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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的點與面

 

 李濤已經說TVBS百分之百外資,確定違法,該不該關,本來就不是總統的權責,而是由新聞局依法行政。但是陳總統到新竹助選時再度說話,表示「任內絕對不輕易、不隨便關掉一家電視台或一家報社」,還加註「可以罰錢二十萬到一百萬,連續處罰到照辦為止」。

 事實上,陳總統若真的支持政治力不介入媒體,就不應該表示意見,而由行政單位依法執行。陳總統說媒體要遵守法律,難道總統就不必遵守法律?

 除了獨裁體制國家,總統的意見不能超越法律。這也是陳總統的毛病,率性的表示意見,可是,後面的意見又常推翻前面的意見。例如前一陣子他就公開表示,在他任內軍公教退休人員十八%的優惠存款不會改變,可是,最近又表示要改變十八%的優惠存款,使人摸不清楚民進黨的政策到底是什麼?

 最重要的原因是,陳總統的性向與現在的職位不合。

 他最適合扮演的角色是民意代表,尤其是立法委員,不適合擔任政府首長。民意代表工作的特色是拋出問題,而政府首長就要解決問題;民意代表不必負責任,政府首長必須負責任。政府首長在施政方面是要考慮長時間、大空間的規劃,思考「面」的問題,不像立委只思考「點」的問題。陳總統在「點」的問題有突破性的表現,但是,在「面」的問題還是以「點」的方式來處理,也就是說陳總統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脫離立委的習性。

 昔日的光環,今天的羈絆;期待傑出的陳立委早日變成英明的陳總統。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