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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錯在抗拒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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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ECFA的糾葛,在雙英會的辯論前,朝野兩大黨先來個會前會,雙方各派出代表在某電視台辯論,由十六個大學生當裁判。辯論前有九人贊成ECFA,七人反對,辯論中出現情勢大逆轉,只有一人贊成,十五人反對,辯論結束後有五人贊成,十人反對,有一名大學生無法下決定,不過,電話語音投票贊成的人還是比反對的多。

 辯論過程中,綠營掌握攻勢,呈一面倒的現象,網友批評政府連大學生都不能說服,要如何推動政策。最妙的是藍營媒體對辯論會隻字不提,綠營媒體則大事報導。

 事實上,十六位大學生的意見並不能代表民意,電話語音投票更不正確,因為該電視台本來就親藍,多數觀眾支持中國國民黨。

 不只十六位大學生及電話語音投票不能代表民意,連一般民調都不能代表民意,民調只是由抽樣來表達意見,不同的抽樣就會有不同的結果。公投則是所有公民都有權力表達意見,它就像選舉一樣,所有公民都有權力參與,若有人不參加公投或選舉,那是他自己放棄公民權,不影響結果的客觀性。

 民主國家的人民就是國家主人,國家的政策當然由人民來制訂,只是公民的人數太多,不能由人民直接制訂政策,因而委託民意代表來制訂政策,人民也選出各級政府行政首長來施政,然而,當人民覺得各級議會執行立法權或行政首長執行行政權有違民意時,得隨時收回代理權,而由人民直接制訂政策。

 執政黨一直抗拒公民投票,而且舉出外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時也沒有經過公投。執政黨是誤會直接民權與間接民權的關係,若人民沒有疑慮,是可以由間接民權取代直接民權,然而,若是人民出現疑慮,當然要收回代理權,國家主人的公僕當然要尊重主人的意見,否則就變成「惡奴欺主」了。

 執政黨及在野黨所公布的民調,對ECFA的支持度有很大的差異,事實上雙方公布的數據都沒有意義,因為民調並非法定民意。法定民意只有兩種,那就是決定人選的「選舉」及決定政策的「公投」,朝野對ECFA的意見差距太大,應該要訴諸法定民意才對。

 一般人認定中國國民黨抗拒公投是一項反民主的做法,總統是人民選出的公僕,竟然拒絕國家主人表達意見。執政黨既然認定多數公民支持ECFA,何不辦一次公投,以直接民權來壓垮在野黨的意見。事實上,執政黨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台灣的公投法出了問題。

 各級議會的立法屬間接民權,公投則為直接民權,後者的位階高於前者,人民執行公投當然不必經過國會的同意,也不必任何法源。只是台灣的國會制訂一套禁止人民公投的「公投法」,這是全世界最荒謬的法律。對修憲及立法人民沒有創制權,人民要舉辦公投還要經過審議委員會同意,公投又定下高門檻,讓公投過不了關,剝奪人民的直接民權。

 執政黨抗拒公投真正的原因是公投法的門檻太高,ECFA提出公投必定過不了關。目前的公投法屬國親版,由中國國民黨及親民黨聯合制訂,當初的用意就是要封殺人民的直接民權,造成今日馬政府不敢將ECFA訴諸公投。

 目前中國國民黨在國會佔四分之三席次,應該快速修改公投法,使之成唯一部正常的法律,再將ECFA訴諸公投。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1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