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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罪化心態的荒謬

 前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於四月一日返台歸案,他有十一案被地檢署通緝,其中有兩案已定讞,算是重大經濟犯。回國之前,他拋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曾收他政治獻金的信息,藍營的立委與他相互呼應,引起政壇上的口水戰。

 梁柏薰回台下機後被調查局幹員逮捕,並上手銬,藍營的立委李全教嚴厲批判上手銬的不當。演藝人員秦揚也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不知李全教與秦揚是否知道梁柏薰所犯的案件是應該上手銬?由這一系列事情的發生,不免讓人覺得台灣是否已列入法治國家?憑什麼執法人員就要特別禮遇梁柏薰?

 因誹謗罪被法院判拘役的謝啟大回台時,執法人員並沒有立刻逮捕她,還讓她在機場對記者發表演說,簡直是在國家大門開了一場記者會,被通緝的人竟然可以在執法人員面前開記者會,這算是相當荒謬的事。所以會有這種事情發生,是因為台灣的「政治」時常壓迫「司法」,公權力常常要對政治人物讓步。

 謝啟大的案件是一個相當不良的示範,讓一般人誤以為只要把事情政治化就可迫使公權力讓步,李全教與梁柏薰也打這種如意算盤,想要以政治手段來模糊司法案件。陳哲男是否違法那要由司法單位來究辦,非司法人員沒有調查權難以判定,不過,缺乏司法素養的人會以想像來「審判」。

 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即使陳哲男真的違法,梁柏薰也不能因此除罪,梁柏薰被通緝的案件與所謂陳哲男政治獻金的案件扯不上關係,並不是陳哲男違法,梁柏薰就可以翻案,當然不能除罪。

 前一陣子華磐公司向十四名泰勞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求償一千九百六十七萬,全國嘩然,責備華磐公司惡人先告狀。媒體唯恐天下不亂,只要有新聞性就會加以炒作,而立委喜歡作秀,可以表演的地方就不會放棄機會,他們不站在司法觀點看華磐公司的訴訟案件不足為奇,可是,連行政官員都加入譴責華磐公司的訴訟案才令人感到驚訝。

 站在政府的立場應該鼓勵大家尊重司法才對,怎麼可以譴責別人循司法途徑解決問題?華磐公司是犯了很大的錯誤,但華磐公司的犯錯並不會使泰勞違法事件除罪化,別忘了泰勞暴動時縱火焚燒管理中心、車輛,毀損康樂室、福利社、餐廳,撬開保險箱,拿走現金等等都是違法的案件,接受司法追訴是天經地義的事。華磐公司與泰勞的違法案件都要各自承受法律責任,不會因為對方犯錯,自己就能除罪。至於華磐公司求償金額是否合理應由司法單位裁決。

 可惜多數台灣人的守法觀念太薄弱,一面倒的譴責華磐公司,華磐公司面對龐大的壓力,最後只求償一元。從表面上看華磐公司的退讓是得到圓滿的結局,但泰勞的除罪化是重創了台灣的司法威信。

 秦揚是梁柏薰的舊屬,念舊是一種美德,在梁柏薰不如意時還能給予精神上的支持是值得稱讚,但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是一種違法行為,這一件事是應該被譴責,尤其是對執法人員咆哮的說「你們不知道我是誰麼?」真的是一件笑話。執法人員是否知道秦揚是誰並不重要,秦揚「忘了我是誰」才是一件悲哀的事。

 民進黨有人出問題時,同志之間常會與之劃清界限,令人覺得民進黨員有點無情。中國國民黨的公職人員卻將自己與刑事犯綁在一起,並拚命尋找「除罪化」的理由,這又未免太「有情」了吧!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