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部長林全公開表示,陳前總統曾經兩度對他關說,他都沒有接受。陳前總統或林全是否違法,有待司法單位調查,但陳前總統對人事或政策提出意見稱之為「關說」有待商榷。
所謂關說,是指意圖左右不屬自己負權責的業務,在自己的權責範圍內提出意見絕不是關說。
立法委員、其他部會首長意圖左右財政部業務是為關說,但行政院長對財政部長提意見絕不是關說,而是指示;依現行體制,總統提出意見也不是關說。未修憲前,總統負責國防與外交,內政歸行政院長負責,那時候若是總統對非外交與國防體系的部長提意見,可算是關說,但修憲後行政院長的地位已變成總統的幕僚長,總統的權責已涵蓋內政,恢復五五憲草的體制。
一九三六年五月五日公布的五五憲草是總統制,當時代表人民執行政權的國代分別選出掌握行政權的總統及掌控立法權的國會議員,行政院長不是依民意產生,只算是總統的幕僚長。當時有人擔心產生獨裁總統,因而在政治協商會議中規劃削弱總統的權力,其中一項就是改變行政院長的地位,由總統的幕僚長變成獨立行使職權的最高行政(內政)首長。
一九四七年元月一日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依照政治協商會議修改五五憲草而來,總統任命行政院長時要經過立法院同意,其意義就是人民間接授權給行政院長,行政院長已變成最高行政首長,負責全國內政。修憲時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任命同意權,行政院長沒有經過人民的授權,所以,又變成總統的幕僚長。
人民選出政府首長,就是將行政權託付給政府首長,政府首長再授權各部門政務官帶領常任文官完成任務,真正對人民負責的是政府首長,而政務官是對政府首長負責。為了提高效率,分層負責是必然的,但並不是經過授權的業務最高首長就拋棄權責,最高首長不只有權過問,還要負其責任。
一般人誤以為經過授權的業務授權者就與該業務切割,這是不正確的。就是有這種錯誤的認知,台灣才會出現間接民權壓迫直接民權的畸形現象。所有政權本來都屬人民的,可是,不可能全國人民都問政,所以,授權各級議會掌控立法權,政府首長管理行政權,人民雖然授權,但不是與權力切割,隨時都可以收回權力,而以公投的方式決定政策。
但台灣的國會卻訂定一套不准人民公投的公投法,剝奪人民在憲法與法律方面的創制權,這是畸形的現象。政府首長的授權也一樣,它只是分層負責,不是與權責切割。
未修憲以前,行政院長可以過問財政部的業務,總統則不宜,因為行政院長是經過人民間接授權的最高行政首長,總統不宜干預行政院長的業務。修憲後只有總統經過人民授權,行政院長已變成總統的幕僚長,總統的權力已涵蓋內政,當然可以過問財政部的業務,它絕不是關說,試問今日的馬總統沒有介入內政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