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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禦性公投是防禦改變現狀

 台灣立法院制定了一部《公民投票法》,洋洋灑灑六十四條,是美國憲法的九倍多(美國憲法共七條)。一通過就對第十七條「防禦性公投」能否動用爭得驚天動地,導致中國恐嚇,美國警告。其實他們根本弄不懂台灣在演什麼戲?我也是看了立法委員林濁水在《蘋果日報》的「非典型論述」才明白。

 林濁水說:「防禦性公投是戰略嚇阻武器,絕對要和統獨掛鉤,否則等於拆除炸藥的啞彈。因此絕不可輕易啟動,更不宜輕易拆除炸藥。」

 從林濁水到連戰,都把「防禦性公投」概念「偷」換成「進攻性」了,猶如冷戰時代對立雙方均以大規模戰略性武器瞄準對方,用相互毀滅「嚇阻」對方的「恐怖平衡」戰略。但防禦性公投之涵義恰恰相反:台灣早已放棄「毀滅」中國(滅共復國),台灣之防禦性公投,絕非以相互毀滅「嚇阻」對方,而是如第十七條所指,「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即藉國民意志之表達,拒絕改變國家主權獨立之現狀。這種國民意志之表達,不但中國以武力威脅改變台灣國家主權現狀時適用,而且可以假設未來在談判桌上中國以言辭威脅改變台灣國家主權現狀時亦適用。

 今天的問題是:這種「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的「外力威脅」,是不是現實的威脅?

 答案是毋容置疑。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迫不及待要美國《華盛頓郵報》在他赴美前到北京訪問他,就是為發出這一威脅。據《華盛頓郵報》總編輯唐尼說,溫家寶在專訪中「強調中國會為統一不惜一切代價!」

 一言定性。「統一」,就是改變台灣的國家主權現狀;「不惜一切代價」,已是嚴重「威脅」!但溫家寶不是要打仗。我說過台灣、美國、中國三家都不想打,仗怎麼打得起來?連戰號召百萬母親給陳水扁寫信「反戰」,只是重演他二○○○年煽動戰爭恐懼的老戲碼,自欺欺人,不值一哂。

 溫家寶的「威脅」,顯然不只對台灣,更是對美國。他要美國幫中國威脅台灣,達到其改變台灣國家主權現狀之企圖。

 美國會不會上中國之鉤?

 當然不會。布希政府接二連三表達立場,清晰一貫,毫不「含糊」。尤其是那位不願具名的白宮官員,十一月二十六日接受香港鳳凰衛視專訪,在記者連續追問下對美國政策作了透徹的闡發。其核心觀念就是美國一貫反對中國與台灣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之企圖。當記者把美國「支持台灣民主發展」與「維持現狀」對立起來時,他毫不含糊地回答:「台灣的民主機制將繼續迅速發展」,「公投是民主政體進行民主運作的合法工具」,「任何人都沒有理由斷言台灣沒有權利擁有一部好的、起作用的、現代的憲法」;同時也毫不含糊地指出:「超過百分之八十的台灣人民一直在說『我們想維持現狀』,我不認為民主會以什麼方式強迫台灣改變現狀。」我看這位美國白宮官員對台灣民主之認知,比從林濁水到連戰的「綠」、「藍」諸公清楚得多。

 既然民主不會「強迫台灣改變現狀」,還有什麼力量會「強迫台灣改變現狀」呢?一個是台灣外部的中國威脅,一個是台灣內部不認同自己國家主權,去認同中國主權的人。這兩種力量一旦結合起來,則「強迫台灣改變現狀」的關鍵時刻就到了。

 明年三月二十日,就是這個關鍵時刻。防禦性公投,正是要台灣人民在歷史的關鍵時刻作出判斷;或者是選擇認同台灣,維護台灣國家主權獨立之現狀;或者是選擇認同中國「擱置」自己的國家「主權」,去同中國「簽訂」改變台灣國家主權獨立現狀的「綜合性協議」。

 因此,明年三月二十日,不只是選總統,而且是選擇國家發展的方向,選擇台灣未來之命運。(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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