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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的工友竟然有研究費,是否監察院的水準太高了?連工友都有研究能力,中央研究院應該感到汗顏,他們連行政人員都沒有研究費。
研究費是針對學術研究單位所發的津貼,不知監察院的工友研究出什麼結果?事實上,研究費是從監察委員開始發的,後來雨露均霑,大家通通有獎。
有人誤以為監察委員的研究費是辦案的津貼,這是錯誤的想法,目前監察委員所做的工作都是分內的工作,沒有再領津貼的道理,若監察委員可以領研究費,那是不是所有公務人員都該領?別忘了監察委員是領了部長的待遇,做了分內的工作,不應該再領津貼。
一般政務官可以不必具有特殊的專長,也沒有學經歷的限制,只有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三種政務官屬專業政務官,必須具備執行職務的專長,沒有具備執行職務專長的人就不應該接受該職位,若是專長不夠充實,自己要加緊學習,沒有理由再由政府編列預算讓他們學習。
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三院的預算並非獨立編列,而是要經過行政院彙整。監察院上下編列研究費本來就不合理,可是,行政院竟然不講話,若是發生在考試院,應該會退回重編。行政院不敢過問監察院的預算是因為不願意得罪監察院,公務人員受監察權的監督,對監察院拍馬屁都來不及,怎麼可能挑毛病。
台灣有很多人反對再增設廉政署是有其道理存在,台灣的司法、監察單位已相當完備,是運轉出問題,不是缺乏監督單位,更嚴重的是監督單位自己出毛病。
權力與腐化是一體的兩面,權力越大,越容易腐化。若是一般行政單位胡亂編列研究費監察院會同意嗎?可是,自己卻編列了。相同的道理,台灣若設了廉政署,其他單位或許真的弊端會減少,不過,弊端不是消失,而是移轉到廉政署。
監察院會編列研究費津貼是有其特殊背景,與考試院的津貼有關。以前中國國民黨因為有太多人爭部會首長,可是僧多粥少,有很多人落榜,執政者為安定政局,安排了部分落榜者接任考試委員,可是部會首長有特別費,考試委員沒有,心中還是不平,為了平撫情緒,利用考試委員擔任典試委員長時給了一筆津貼。
監察委員原來屬民意代表,由省議員及直轄市議員間接選出。因為賄選嚴重,修憲時將監察委員改為專業政務官,由總統提名,經國會同意後再由總統任命,其特性與考試委員一樣,待遇也一樣,可是,考試委員多了擔任典試委員長時的津貼。為公平起見,乃巧立名目,監察委員也編了研究費。
民進黨執政時,考試院變成過街老鼠,朝野都追殺,在野黨立委磨刀霍霍,執政黨立委也跟進。他們第一步是取消考試委員參與試務時的任何津貼,不只擔任典試委員長沒有津貼,連擔任典試委員、命題、閱卷均不得支領費用。
這是立法委員在惡整考試委員,取消典試委員長的津貼還算合理,但一般教授可以領命題費與閱卷費,考試委員不可以是相當不合理。
倒是監察委員還繼續支領監試費,這也是另一筆可觀的津貼。監察委員的任務是在監督公務人員,考試委員有了不合理的津貼,監察院不糾正,還積極跟進,當考試院委員的津貼被取消時,監察院不只不跟進,還繼續擴大,問題是誰管得了?難怪大家搶破頭要當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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