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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專欄》

馬政府說謊又遷怒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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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接見菲律賓特使羅哈斯,直指菲國犯了三項錯誤【】,其一菲方將十四人驅逐出境,卻稱之為「引渡」,又引渡到中國去,沒送回「中華民國」。

 其實,菲方與中國有邦交,訂有引渡條約,又承認「一個中國」,將犯法的台灣人引渡去中國,何錯之有?馬先生不也支持「一個中國」政策嗎?有何理由說菲方的做法有誤?

 再者,馬云:「十四人的律師已向菲國法院申請到人權保護令狀,菲律賓政府卻罔顧自己國家法律,違法將我國國民送往大陸,這不是一個民主國家應有的行為。」

 有沒有違背菲國法律,本是該國內政問題,應由他們的司法去論定。馬以外國人,直指菲國罔顧菲國法律,斥責其非,實在是粗暴干涉他國內政,不是一國元首應有的禮貌。

 至於馬云:「十四人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合法進入菲律賓,菲律賓官員卻宣稱這些台灣人並未持有合法旅行文件,這是公然說謊。」

 問題是,今天菲國總統艾奎諾依然宣稱:「當時因為台灣當局未能出示詐欺嫌犯來自台灣的身份證明文件,菲律賓才根據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通緝令,逮捕嫌犯並遣送中國,是正確的行為。」並認為沒什麼好道歉的【】。

 艾奎諾以一國元首,堅稱馬政府並沒有「出示詐欺嫌犯來自台灣的身份證明文件」,不能因其為外國人就斷定他說謊。那到底馬政府有沒有提供佐證資料呢?

 馬政府說那十四人都拿「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果真如此,那菲國何必又要求提出「來自台灣的身分證明文件」呢?就算菲方刁難,不承認護照這回事,那事發一個多月,為何我方沒能提出其它的證明文件呢?

 整個台灣人被引渡到中國的事件,失職最大的是馬政府,中國要求所有嫌犯都引渡去該國,我方外交部不應不知,照理國共關係密切,原本可透過各種管道請中方改變要求。馬政府放著各種有效方法不用,讓中方大獲全勝,傷及我國尊嚴,實在該記一大過。

 菲國既然要求我方提出十四人來自台灣的身分證明文件,馬政府就該充份提供。如今人家總統依然振振有詞,強調沒有收到證明文件,這不是一個指控菲方說謊就能解決的。

 到底外交單位有沒有提供「來自台灣的身分證明文件」呢?如果有,那應把一切有關收發文件的資料公佈(例如我方發文檔案,菲方收文的憑據),以杜菲國總統之口。如果沒有,卻對國人宣稱有,那就是說謊,相關人員必須加以懲處。

 我懷疑,馬府外交單位根本沒有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才讓菲國為所欲為。後來事情鬧大,有關單位忙於卸責,馬英九才在那邊震怒,裝得很在意台灣主權的樣子。

 馬黨上任近三年來,主張「一中各表」,就是造成今天台灣國民被送到中國的主要原因。馬英九不放棄「一中各表」,台灣就沒有國格可言,他的「震怒」,根本是一場表演,好像他在意國格,其實是婊子裝烈女吧了!

 

(http://southnews.com.tw) 201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