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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知法犯法,在選前十天內公布縣市長候選人的民調,這樣離譜的言行,引起國人的非議。國民黨為了降低傷害,竟然用拉人下水的方式,想把台大公布的有關ECFA民調,硬拗成是選罷法所禁止的那種民調。
讓我們看看【公職人員選罷法】怎麼規定的: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53條)
很清楚,投票前十日內,所禁止公布的民調是:「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即是針對候選人支持度,或有關選舉結果之預測的民調。
那ECFA與這次縣市長、鄉鎮長、縣鎮市議員代表的選舉「有關」嗎?ECFA是某位候選人的名字嗎?還是「縣市長」的英文縮寫呢?有腦袋的人都知道,ECFA是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不是縣市長候選人,也不是這次選舉的標的物。當然與本次選舉沒有法律上的關係。
國民黨怕這份國家政策的民調,重傷他們的選情,並質疑這份民調已經與選舉完全結合在一起了,應該禁止【註】。果真他們的說法可以成立,那行政院的十大民怨票選,也會與選舉結合一起,豈不也違反選罷法了?(按:11月30日研考會主辦的十大民怨網路投票結束,結果已知房價過高排第一。這不是違反了投票日前十天禁止公布民調的法律嗎?【註】)
我想國民黨人士以崇拜中國為尚,中文程度應該還好,不可能把「有關候選人或選舉」讀成「影響」候選人或選舉,結果誤把「無關」當成了「有關」。這絕對是國民黨人故意扭曲法條,意圖誤導民眾,以謀取不當的利益。
最悲哀的是中選會主委賴浩敏,堂堂一個主管選務的主委,似乎沒把「公職人員選罷法」搞清楚,在面對國民黨立委質詢此事時,竟不馬上表示不違法,還故作有疑問,得討論才能確定。
賴浩敏擺明為國民黨助選,把明顯的事實都故意含混以對,以便繼續混淆視聽。這樣的中選會主委,會中立嗎?
國民黨上下,擙步盡展,與邪惡的幫派實在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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