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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是否也黑心?

 十月二十五日民進黨辦六十萬人的群眾運動,主要的訴求是反黑心商品、反一中教育、反掏空主權、反一中市場、反無能政府,對馬政府形成壓力。

 馬總統及中國國民黨提了四大重點回應:第一,「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雙方不相互承認,但也不相互否認。第二,兩岸和平協定是民進黨執政時代積極規劃的,當時的陸委會主委就是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第三,兩岸為「地區與地區關係」是李前總統時代制定的,兩岸相關的條例都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第四,民進黨應該反貪腐、反暴力。

 「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一派胡言,黃昆輝、蔡英文、陳明通三位陸委會前主委都否認有這一個共識。「中華民國」的確不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絕對否認「中華民國」。終止戡亂之後,「中華民國」就沒有將中國共產黨當作叛亂組織,可是,對岸政權並沒有對等的善意會應,他們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的政府,「中華民國」政府是非法的,所以,要消滅「中華民國」。

 很顯然的,九二並沒有共識,若是馬總統還硬拗說有「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就請他將十月慶典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子留下來,好讓陳雲林表現一下「不否認」的善意。

 馬總統與中國國民黨真的是昧著良心說話,中國生產「黑心」貨,馬總統與中國國民黨難道與中國人一樣,也跟著說「黑心」話?民進黨所提的兩岸和平協定是在「國與國」的架構下簽和平協定,馬總統是在一中架構下簽和平協定,兩者相差太遠。蔣家執政時代是台北政府將中國共產黨當作叛亂組織,所以,不可能簽和平協定。李前總統及陳前總統執政時代是對岸政權不能接受「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的主張才不能產生和平協定。馬政府只有拋棄「中華民國」才有機會簽和平協定,它是投降協定,不是和平協定。

 李前總統執政時代的相關條例的確將兩岸定位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可是,它是存在於「特殊國與國」的架構下,所以會有「特殊」的字眼存在,是因為兩個國家是由「一個中國」分裂而成,只要人民同意,不排除再合併的可能,所以,會有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稱呼。其實質意義就是「兩個中國」,它雖然與台獨運動的目標還有一段大距離,可是,與馬總統一個中國架構下的「地區與地區」完全不同。馬總統曾對外國媒體表示,兩岸之間不是「特殊國與國」的關係,而是「特殊地區與地區」的關係,他已完全否定台灣是一個國家。

 二○○四年總統大選後,中國國民黨包圍總統府,意圖以暴力逼退政府,中國國民黨才是真正的暴力政黨。民進黨下野後雖然也有群眾運動,但都是合法的聚會,有鮮明的政治訴求,不是以暴力逼退政府,民進黨不可能是暴力政黨。

 反貪腐方面則有了相當大的盲點,若是目前由民進黨執政,而且陳前總統被判罪定讞,那執政黨的確會被認定為貪腐團隊。可是,民進黨已下野,即使陳前總統被判有罪,也是他個人的問題,與民進黨無關,將貪腐的罪名加在民進黨身上是極不恰當的。對一個政黨貪腐的判定是指目前正在進行的事件以及將來可能發生的事件,若要討論過去,那有誰會相信以前的中國國民黨不貪腐。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