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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應先防範自己腐化

 立法院通過監察院人事任命案之後,被稱為小鋼砲的王建煊就表示他將有一番作為,先查舊政府的案子再查新政府。

 擔任過監察院長的王作榮在媒體上公開痛批王建煊完全不懂監察權,依王作榮描述,監察院長只是一個橡皮圖章,什麼事都辦不了,更不可能指揮監察委員辦案。王建煊被王作榮痛批之後,態度轉為低調,可是,在八月一日就職當天,他又表示將有大動作。

 權力與腐化是一體的兩面,有了權力就容易出現腐化。公務人員也是人,人會犯的錯誤公務人員當然也會犯,執行反貪腐的人當然也會貪腐,所以,執行反貪腐的單位必先防患執行人員的腐化。

 三十年前調查局的調查員有很大的權力,可以隨意對人調查,造成部分調查人員作威作福,連線民都會狐假虎威。後來調查局建立內規,調查員只能被動分案,不能主動調查,目前調查員已變成公務人員的一份子,不是特殊人物。

 三十年前的檢察官比推事(目前已改稱為法官)還風光,檢察官不只可以主動查案,還可以拘押人,當時司法界的執法還未上軌道,一般人對檢察官相當畏懼,對推事(法官)則印象模糊。

 當時考上司法官的人,有不少人優先選擇檢察官,今日正好相反,大家爭著選擇法官。以前制度不健全,檢察官容易濫權,今日的制度較為健全,檢察官也是公務人員,並不是高高在上。在腐化方面,司法人員已經比以前進步很多。

 王作榮批評王建煊不懂監察權,事實上不懂監察權是小事,幾個月內他就會很清楚,是否會濫用權力才是大事。今日的調查局,績效遠不如剛成立時期,機關老化當然是原因之一,但最重要的理由是今日的調查員受到制度的約束,若放任調查員濫權,辦案的績效當然會提升,只是調查員本身已先腐化。

 王建煊認定自己是小鋼砲,不過,他說鋼板太厚,小鋼砲打不穿,不知他要打多厚的鋼板?依憲政體制,監察單位有其固定的權限,監察院長與監察委員都不應該逾越權限,王建煊感嘆自己的權力太小,不知他是否想要濫權?否則依制度行事就完全正確,有什麼好感嘆。

 司法人員與監察委員都是公務人員,他們是要依制度執行公務,不是要賣弄權力,一個人若出現賣弄權力的念頭,就已進入腐化。王建煊說要先辦舊政府,再辦新政府,這就是賣弄權力。

 標準做法是全力面對新政府,而將舊政府違法事件移送法辦。監察權能做的只是彈劾、糾舉、糾正,而監察的對象是公務人員。被彈劾的公務人員最嚴厲的懲處是免職,所以,監察權對已卸任的政務官已無實質意義,這些人若違法,應送司法單位究辦。

 監察權主要的是發揮在現任的公務人員,不只可以對他們懲處,還可以立刻終止弊端的延續,因為監察權的執行,可以快速結案,不像司法權,等三審定讞時,公務人員大多已離職。很顯然的,監察權是補司法權的不足,最適合用在現任的公務人員,王建煊已扭曲監察權。

 監察委員擁有不小權力,是很多人討好的對象,若沒有健全的制度,就會像早期的調查員、檢察官一樣,自己先腐化,再來打擊腐化。監察院長該做的是建立健全的制度,防範監察院腐化。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