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陳茂雄目錄  1

原來馬英九的不沾鍋就是不負責!

 八八水災造成土石流淹沒小林村,有人懷疑是水利署施工的曾文水庫越域飲水工程所造成,不過,水利署否認。

 馬總統到災區巡視時,有人提起這個問題時,他解釋該工程不是他任內開工,也不是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所規劃,先與該工程劃清界限,再談災害問題。

 公務人員的施政若有弊端,當然移送司法單位究辦,若有疏失,則由監察單位追究,但現任的執政者還是一樣要承擔政治責任。

 若現任的執政者可以切割以前政府所規劃的工程,那現任的官員永遠不必負責任,大多數工程與上一任執政者都會扯上關係,甚至於遠至日治時代。

 再說出問題的都推給上一任執政者,若有成功的政績是否也要歸於上一任,也應該由上一任官員剪綵?

 任何人接任新職務,對該職務所負責的事務都要概括承受,否則就不要接。筆者接任本校總務長時,上一任總務長所完成的一棟建築物嚴重漏水,每週的主管會報筆者都被轟得體無完膚,但筆者從未表示過該工程是上一任總務長所完成。

 馬總統若對以前的施政不願意概括承受,就不要接任總統。更不要只承受好的成果,切割不佳的結果。

 馬總統對媒體記者表示,八八水災所造成的災害他完全負責。一般人所說的「負責」是指賠償損失,對政府官員而言,若沒有能力賠償就要下台。

 馬總統不可能賠償,但他又表示不願意辭職,原來他所說的負責是他人受處分,而自己還是好好的當官,這種責任誰都願意負。他的做法真的很像以前的皇帝下詔罪己一樣,只是一種形式而已。

 中國國民黨內部說馬總統一向不沾鍋,只是大家不清楚什麼叫做「不沾鍋」,執政一年多來已經很清楚的顯示出所謂「不沾鍋」就是「不負責」。

 以這一次的八八水災來說,有很多人建議他發佈緊急命令,他就是不願意。他表示九二一震災發生時,還未訂定災害防救法,現在已經有法律可以依循,總統沒有必要介入。

 依馬總統的邏輯,法律定得周延一點,就不需要總統介入了,如此乾脆連總統都廢掉算了,如此可以節省一大筆國家資源。

 依照災害防救法第三條規定,主管機關分為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交通部環保署等,而且是依災害的種類來定主管機關,一個地區出現災害,可能會有好幾個主管機關,救災會出現雜亂無章的現象,若發佈緊急命令,事權就能統一。

 救災的工作屬臨時編組,不是常駐單位,發生重大災害時,發佈緊急命令,相關救災單位由總統集中指揮,才不會出現各單位各唱各的調,救災結束後,則恢復各單位自己運作。

 馬總統堅拒發佈緊急命令,其原因是發佈緊急命令之後,救災的總負責人就變成總統,若沒有發佈緊急命令,責任就分攤給災害防救法所列的各個單位。繞了老半天,馬總統抗拒的就是負責任。

 政府首長若將責任分攤給屬下,權力也一併下放,還算是相當好的首長,民主社會分層負責算是相當好的制度。可是,馬總統將責任分攤出去,權力卻一把抓。

 本來國會與總統分掌立法權與行政權,屬制衡的政治生態。馬總統為了掌控立法權,硬爭黨主席職位,以便掌控公職人員的提名權,進而駕馭黨籍立委,以達掌控立法權的目標。

 馬總統權力一把抓,連立法權都不放過,可是,責任卻往外推,是標準的只抓權力,不負責任的政治人物。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9.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