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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槍擊案板橋地檢署日前以誤擊偵結,連勝文於二十四日首度接受電視媒體專訪,砲轟檢方先有誤擊的結論,再設法自圓其說。
連勝文對槍擊案再提出六大疑點,指出檢調的荒謬。最令連勝文感到不滿的,是檢調只相信嫌犯林正偉的供詞,認為他的目標是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
檢方只依照嫌犯的供詞起訴,不再深入查證,這是以前沒有發生過的事。對於誤擊說,連勝文及陳鴻源雙方都不接受,檢調憑什麼相信?陳鴻源曾經開記者會指出檢調的錯誤,可是,檢調還是沒有進一步查證,也沒有讓嫌犯與陳鴻源、連勝文對質,這麼簡單的事都沒有做,而要急速結案,背後到底隱藏什麼機密?
連勝文表示,中彈前有人喊他的名字,且飆髒話,錄影的影像的確出現連勝文回頭的鏡頭,而且只有他回頭,代表當時有人喊他。這些事實檢調都不追查,只相信嫌犯的說詞,難道他們認定連勝文撒謊?可是,撒謊對連勝文有什麼好處?若真的是誤擊,連勝文沒有必要將整個事件攬到自己的身上。
檢方指聲紋比對沒有出現喊名字和罵髒話,這更神奇,不知這是哪一個專家做的聲紋比對,在那麼強的聲音背景下還能作聲紋比對,台灣的檢調單位的科技水準什麼時候變得那麼高?何不公布一下技術層面的成果,好藉機指導相關的學術機構。
陳鴻源是公眾人物,嫌犯會有很多機會槍擊他且還可以脫身,他為何要選擇一個不能脫身的場所下手?是否他有恃無恐?
從他被求處極刑之後立刻翻供看來,他原先應該是有恃無恐,看到事態嚴重才緊張,背後是什麼力量讓他有恃無恐?是否吳泰安案又重現?
根據二○○四年發表的《台灣省議會時期口述歷史訪談計畫:余玲雅諮議長回憶錄》中,立委王幸男的口述內容「重建」吳泰安案的最後一幕,其內容如下:
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景美軍法看守所一位五十四歲的中年男子吳泰安穿好西裝,擦好皮鞋,跟著獄卒走出牢房大門。他神色自若,認為即將恢復自由了。不僅恢復自由,而且調查局有一個課長的職缺正在等他。
然而,他失算了,囚車沒有載他前往調查局,而是直接開赴刑場。臨刑前,他才恍然大悟那句籤詩「蜻蜓飛入蜘蛛網」的意思。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他最後的遺言是「我很對不起余老先生」,並請執刑的憲兵把他最深的愧意轉告給前高雄縣長余登發,他已鋃鐺入獄。
上述口述歷史是描述吳泰安案的片段,黨外人士太過於活躍,讓中國國民黨政權不快,想盡辦法要打擊黨外勢力,正好吳泰安牽涉「匪諜」案,情治單位就告訴他,只要將余登發咬出來,他就沒事,吳泰安真的就誣指余登發是共犯,害余老縣長面臨牢獄之災,不過,吳泰安自己很快就被槍斃。
林正偉是否與吳泰安一樣,有人告訴他槍擊連勝文就可以獲得好處且可免牢獄之災,造成他選擇在毫無脫身機會的地方下手,只是連勝文命大,還留住性命。而林正偉與吳泰安一樣,終究被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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