專家,其工作就是協助國會議員立法,不可能用國會助理去服務選民。
只有台灣的國會助理比較特殊,不是協助議員立法,而是服務選民。事實上,台灣的各項法案都由行政單位訂定,再送立法單位審核。在美國各部會不能訂定法案,各種法案都出自國會,而國會助理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台灣各級議會議員的法定職責相當多,就是沒有「服務選民」這一項。然而,各級議會議員都將「服務選民」當作重點工作,其原因在於爭取選票,尤其是國民黨籍議員,其選票來源大部分來自「服務選民」。
各級議會議員可以靠「服務選民」來爭取選票,政府首長則不可以,因為政府首長固然有權力,但更要盡責任,他不只要解決特定人選的問題,更要面對所有人民的事務,民意代表則沒有這個問題。
民意代表的特色是有權無責,他們有權力制訂政策,可是,施政出問題負責的卻是行政單位,不是立法單位。各級議員為特定人選服務,而沒有受到照顧的人吃了虧,責任還是由行政單位來承擔,沒有人會埋怨議員。例如議員可以幫某些人買到車票,而其他沒有買到票的人罵的卻是行政單位,不是民意代表,因為交通問題是由行政單位負責。
馬總統是矮化了政府首長的權力與責任,將政府首長當作各級議會的議員來看待,可以為特定人選服務。政府首長思考的是全民的就業,不是特定人選的工作;要注意全國的交通狀況,不是特定人選的車票,政府首長終究與民意代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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